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聖潔生活的條例(十九1〜二十27)
第十八章消極地禁止以色列人的生活效法外邦人的惡俗(十八1-5),特別強調當時極受迦南宗教影響的婚姻和性觀念,而十九章則積極地指示選民的生活怎樣聖潔。第十九章分為三部份:
第一部份(2-10節)有四小段,各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結束。
第二部份(11-18節)也是四小段,結語較為簡短:「我是耶和華」,但這段結構較為緊密連貫,以高潮「卻要愛人如己」結束。
第三部份(19-37節)篇幅較長,句式包括較完整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和簡短的「我是耶和華」,這部份首尾以包括句式「你們要守我的律例」(19、37節)將教訓包括起來。
雖然利未記第十九章不是像申命記第五章那樣,按照次序重申十誡,但十誡在本章中被充分引用和發揮。以下列表做為參考。
十誡利十九章出處 出埃及記出處
第一、二誡4節 出廿3-6
第三誡12節 出廿7
第四、五誡3、30節 出廿8-12
第六誡16節 出廿13
第七誡20-22、29節 出廿14
第八、九誡11-16節 出廿15-16
第十誡17-18節 出廿17
1. 聖潔生活總綱(1-2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本節是全章的總綱,要點有二:(1)要求的對象:全體神的子民;(2)要求的事:要聖潔。
「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本句說出神子民應當聖潔的理由,因為他們的神是聖潔的;人若要與神來往,便須聖潔。
這句話也是段落連接句。一方面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將本章與前章最後的字句(十八30)連接起來;另一方面介紹神的屬性是「聖潔的」,顯示本章突出的主題。
現在許多人一樣追求此處記載的公平正義、對窮人的憐憫。但遺忘了施行這些公平正義背後的原因是:以聖潔的神為神。挪去「神」的因素,人又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的利益成全別人的好處呢?
2. 向著神的聖潔生活條例(3-8節)
神對祂子民生活上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要他們聖潔。「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2節)這說明神要求祂的子民聖潔並非苛求。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本章共出現十五次,強調耶和華與子民之間特殊的關係。如保羅所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而這裏神宣告祂是聖潔,所以自然地凡屬祂的子民都要為聖潔而活。
但是聖潔並非唱高調的宗教表現,而是多元化和非常具體的,可在日常生活圈子裏充分表彰出來。
(1)聖潔生活是人倫生活(3節上)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這是第五條誡命(出二十12),且是第-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有幾點教訓:
a. 家庭生活最重要
在各個聖潔生活教訓中,最先提及的是以父母為首的人倫關係,提醒神的百姓切勿忽略家庭生活。
b. 父母同受尊敬
此處希伯來文的次序先提母後提父,與中國人一般對雙親的稱呼父母不同,在古代重男輕女的社會中,更見神視男女平等,父母同受尊敬。而出埃及的順序是「父母」(參出二十12)。
c.表達對天父的敬畏
孝敬原意是「敬畏」,聖潔生活就是接受神設立輩分的權柄,對父母敬畏,才懂得敬畏天父。
(2)聖潔生活是團體敬拜(3下-4節上)
「要守我的安息日……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這是對全會眾的吩咐。
這是第四條誡命(出二十12,三十一13-14)。第3節的兩條誡命是十條誡命中吩咐人應當行的(是積極的);其餘的八條;都是禁止人犯的(是消極的)。
必須有崇拜,才能證明團體守安息日,沒偏向虛無的神。所以聖潔生活不是獨善其身,乃是與信徒團體互勵互勉,誠心敬拜神。
「也不可為自已鑄造神像」,這是第二條誡命。神是個無限的靈,有限的人縱然竭盡心思將神形像化表達,總仍與神的真體偏差。即使出於敬拜的動機,鑄造神像仍陷人於虛妄,所以禁止任何將神形像化的行動。
(3)聖潔生活是樂善好施(5-8節)
享用平安祭的指示在七章已論述,重申本書前面所定獻祭應遵守的條例(參三1;七15-18),嚴禁獻平安祭帶染異教色彩。這裏的複述乃提醒百姓必須與人分享祭物(5-8節)。
