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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今天開始讀提摩太前書,在此做扼要介紹。
引言:提摩太前書簡介
提摩太前書與提摩太後書、提多書三卷合稱「教牧書信」,是保羅晚年的作品,均是寫給他的接班人,教導他們如何牧養教會。
當時使徒多已離世,保羅也已屆晚年,深恐日後教會問題漸多,假師傅及異端又到處出現,年青的提摩太和提多會難以應付。故趁著還在世的日子,便盡心地囑咐這兩位傳道人為福音的緣故忠心事主,愛教會,幫助信徒謹守真道。
提摩太生長於路司得,父為希臘人,母為猶太人(徒十六1)。他自幼受祖母及母親影響,熟悉舊約聖經(提後一5;三15),後由保羅帶領信主(林前四17)。
由於他十分長進,為人可靠,保羅便帶他參與第二次佈道旅程的工作(徒十六1-3)。此後提摩太與保羅到處宣教,成為親密的同工(羅十六21; 帖前三2)。
當保羅從羅馬監獄獲釋,重返亞西亞、馬其頓時,曾吩咐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負責選拔教會領袖及牧養信徒的工作。
由於提摩太生性怯弱(提後一6-7),且健康不佳(提前五23),面對重任和異端的危機,難免力有未逮。因此,保羅再訪以弗所之前,先寫本書給年輕的提摩太,對他多方鼓勵。
教牧書信中有關保羅的行蹤(提後一15-18;四13、20;多三12)、提摩太和提多的工作(提前一3;多一5),於使徒行傳均無提及。
教會傳統的解釋是:使徒行傳最後一章記述保羅首次被囚羅馬,保羅一度從羅馬監獄獲得釋放,並曾往來希臘、以弗所、革哩底等地,傳道與栽培信徒(提前與提多背景),而教牧書信就是在這段時間所寫。
後來他再次被捕,囚於羅馬(提摩太後書的背景),最後為主殉道。
壹、神的工人所該有的認識(一1-20)
提摩太傳道的初期,異端猖獗,荒渺無憑的話十分流行,使人對純正的道理產生疑惑,不明白律法最終的意義和目的。保羅提醒他要防備虛偽的道理,回到神的話語和憐憫裏,思想神的愛。
一、事奉的能源:神的恩惠憐憫平安(1-2節)
「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我們救主神」:這個源自舊約的稱呼(申卅二15;詩廿四5;賽四十三3),在『教牧書信』裏僅用過六次(提前一1;二3;四10;多一3;二10;三4),表明神是救恩的源頭,而救恩的終極目的乃是為著成就祂的旨意。
「基督耶穌使徒」:按原文是『基督耶穌的大使』,是在地上代表基督的人。
「保羅」:此名字,有「微小」之意。
「因信主」:原文中僅是「因信」沒有「主」字,所以是『在信仰裏』,意指在信仰的領域裏,越過了天然肉身的差別,而在屬靈的生命上產生了聯結的關係。
「兒子」:原文不是採用一般兒子的字,而是指幼兒或孩童,表示保羅對他愛護之情。
保羅在這裏表明他作使徒的身分,對受信者提摩太來說,似乎沒有必要,因為提摩太深信保羅是基督的使徒。不過,從信末問安所用的複數詞『你們』(參六21)看來,保羅有意讓提摩太向以弗所教會公開誦讀本封書信,因此在此強調他的使徒身分。
在保羅的書信中,惟有在給提摩太和提多這兩位少年事奉者的信函裏,開頭的祝福,除了慣用的『恩惠平安』之外,還加上了『憐憫』(參提後一2;多一4原文)。
這可能是因為在保羅自己的經歷中,深深的體會到一個人能夠從罪中得救,並且蒙召受託,成為一個事奉者,有份於神在宇宙中,為著豐滿的基督,所有偉大的工作,是何等不配,何等需要神的『憐憫』!
