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 有關安息日的辯論:醫治所有的病人(15-21節)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著祂,祂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祂傳名。」(15-16節)
「囑咐」:「警告」、「嚴禁」之意,而非可有可無的「吩咐」。
「不要給他傳名」:「不可把他顯明」、「不要使他有名」。
耶穌洞悉了敵人的意念,就離開那裏。可是,無論祂到那裏,群眾都包圍著祂;只要看見病人聚集過來,祂便把有病的人都治好了。群眾對耶穌的需要,遠超過他們對當時的宗教領袖的需要。
耶穌醫好了他們中間的病人後,再次吩咐他們不可大事宣揚(16節),因為祂已經知道法利賽人商議要除滅祂。這是因祂上十架受死的時候還沒到,也因著祂不願意違背神的旨意,使用神力使自己免於的人迫害,所以他選擇退讓之計。
耶穌遇到激烈反對時,通常都是離開當地,退到其他地方(四12,十四13,十五21十六5),也勸告門徒遇到逼迫要遷移躲避(十23),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17-19節)
我的「僕人」:此字可指「奴隸」、「男孩」或「兒子」,馬太可能要利用這個模擬兩可的字來表達耶穌的特殊身分。
「公理」:「審判」、「判斷」、「公正」。
不「爭競」:「爭論」、「爭吵」。
不「喧嚷」:「大叫」、「大聲喊叫」。
先知預言彌賽亞是仁慈的征服者。他把耶穌描繪成耶和華揀選的僕人,是神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神要將祂的靈賜給他(這預言在耶穌受洗時已應驗了),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18節)。
眾人所期望的彌賽亞是個積極進攻型的英雄,可是這裡卻用耶穌不做的事來顯示祂使命的特色。耶穌傳道的謙遜本色是「不爭競」(19節),與祂形容自己「柔和謙卑」(太十一29)是一致的。
「爭競」是馬太對希伯來語「大聲抱怨」一詞的翻譯,形容對不公之事的抱怨時常用此詞;法利賽人密謀除滅祂時,祂並沒有「大喊大叫的回擊」他們。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20-21節)
「壓傷的蘆葦」:「破碎的蘆葦」、「打破受傷的蘆葦」。
「將殘的燈火」:「冒煙的燈芯」。
「壓傷的蘆葦」:吹不出聲音;『冒煙的燈火』,發不出亮光。
猶太人常用蘆葦作笛子,當蘆葦被壓傷了,吹不出聲音,就把它折斷丟棄。他們也用麻作火把,澆上油點火使發出光來,作走路時照明之用,當油燒盡時,就會冒煙,發不出火光,人們便索性吹熄。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是指人眼中的弱者與遭遇困境的人。彌賽亞不是透過除滅弱者來建立功績,而是扶持這些弱者並施行公義。
軟弱的人(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是祂使命的特別對象,祂用全部的柔和來對待他們,就像對待擔重擔的人一樣。祂非但不叫他們折斷、熄滅,還要引領他們得勝利,因為在祂裡面,他們將找到公理。(20節)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21節),指出耶穌在復活後便會差遣門徒向外邦人傳福音。「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以賽亞的話是說:「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寫法不同,但意思卻是一樣,「海島」是指外邦國家。
福音書的作者引用了以賽亞先知的話(參賽四十二1-4),來證實彌賽亞是溫柔的。這一段豫言兩次提到「外邦人」(參18節),指明因為神的子民棄絕主耶穌,祂將轉向列國,尋找真心要主的人。
4.安息日主的權柄:有關撒但的論辯(22-37節)
法利賽人對耶穌的指控越來越離譜,他們惡意毀謗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個指控讓耶穌嚴嚴的警告他們,將要面對不可得到赦免的罪。
(1)惡意毀謗(22-24節)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吧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22-23節)
「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 意即『這個不是大衛的兒子是誰呢?』這話含有對主尊崇的意思。舊約記載中僅有大衛趕鬼(撒上十六14-23)。
耶穌醫治了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22節)。眾人開始認真思想,認為祂必定是大衛的子孫(23節),是以色列所盼望的彌賽亞。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24節)
「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意思是『糞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法利賽人知道了便勃然大怒。他們無法忍受那些同情耶穌的話,立刻控告耶穌,說祂的神蹟是靠鬼王別西卜的能力施行的。這惡意的控訴,是第一個公開的譴責,說主耶穌靠著邪靈施行大能。
前面已經記載法利賽人的偏見,耶穌也知道旁人這樣毀謗他(參九34,十25)。
(2)耶穌的駁斥(25-30節)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分爭,牠的國怎能站得住呢?」(25-26節)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指主能看透或察明人內心思想上的真意。
「國、城和家」:是指分屬於大小不同權柄的範圍,其所以能存在,乃是因有某種權柄在那裏維繫著。一旦權柄出了問題,自然就會解體。
「撒但」:是神的對頭,牠有自己的國度─這世界就是牠的國,牠是這國的王(約十二31);牠絕不能容忍任何的挑釁。