「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6節)
「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僅能當天吃完,不可留到次日早晨(參七15);而為還願或甘心獻的平安祭,可吃兩天,不可以留到第三天,存留的必須用火焚燒(參七16-17)。
3. 向著人的聖潔生活條例(9-18節)
(1)給窮人和寄居的(9-10節)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 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人從陽曆四月開始割大麥,六月收割小麥,九月中到十月摘葡萄,這些收穫過程中,都不可以「收乾淨一切的莊稼」,要留一些給弱勢的人可以撿拾。
收割時餘留部分給窮人和寄居的,更清楚說明聖潔的生活,是使人能認識聖潔的神的大慈愛。一個看重人的生命的社會,應該體現神對自己子民中窮苦人的關懷。
本段重點就是要照顧窮人等弱勢者,這條規定做為上帝命令對自己家庭以外的人的關係的第一條,可見其重要性。
本段的重點從個人聖潔生活的操練轉到社會關懷與責任。
「鄰舍」的字彙包括同胞(11節譯作「彼此」,15、17節則為「鄰舍」)、民眾(16、18節)和鄰舍(13、16節),還有「弟兄」這個特別親密的稱號曾多次出現,可見這是以他人為中心的聖潔社交教訓。
(2)不損人利己(11-12節)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你們不可偷盜」,這是第八條誠命(出二十15);「不可欺騙」,是推廣第八條誡命(箴二十四28);「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這是推廣第三條誡命(出二十7),本節不禁止人起誓,卻禁止人起假誓。撒謊是罪,起假誓是更大的罪。
偷盜、欺騙、說謊、起假誓等都是損人利己的行徑,信徒若有這等作為,就是「褻瀆你神的名」。
人若有為己或有吝嗇的心(9-10節),就最容易貪圖別人的東西或欺騙人(11節上),他既偷了人的東西或欺騙了人,自然就要進一步撒謊以遮蓋自已的錯(11節下),謊話若遮蓋不住,就要再進-步起假誓(12節)。
這樣,從一樣的罪往往生出許多的罪來;一切的罪都有這樣增進的能力。
(3)不欺凌弱小(13-14節)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不可咒駡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意指以強暴的手段剝奪鄰人的權益,使他們蒙受不當的損失。
「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意指不可拖欠工錢,因為那是他們的生活所需。
「不可咒駡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意指不可欺負那些身體有缺陷、殘廢的人,以為不會遭到他們的報復。
不可因鄰舍相熟而取便宜,也不可運用權勢扣押雇工工錢,這些行動有損神的公義。這與第八誡也有密切關係;欺壓及剝削弱者等於搶掠,故此這兩節是人道主義的基本原則。
咒罵聾子,絆倒瞎子都是利用別人的弱處,以期達到自己的利益之舉,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是不敬畏神的表現。不以殘缺者是神形像所造,不以神掌管各事而擅自隨意剝削。
(4)要大公無私(15-16節)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意指不論對方的身分如何,都不可影響你的判斷。
「搬弄是非」: 就是譭謗中傷,不可對人施予有形或無形的傷害。誹謗別人或危害鄰舍安全的緘默都是禁止的。
「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意指故意陷害鄰人。
不可基於社會或經濟的理由妨礙司法的公正,審判應完全本諸公平的原則。這是對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推廣解釋。
施行審判時需行公義,不要因對象是窮人,為了同情可憐,或鋤強扶弱而加以偏袒;不因對象有權勢而助紂為虐。聖潔的審判就是與別人分別出來,不偏袒或情感用事,專心瞭解,實事求是。
(5)要愛人如己(17-18節)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你的鄰舍』與『你的弟兄』同義;對待族人,動機不是懷恨而是關心。
鄰舍若有錯,就不可袖手旁觀(參撒下十三22),總要指責他,叫他知道自己的錯,或者能救他(路十七3,加六1)。不然你自己就因他擔罪(17節,弗五11,提前五20-22,羅-32)。
「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埋怨』,是推卸責任的心態,神的子民應當寬容、饒恕別人的頂撞與過犯(參太六14-15;十八21-35)。
