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9.忍受逼迫的總結(32-33節):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認」:不但指「承認」、「認可」,還包含有「行動上的認同」的意思。
「不認」:「不認同」、「宣告互不相干」。
我們在人面前認主或不認主,與將來主在天父面前認我們或不認我們,兩者息息相關。我們若因為怕人,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得這個『怕』的後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來十31)。
這個警告是針對人在逼迫下的反應,逼迫就是要讓信徒不「認同」耶穌基督,此處就是要信徒不向逼迫低頭。
(五)使徒服事的犧牲與賞賜(34-42節)
1.作門徒的代價(34-39節)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4節)
「太平」:和好,平安,和諧,和平。
「刀兵」:一把刀。
這一段聖經初看起來,令人難以瞭解。耶穌來是和平之君王,應給地上帶來和平,為何反而帶來戰爭呢?
刀兵原意是「一把刀」。主來到地上,要叫屬祂的人受『一把刀』之苦,即我們的心要被刀刺透(路二35),主叫我們天然的情感和喜愛受對付,使我們不靠天然的生命而活。
刀也是寶劍。「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就是主的話,主要將祂的話在地上顯明出來,就是要把祂的真道賜給人,人因著信服真道而跟從主,可能就要和不信的人生疏了(割絕)。
(1)親情的代價(35-37節)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生疏」:「分裂」、「一分為二」、「分開」,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媳婦」:原意是「新娘」,不過在此可能是指「與婆婆同住的新娘」。
此處不是說耶穌要主動挑起家庭分裂,而是說因為真理的臨到,而眾人的反應不同,自然就帶來分裂與分爭。
「不配作我的門徒」:原文沒有「門徒」,直譯是「配不上我」。耶穌認為「選擇真理勝過親情」才「配得上他」。
一旦成為跟隨主的人,信徒的家人便會反對他們。不信的兒子會反對得救的父親;未得救的女兒會反對成了基督徒的母親;未重生的媳婦會憎惡重生得救的婆婆(35節)。所以說,最妨礙信徒全心愛主的,往往是自己家裏的人(36節)。
這句話也應驗彌迦書的預言:「不要倚賴鄰舍.不要信靠密友.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懷中的妻提說。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彌七5-6)
主在這裏的意思不是說,凡信主的人都不愛父母和親人了,乃是說主站在我們與父母和親人之間,若有一方和主的關係不正常時,就會導致彼此的關係也發生難處。但若全家都尊主為大,則信徒家庭生活的美滿,遠勝過世人。
所以,基督徒所愛的順位次序應該有所調整,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不應容讓任何親屬關係影響他們對神的忠心(37節),在做正確的抉擇時,必須優先考慮遵守救主教導的原則。
門徒要付的其中一個代價是經歷壓力緊張、衝突爭吵和與家人疏離。事實上,沒有任何事比面對家人的憎恨更痛苦。
(2)生命的代價(38-39節)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背著他的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架的橫樑往刑場接受死刑。在當時的人聽來,這個詞意指隨時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也就是「把你的生命放在刀口上」。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順著自己的意思,叫魂有所享受和歡喜快樂的,將要在來世喪失魂的享受和喜樂。
「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為著主的緣故,寧可叫自己的魂有所虧損的,將要在來世得著魂的享受和喜樂。
可是,有一樣東西比家庭更容易使基督徒隨流失去,就是愛自己的生命。
所以,耶穌再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8節)當然,十字架是羅馬時代極刑的一種。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是指願意放棄一切而愛主,即使是死,也視之如歸,在所不辭。
自我保護的天性必須被基督的愛所制服。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基督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39節)。
人往往企圖保障自己的生命,一方面要避免受痛楚,同時又不願喪失完全交託給神的生命。其實這卻是生命的最大損失,貪求過滿足自己的生活。生命最大的作用是事奉基督。若有人因為愛主而失喪生命,他將要得著真正圓滿的生命。
今天有沒有甚麼東西成了你跟隨主、專心愛主的攔阻?是你憑己意所定下的人生目標?或是物質享受、異性朋友,甚至是你自己?
2.接待主僕的賞賜(40-42節)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40-41節)
「接待」:不單只有「款待」或「誠懇招待」的意思,還有「接納他們的信息」、「聯合」的意思。
並非每個人都拒絕接受門徒所傳的信息。有些人認出他們是彌賽亞的代表,而且也厚待他們。接待基督的門徒等於接待基督自己;接待祂便是接待差祂來的天父(40節),因為天父差基督代表祂到世上來。
這就好比接待由政府差派而來的大使,是樂意與該國進行外交往來。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41節上)。『先知』是為神說話的人,所以他們所得的賞賜就是得著『神的話』,因而滿有神的話語。
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41節下)。『義人』是饑渴慕義的人,所以他們所得的賞賜就是得著『神的義』。
一個人怎樣對待最平凡普通的門徒,便反映他如何對待主自己。我們若從心裏歡喜接納先知和義人,就必得著神的話和神的義。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42節)
「給一杯涼水」:是當時待客的一種起碼的熱情與禮貌。也就是不足掛齒,不值得報答的接待。
「這小子」:「那小的一個」,泛指「門徒」、「一切跟隨基督的信徒」。
善待跟從耶穌的人,神不會不知道的。即使基於門徒是跟隨主的人,而把一杯涼水給他們中間的一個喝,神也會全然地賞賜行這事的人。
耶穌用這猶太人熟識的觀念,指出凡為神的緣故以愛心接待祂僕人的人,不能不得著神的賞賜。「接待」可以包括歡迎到來、接受教訓。「小子」可以指年幼的門徒。
神不會忽略任何為祂的名而表現的愛心與關懷,就算我們所能做到的是何等微不足道,神也不會輕看。今天就讓我們開始留意察看,我們可以為神的緣故,向那一個人表達他所賜的愛。
因此,主最後以王室的尊貴授以十二位門徒。他們誠然會遭反對、拒絕、捉拿、審判、被押下監,甚至可能被殺。可是,他們不要忘記自己的身分是主的代表人,並且能為王說話和事奉王是何等榮耀的特權。
《接待》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太十40-41)
凡幫助一個好人行善的人,可以得著好人的賞賜。
吉(H. L. Gee)有一個動人的故事。說到一位鄉村的少年,經一番極大的掙扎之後,決意要做牧師。在他求學期間,資助他的人是鄉村的皮匠。這位皮匠就像他的許多同行那樣,是一位學識淵博思想深遠的人。
他為這少年人作了許多的事。到了少年人可以領取傳道執照的那一天,皮匠對他說:「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夠作一位福音的使者,由於我的生活環境,使我的願望不可能實現。」
「不過你已經達到了我的心中的願望,我要你答應我一件事情──請你讓我免費的為你做鞋子。當你在講道的時候,我要你穿著它們站在講壇上,使我感到你正穿我的鞋代替我實現一向所盼望的傳福音的工作。」
這位皮匠毫無疑問地正像那位傳道人一樣地事奉上帝,有一天他所得到的賞賜也會是一樣的。
–引自《每日研經叢書》
我應當怎樣作呢?我在這世界的日子非常短少,所以有什麼工作,恩惠,服役,我能給人的,讓我現在就給吧。讓我不再忽視,不再遲延吧;因為以後我沒有機會再經過這條路了。——貴格會格言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這是何意?
2. 使徒服事所附上親情的代價是甚麼?真正的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