耶穌知道了他們的意念,便揭露他們的愚昧無知。祂指出一國自相分爭,或一城一家自相分爭,便必不能站立得住(25節)。如果祂是藉撒但的能力趕走撒但的邪靈,那麼撒但便是自相分爭。這是荒誕的事(26節)。
「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27節)
「你們的子弟」:「你們的兒子」,指「法利賽人的門徒或學生」。
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對他們自己的立場是有負面的作用的。
論戰的第二個焦點,涉及猶太趕鬼的人(你們的子弟泛指「你們的人」)。
猶太人念咒趕鬼確實存在,也有效果,法利賽也接受這一事實。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耶穌是靠鬼王趕鬼,耶穌答辯說,這對他們自己的立場是站不住腳的。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28節)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原文是表示與事實相符的假設,亦即耶穌在此表達出自己的確是靠著神的靈趕鬼。
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就是要把神的國帶到地上來(太六10)。主既生於聖靈且滿有聖靈,就祂也滿有聖靈的權柄和能力;無論祂到那裏,那裏就沒有鬼的權柄存在的餘地,當然也就是神的國臨到那裏了。
耶穌趕鬼行動的特殊之處,是它依靠的是神的靈,而非任何鬼魂。這裡沒有用馬太慣用的「天國」,而特別用了「神的國」,不僅是為了和「神的靈」相呼應,而且還為了與「撒但的國」形成對照(見26節)。
耶穌傳道初期說:「天國近了」,現在他宣告說: 「天國臨到了」。這是何等重要的時刻!但是神國的性質並不如眾人所期待的是政治的勝利,而是靈的勝利;不是民族或政治上的勝利。敵人是撒但,不是羅馬。
「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29節)
『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壯士的家』指撒但的國度;『他的家具』和『他的家財』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和貨品,亦即臥在牠手下(約壹五19),被牠利用的世人。
主耶穌強調,自己不僅沒有與撒但勾結,而且是征服撒但的那位。祂以壯士的比喻闡述這點。
其實,捆綁撒但分為幾個階段。
首先的階段是耶穌公開傳道的時候;接著,基督的死和復活是確實的保證;更顯著的時候是王在千禧年掌權的時期(啟二十2);最後,當撒但被扔入火湖裏,這便是永遠捆綁撒但的時候。
魔鬼現在彷彿並未完全受制(啟二十10),仍然有一定的勢力。可是他已時日無多,註定難逃那終局。
然後,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0節)
「不與我相合的」:意即不站在主這邊的。
「不同我收聚的」:意即不領人歸主的。
在這場爭戰中採取中間立場是不可能的,因為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其他的國也沒有中立的地位。所以,凡不站在主這一邊的,就是「敵我(主)的」;凡不領人歸主的,就是「分散(離)的」;他們就是屬於撒但的。
(3)褻瀆聖靈的無法被赦免(31-32節)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31-32節)
「所以我告訴你們」:這是根據上文而有的結論。主耶穌靠著『神的靈』趕鬼,法利賽人卻說是靠著『鬼王』趕鬼,所以是褻瀆聖靈。
「褻瀆」:「誹謗」、「貶低」、「中傷」。
馬太福音中「褻瀆聖靈」的上下文顯明,這行為是把耶穌靠聖靈能力所行的真正神蹟奇事,當成是撒但的作為。既然故意不信,那就沒有赦免可言(參太十二31;可三28-29)。
「干犯」人子:「敵對」。
「人子」:指基督。
「今世來世」:是猶太拉比與啟示文學常用的字彙,就是「永遠」的意思。
主耶穌嚴嚴的責備法利賽人褻瀆聖靈的罪。因為耶穌是靠著『神的靈』趕鬼((8節),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24節);他們看見神的兒子,卻說他是魔鬼的同盟,所以是褻瀆聖靈。
人一切行為上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裏。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著赦免(31節,參可三28-29)。
人如果因為不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拒絕了祂,將來還有醒悟回轉的可能,故還可得赦免(32節,參路十二10)。
人若明知惟有靠著神的靈才能趕鬼,卻說是靠著鬼王趕鬼,這是故意羞辱聖靈,使聖靈沒有立場來作工在他身上。因為無法使他在恩典時代(今世)裏悔改,也就無法在國度時代(來世)裏得著赦免。
《不爭競不喧嚷》
「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太十二19)
馬太福音書裏面有一句話描寫主耶穌說:「祂不爭競,不喧嚷」。甚麼叫做不爭競呢?就是不與人計較、衝突。
按理來說,人與人之間應該彼此和諧、和平,才會有平安、快樂,但我們所看見的卻不是這樣,競爭、衝突的事情很多。為甚麼會有競爭和衝突呢?原因是一個「己」字。
我的「己」利益被人佔了,因此人與人之間,就會產生很多的計較、衝突,而基督的心是不爭競、不計較、不和人衝突的。
「不喧嚷」是甚麼意思呢?耶穌每做一些事,總是對人說不要把這件事去告訴人,這就是不喧嚷。喧嚷是把自己的成功說給人聽,以自己的成功來高抬自己。所以爭競、喧嚷是因為有「己」;不爭競、不喧嚷是因為無「己」。
–引自吳勇《生命之光》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解釋以下的話:「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
2.「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