二、事奉的警惕(3-11節)
(一)不可傳講異端(3節)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馬其頓」:為羅馬帝國一個省份,其地理位置在今天的希臘北部,省會是帖撒羅尼迦,腓立比、庇哩亞都屬這個省。
「傳異教」:直譯為「教導另外的東西」、「傳引起分歧的教導」。
(二)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4節)
「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章程。」
「荒渺…家譜」:可能是對舊約家譜的諸多臆測,混合了雛型諾斯底主義的理論主義。
「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章程」:『發明』,原文無此字,是翻譯時加上去的助語,意指幫助人瞭解;『信』指信仰或信心;『章程』指在神的家中以信仰為領域的運作和安排。指上述荒渺無憑的話,對於神為人信仰所定的計劃毫無幫助。
(三)不可偏離愛而去講虛浮的話(5-6節)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但命令…就是愛」:傳異教的結果是滋生辯論(4節),但正確的命令卻是要教會激發愛心的行動(參加五6)。
「清潔的心」:「心」一般代表人內在的真面目,「清潔」表示沒有罪的、不被罪惡污染的。
「無虧的良心」:「良心」,形容一個人的自覺性。這個詞意即:沒有缺陷、不偏不倚的良知。
那
「無偽的信心」:沒有虛假的信仰或信靠。
「反去講虛浮的話」:『虛浮的話』指『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
(四)不可隨自己的意思講說道理(7節)
「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教法師」:指律法的教師,相當於猶太教的文士、拉比(參羅二17-20),他們專門教導舊約律法以及歷代相傳對律法的解釋,特別是注重在何事可作、何事不可作。
保羅指出,他所以囑咐提摩太要禁止人傳異教有幾方面的理由:
1.因為他們的教訓只能激發辯論不休、毫無結論的臆測(4節)。
2.因為他們的教訓不能造就信徒,使他們在信仰上扎根(4節)。
3.因為辯論不休的結果,只能加深彼此之間的裂痕,不能建立愛中的團契(5節)。
4.因為這些假師傅雖有作教法師的野心,卻沒有作教法師應有的資格和修養(6-7節)。
教師和信徒所當追求的是愛中的團契,然而除非有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我們不可能建立愛中的團契。
(五)不可自義並濫用律法(8-10節)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律法」:指舊約律法。律法原是神所頒賜的,目的是為規範祂子民的行事為人,使與一般世人有所分別,所以律法原是好的(參羅七12)。
「只要人用得合宜」:『用得合宜』意指『合法地使用』,『按規矩使用』,也就是按照律法的本意,使用在正確的場合。
「義人」:指「已經遵守律法的人」。
「不法和不服的」:「沒有法律、無法無天的」人,違反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
「不虔誠」:積極的活在一個沒信仰的生活裡。違反第二誡:「不可拜偶像」。
「不聖潔」:違反第四誡:「守安息日」。「聖潔」是一切在神設計下,萬物的生存和生活的方式。
「戀世俗」:原文是「褻瀆神的」。違反第三誡:「不可褻瀆神」。
「弒父母」,違反第五誡:「孝順父母」。違反第六誡:「不可殺人」。
「親男色」:即同性戀。違反第七誡:「不可姦淫」。
「搶人口」:拐賣人口的。違反第八誡:「不可偷盜」。
「說謊並起假誓」:違反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正道」:原指「健全的教訓」、「純正的教訓」。包括了第十誡:「不可貪心」。
(六)不可違背神福音的原則(11節)
「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榮耀福音」:指福音的本質乃是神在肉身顯現(參三16),亦即福音顯明神的榮耀,故稱它為『榮耀的福音』。
假教師曲解律法,講憑律法可以得救的道理,違背了神賜律法的原意(8節)。神的律法乃是對付一切不義不法的(9-11節)。
我們若是仍有這裏所說的幾種光景:不法、不服、不虔誠、犯罪、不聖潔、戀世俗、弒父母、殺人、行淫、親男色、搶人口、說謊話、起假誓、敵正道等,就當因神公義的律法而恐懼,因為公義的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要追討一切的罪(參出卅四7)。
保羅寫畢問候,立即轉入正題:警告異教已在教會中出現,必須嚴加禁止(3節)。異教也可譯為「別的教義」或「虛偽的教導」,指的不是教會外面的異端邪說,而是打著基督徒的招牌,在教會裡頭傳偏離福音真理的教義。
這也是教牧書信的主題。綜合三封教牧書信可以知道,當日以弗所教會中「異教」的內容:
1.虛假的教導(3節;六3)。
2.傳講沒有聖經根據的離奇先祖故事,無法考據的世系,以及編造的靈界的情況(4節;四7;多三9)。
3.講虛浮無謂的話(6節)。
4.教導舊約的律法(7節)。
5.作愚拙無學問的辯論(提後二23;多三9)。
6.專門喜歡質難、爭辯(六4;多三9)。
7.要求人禁欲以及飲食上的禁忌(四3)。
8.傳講猶太人的玄秘宇宙謬說,包括早期的諾斯底派學說(六20;多一14)。
三、事奉的榜樣(12-16節)
(一)出於基督的分派並加力:因有忠心(12節)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
「感謝」、「以」:皆是過去不定時態的動詞,表示過去的經歷。
