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接著繼續啟示信徒聖潔的社交生活,重點與上段有些不同,從人際關係轉移到工作及社會活動中。
(2)財物處理(23-25節)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所栽種的果樹,頭三年,「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人不可吃(23節)。「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4-25節)
「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意義應該是「不潔淨」。
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即作初熟的果子。預表基督復活的生命(參林前十五20);凡領受基督復活生命的信徒,理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為神而活(參羅十二1)。
進入迦南地以後,無論什麼樹上的果子,頭三年的果子視同「未受割禮」之物,是不潔的,不可吃;第四年所結的果子算為「初熟的果子」,全部要成為聖,用以獻祭(24節,參申二十六10-11);到第五年,主人才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25節)。
這段聖經有兩個屬靈教訓:
a.信心的考驗
果樹是以色列人主要的生產,結果子第五年才可以食用,是神給人的考驗。一方面是忍耐,二是以神的命令重要,過於自己的渴望享受。
b.敬畏的操練
第四年的果子要成為聖,作初熟的果子獻給神,表示對神的敬畏。財物分配時先將奉獻撥出,才輪到自己使用。
5. 守身敬畏神的聖潔生活條例(26-31節)
本段經文所禁止的都是異教的習俗。
(1)風俗習俗(26-28節)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頭的周圍(或作:兩鬢)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法術』,指一種邪術,藉邪靈行超自然的現象;『觀兆』,指一種星象術,預測未來將要發生的事。這兩種都是外邦人的宗教行為。
「頭的周圍不可剃」:意指僅留下長在頭頂的頭髮,而剃光四周,這是當時一種拜偶像假神之外邦人的風俗(參耶九26;二十五23;四十九32)。
「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虔誠的猶太男人均留鬍鬚,而以剃鬍鬚為極大的羞辱(參撒下十4;賽七20)。
「為死人用刀劃身」:「死人」原文只是「人」。包括在頭上劃記號,是一種敬拜偶像假神的標誌。
「刺青或紋身」:也是外邦人的一種惡習。
將頭髮和鬍鬚的周圍剃光和用刀劃身(27節,是異教喪儀的一部分,人的生死都出乎神,不可用任何方式去取悅已死的人。在身上刺花紋(28節),可能紋上偶像神祉的像,有損神賜人的身體的聖潔,也不榮耀神,故一律嚴加禁止。
除了食物(帶血的物)之外,法術、觀兆、剃頭、紋身等,在今天也許有些藝術、技藝或推斷的成分,但古代這等風俗多與外邦偶像敬拜有關,所以禁止。信徒雖凡事都可行,但也當留意可能引致的屬靈危機。不良習慣,切要戒避。
(2)家庭教育(29-31節)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辱沒」:字義是「褻瀆」、「玷污」。
「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這原是指著獻女兒給迦南地女神「亞斯他錄」做為娼妓的邪惡風俗說的。以色列人後來屢次受了引誘,敬拜了這神。但本節也禁止他們准許女兒作娼妓(申二十三17)。不可讓自己的女兒當娼妓,損害她女性的聖潔,也引致社會上淫亂之風。
在窮人中,常有人把女兒甚至妻子賣為奴隸和娼妓。婦女在當時是普遍得不到尊重的。外邦人敬拜神靈時常伴以淫亂污穢的方式(29節),以色列民必須遠離這些惡事,真正聖潔地敬拜耶和華(30節)。謹守安息日,這是的十誡的誡律。
這是雙方面的指示:
a.要留意子女的需要,維護、管教,免致他們墮落。
b.要以身作則,注重屬靈教育,引導家人守安息日,敬畏神的聖所。
(3)宗教見證(31節)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交鬼的」:指乩童、女巫之類與邪靈、污鬼來往的人。
「行巫術的」:指會看相、算卦、占卜等邪術的法師。
神愛世人,所以信徒應關懷外邦人的靈魂,與他們交往。但對於那些勾引人入邪教異端,使人敬拜偶像的,聖經教訓我們要遠離,以免被人誤以為認同他們的信仰。
6. 愛人敬畏神的聖潔生活條例(32-37節)
(1)敬愛老人(32-34節)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32節)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白髮的人』與『老人』是同義慈;『站起來』,表示尊敬。尊敬老人有兩個意思:(1)敬服神所安排的次序;(2)敬重前輩的經歷與功績。
此處將尊敬老年人和敬畏神的命令並提。老年人在東方一向受到特別的尊敬,他們的經驗與智慧為社會的財富。信徒對神和對老年人都有尊敬的責任,不可輕忽。
「我是耶和華。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33-34節)
「同居的」:字義是「寄居者」。對待外僑,要與本族的人一視同仁。
友愛共同生活的外邦人,因以色列人也曾經做過僑民:(1)先是受過優待,要知道感謝神恩;(2)後來受過苦待,要避免苦待外僑。故推己及人,愛顧幫扶。
(3)公平交易(35-36節)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意指不可有兩種的衡量器具,用來欺騙別人;同樣的原則應用在待人的心態上,對待自己與對待別人不可有兩種標準。
這裡把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應用得更詳細。尺、秤、升、斗、天平、法碼均為農業交易的度量衡,在一切交易上不可用詭詐或欺騙手段。
買賣時必須使用公道法碼和升斗的命令,與前面所述的律法有直接關係(參(11-18節))。該處經文要人公平互待,並且全盤接受「要鄰舍怎樣待你,就要怎樣待他」的想法。
神之所以強調公平,因為祂自己就是公義的神。公義的神也希望公義能實踐在自己百姓的社會中(申二十五13-16)。這樣的公義在耶穌基督裡得到完全的實踐(賽十一4-5;四十二1-4)。
(4)結語(37節)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這句話在18-20章反覆出現。特別注意「一切」兩個字(詩一百十九6、8、12、51、172),神所定之成聖的條例,與祂百姓的以切言行思念都有密切的關係。
或在聖殿敬拜神,或在家中為父母兒女,或在商店做買賣,或在田間作莊稼,或與親戚、朋友、鄰舍,以及與外人交往,或於安息日、或於平日,主之百姓的-切動作都不能出乎這些條例的範圍之外。
這是叫人覺悟自已的短處,也是叫人謙謙卑卑地羡慕神的聖潔(彼前一15-19)。
《我是耶和華》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利十九37)
「我是耶和華」,這是本章反復的用語,是神屢次提說的。這也該在我們的生活中,如鐘聲鳴響,使我們心中常思念祂。
1.責任的呼喚
我們必須追求聖潔,因為祂是聖潔的。我們要效法神。
神在這裡,祂聖潔的眼目注意我,我怎可犯這大罪呢?所以這就使我抵禦試探。我們有這位偉大富有的神,就應慷慨為懷,對窮苦者有恩賜的心,當神以愛護衛我們,褓抱我們,我們也待人以和善於真誠。
2.喜樂的源頭
常想念神,是聖潔喜樂生活的源頭。我們有時下了許多決心,結果卻一無所成,因為我們的目標不具體,就輕易遺忘了。
聖潔可以幫助我們,祂必教導我們一切的事,使我們想起所有的事。祂能幫助我們不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但是聖潔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
3.父神的同在
每日清晨,讓神的同在深刻在你心中體驗。
等候祂,一直到神的同在那麼真實,你可歡呼說神真在這裡,然後仰望聖靈保守你在神的愛裡,深信祂必引導你。在日常生活的責任裡也不住地思念神。你就經常活在祂的恩愛中,敬畏祂,整天都這樣經歷著。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進入迦南地以後,對於採摘樹上的果子有甚麼規定?為何如此?
2.那些與身體有關的異教的習俗必須禁止?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