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5.參孫出生及長大(24-25節)。
「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參孫」:這名源自希伯來文的「太陽」,大概有「小太陽」或「像太陽者」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將為神在一片昏暗紛亂中建立秩序。
「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可能指賜予健康、力量和勇氣。
「瑪哈尼但」:意思是「但之營」,可能是但族人遷移時的臨時居地(參十八12)。瑣拉(參孫出生地)和以實陶二地相隔不過兩公里。參孫一生大部分活動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較十四19;十六1)。
「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指聖靈從「瑪哈尼‧但」開始賜給參孫巨大的力量。
即使參孫的身份特殊,上帝似乎也沒有立刻使用參孫,似乎是等到參孫長大,參與但支派軍隊時,才開始感動參孫(參十三25)。
那兒子出生後,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24節),不久便看到耶和華的靈的大能顯在他身上,他們住的地方叫做瑪哈尼但(25節)。
(二)參孫在娶親宴中出謎語(十四1-20)
第十四章開始記載參孫的行蹤。當時,以色列屈服在非利士的欺壓下,像奴隸一般。
參孫的父母敬畏耶和華,神賜給他們一個兒子,又揀選他作以色列的拯救者。參孫雖然從出母胎一直到離世均是拿細耳人,可惜他的生活卻與他的身分十分不相稱。
1. 任性:參孫求父母給他娶非利士亭拿一個女子為妻(1-4節)
參孫一出場,表現出一副任性的作風。
參孫在「亭拿」看見一個非利士的女子(1節),就要求父母要將這「女子」取來為妻(2節)。摩西律法明文規定不許以色列民與迦南人通婚(申七3),理由是:「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申七4)
「亭拿」:字義是「一部份」,位於瑣拉西南6公里左右,在梭烈谷的另一邊,是非利士人的領土,從瑣拉步行大約一小時。參孫顯然能自由來去,由此可知當時是太平時期。
「女子」:此字用來形容「一般婦女」與通常用來形容「未嫁女子」的用字不同,顯示這個女子可能是寡婦或離過婚的婦人。這個字也用來稱呼大利拉(十六4)。
作為拿細耳人,參孫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娶外邦人女子為妻是污穢了上帝的聖名。他的父母非常清楚他的身世,極力反對。但參孫相當堅持地說:「我喜悅她!」(3節)
參孫的父親其實是對參孫違反律法的禁令表示悲傷(參出三十四16;申七3)。在當時父親擁有相當高的權柄,包括決定兒女的婚事(參創二十四4,三十八6)。無論婚姻或其他大事,兒女違逆父母都是很少見的事(參創二十六34、35,二十七7)。
亭拿位於耶路撒冷以西約31公里,離開參孫的家鄉瑣拉約8公里,原屬但支派的一座城(書十九43 的亭拿他),後成為猶大的一個邊城(書十五10)。但不久就被亞摩利人奪去(一34),之後又被非利士人佔領。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4節)
「這事是出於耶和華」: 參孫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神定意要他作拿細耳人。神讓人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選擇行惡,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惡事,去成就祂自己既定的旨意!
參孫被列在「英雄名單」之中(來十一32),因為他成為神的器皿,完成拯救以色列民的任務,可是他自己放蕩任性的生命,卻要自食惡果。
作父母的,絕對不能以參孫的故事作藉口,就不管教孩子,任由孩子胡作非為,以為上帝一定會插手管教孩子,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但若父母已經盡責管教孩子,孩子還是走上歧途,可千萬別灰心,只要將事情交託給上帝,他也能將一個悖逆和敗壞的人引回正途。從參孫非凡的臂力為神所使用來看孩子就算學業一無是處,上帝也能用他別的技藝另創一番事業。
2. 隨性:空手殺死一隻獅子,後從獅子屍體取蜜吃(5-9節)
接著看見他隨性的一面,一副遊戲人生的樣子。
參孫終於說服他的父母同意他的婚姻。他們跟著他來到亭拿,應該是要跟女子的家商量婚禮的相關事情。到了亭拿,他一個人走進去葡萄園(5節),這裡雖然沒有說明為什麼,但是極有可能是想去摘葡萄吃,怕父母有意見。
拿細耳人其中一個要求是葡萄與葡萄酒都不可吃(十三14),但是他似乎不當作是一回事。沒想到,進去葡萄園卻碰到了一隻獅子。
參孫遭遇的第一個敵人是一隻少壯的獅子,耶和華的靈卻大大感動他,所以他能夠赤手空拳把獅子撕開。對於這麼大的事,他做起來卻是稀鬆平常,甚至連跟父母提一下都覺得麻煩(6節)。
接著他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7節),現在他才真正認識女子。也就是先前根本還沒還沒搞定婚姻,還未徵得女子同意結婚,就把父母帶來要提親。
過了數日再經過那裏,他發現他所打死的獅子屍體內有蜂蜜,就用手「取」蜜吃,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8-9節)。
用手「取」蜜:「挖出」,參孫這行為接觸了死屍,破壞了拿細耳人的願(十三7;民六6)。他可能因此不告訴父母蜂蜜的來源。
在參孫故事開始之時,我們便看見他如何任性,生活隨便的態度。他雖然蒙召,神也把恩賜加在他身上,他卻恣意地使用恩賜,過自己想要過的生活,忘卻蒙召的身分是要榮耀神。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
我們應當將這事引以為鑒,求主幫助我們治死肉體的敗壞,更當順服聖靈行事。
《使命感》
「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士十三25)
還記得神的靈是如何感動你,使你歸向祂的嗎?
參孫所屬的但支派繼續尋地居住(十八1),那是他們尚未佔領的應許之地(參書十九47-48)。
他在這尚武的支派中長大,渴望得到永久性的安居之所。就在他去但支派兵營參觀的時候,內心受到激勵,神的靈開始準備他擔當士師和領導者的任務,去攻擊非利士人。
也許有些事激動你的心,這可能表示神要使用你。祂可使用各式各樣的方法,包括遺傳的特點,環境的感染,個人的經驗等來培養我們,準備我們。好像對參孫一樣,這種準備常常在成人之前就裝備完成。
對神給你的使命要有所警覺。你的過去可能比你所想像的對你更為有益。
–引自《靈修版聖經註釋》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參孫是神所揀選的拿細耳人,他長大之後卻任性又隨性,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2.我們應當如何看待自己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