「給我力量的」:「使我剛強的」、「使我變強壯」。
「以」我有忠心:「認為」、「考量」。
(二)由於基督格外豐盛的恩典:使有信心和愛心(13-14節)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褻瀆神的」:原文是「辱罵的」,指「辱罵耶穌」。
不信「不明白」:「無知」。
(三)蒙了基督的憐憫:使罪魁成了信徒的榜樣(15-16節)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罪魁』有兩方面的意思:(1)最壞的罪人;(2)在罪人中居首位的。保羅在此並非像一般人『口是心非』地故表謙虛,他確實對自己以往的罪行深有悔悟,承認自己不配蒙此厚恩。
保羅從自己的一生來看神的憐憫與慈愛。他從前是逼迫基督的,現在卻作了祂的使徒(12節)。未信主前,保羅以為逼迫基督徒就是服事神,現在知道這是大罪(約十六2;腓三 5-7) 。
他用「褻瀆、逼迫、侮慢」(13節)來描寫從前敵對基督、逼迫教會的行為,但有憐憫的主基督仍舊召他作了福音使者。保羅自覺罪孽深重,壞到極處(15節)。
保羅用「褻瀆神」、「罪魁」等詞語形容自己過去的樣式,反映耶穌對他的忍耐:一個一無可取的人,居然獲得神的憐憫,把他從「淤泥」中拉上來,可以給後來信主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6節)。
四、事奉的目的:尊貴榮耀歸神(17節)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本節可能為初期教會崇拜儀文中的一段,作者引用,當作自敘生平的一個小結。把榮耀歸給那眼不能見但無所不在的永生神。
五、事奉的使命(18-20節)
(一)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18節)
「我兒提摩太阿,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預言』指先知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說出將來所要發生的事(參徒十一28;廿一11);從本書和別處經文看不出保羅指著提摩太所說的預言是甚麼,極可能是在提摩太開始加入保羅的傳道工作時(徒十六1-3),保羅曾藉著和長老們按手禱告(參四14;提後一6),在聖靈的感動下傳遞恩賜並說出預言,而預言的內容想必與本書所提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有關。
「將這命令交託你」:『這命令』照上下文看,應當是指命令提摩太禁止人在教會中傳講異端(參3-5節)。
「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尤指與異端對抗一事。
(二)打仗的裝備: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19節上)
「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
『常存』,意指從始至終沒有缺少過;『信心』,指我們主觀的信心,它是屬靈爭戰的基本裝備,一切爭戰的行動,都由信心出發;『無虧的良心』,指行事為人不受良心的控告,它是維持信心所必需的條件,良心一有虧,信心就會漏掉。
(三)丟棄良心的鑑戒(19節下-20節)
「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丟棄良心」:比良心有虧更嚴重,乃是置良心於不顧,或者是行事故意違背良心。
「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其結果會導致沉船,也就是信仰破產。
「已經交給撒但」:過去時態,指「驅逐出教會」。
保羅這經歷福音大能的人,甘願奉救主之命作外邦人的使徒。這命令是愛的命令,是因基督的愛激勵了他,使他不能閉口不傳;之後,他還要將這命令交託提摩太(18節)。
信仰基督真道的人一定有美好的道德生活,丟棄正確信仰的人絕不能有良好的品德;信仰和品德的關係是如此的密切(19-20節)。
「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是保羅同時代的人,後面經文再次提到他們,許米乃傳否認復活的道(提後二17)、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害保羅(提後四14)。保羅以此二人為信仰敗壞引致行為敗壞的例子(20節)。
保羅可能已將二人逐出教會,失去了主裡的交通和看顧(交給撒但);希望他們能夠因此悔悟,不再褻瀆神。
《服事主的價值》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提前一12)
蒲魯塔克(Plutarch)述說一個斯巴達人(Spartan)在競技中得勝的時候,他獲得的賞賜,就是在戰場上可以站在皇帝的身旁。
有一次,一個斯巴達摔跤手在奧林匹克比賽前,有人想用一筆可觀的錢賄賂他,希望他在比賽中自動放棄;但他拒絕了。結果他幾經努力搏鬥而取得最後勝利。
有人對他說:『唷!斯巴達人,現在你已獲得勝利,但你付重大代價,所得到的又是甚麼呢?』他回答說:『若皇帝出征的時候,我有權利站在他的前面!』
他所得的酬報就是事奉,並且當需要的時候,他願意為王捨命。保羅知道他被選派乃是事奉,而不是誇耀。
–引自《每日研經叢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在本書一開始,保羅提出哪幾樣事奉的警惕?對你的意義是甚麼?
2. 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要有那些裝備?為何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