這與第十誡「不可貪心」有密切關係;消極方面,以色列民要消除心中對弟兄的敵意;積極方面,他們要愛人如己,並要指正弟兄的錯處。
「愛人如己」是舊約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條律法,耶穌基督引此為人倫關係的總綱(太十九19;二十二39;可十二31;路十27)。愛的對象不僅為本族人,也包括寄居的外族人(34節)。
因此「愛人如己」所要求於人的是一種積極為人的態度;不可恨人,尤其不可恨自己的弟兄。恨的感情只可以用來對付「惡」(摩五15;羅十二9)。
4. 向著財物的聖潔生活條例(19-25節)
本段是十九章的第三部份,篇幅較前兩部分長。句式包括較完整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和簡短的「我是耶和華」,這部份首尾以包括句式:「你們要守我的律例」(19、37節)將整個教訓包括起來。
(1)持純正觀點(19-22節)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19節)
「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各從其類』是神創造的原則(參創一24),神在上古以洪水除滅地上的活物,是因違反這個『各從其類』的原則(參創六4-7)。
「攙雜」的料:意思是「混雜的東西」、「用不同材料混合的編織品」、「棉麻與羊毛的混紡品」。
「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混種(如接枝)和混紡(如棉纖合織)在現代科技行之多年,用以改善品種和品質。但在舊約時代,其屬靈的意義重於生活實用,目的是為防止以色列人與外族同化,效法外族人的宗教和生活習俗。
神創造萬物,都是各從其類,故此不願意人混亂祂所定的。凡從異類配合而生的動物,都是不能生育的,本條例是要叫以色列人越發憎惡所禁止的事(參十八23節)。
以色列民是被神分別為聖的一群,生活上大小事情,都要成為聖潔服事神。不同種類的動物、不同種類的種子、不同的質料不可參雜,表示認識神的創造各從其類的訓示,保持純真的精神。但如果偶而不慎犯錯,即使損失不大也當悔改。
這裡的重點是「不可混雜」。不過到底怎樣才算「混雜」,則是可以討論的。但後來以色列人使用騾子,就是驢與馬的混種(參撒下十三29 ,十八9;王上一33、38、44;賽六十六20等)。
耶穌的比喻也說到「有一個人把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自己的葡萄園裡」(參路十三6),好像是當時的習慣。因此,如果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當時的異教用這種參雜的方式來敬拜或行巫術,所以舊約禁止「混雜」物種、植物與衣料。這樣的看法可能是正確的。
在同一塊田地不用輪種的方法,而把兩樣參雜的種籽施種,能使地力消耗更快、益趨貧瘠。用兩樣參雜的衣料做衣服,容易產生靜電,在熱帶地區尤其如此,不適穿著。
今天穿羊毛、棉毛與人造纖維混合的料子,常有皮膚過敏的症狀。這些理由都屬次要,主要是要人必須力守對神聖潔的原則。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20節)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意指婢女在還沒得到自由之前,若主人已經為她擇定了配偶的情況之下。
「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人』指別的男人。
「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意指罪不至於死,因為主人給她的婚配可能違背了她的意願。本節的規定,似乎尊重主人和奴僕雙方的權益。
婢女是作奴僕的女子,她們在社會中的地位雖低,一樣受到法律上的保護(20節)。這些婢女可能是外邦人,與她們行淫,刑罰比較輕;但因此事對婢女所許配的男方有虧損,故要獻上贖愆祭求神赦免,並須另作賠償(21-22節)。
《不可摻雜》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利十九19)
1.不可參雜
神是要祂所造的各從其類,絕對不容許參雜;所有的參雜,都是出於撒但。
2.牲畜不可參雜
指生命不可參雜,憑神生命活著的,就不能憑肉體而活。
3.種子不可參雜
指講道不可參雜,既講正確的道,又講世界的道,既屬靈,又屬世界。
4.衣料不可參雜
指行為不可參雜,既活在新約裏,就不該再有舊的規條的生活,既是屬乎主的人,就不該有外邦人的行為。
–引自《利未記讀經綱目》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神子民應當聖潔的理由為何?
2. 「愛人如己」是舊約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條律法,與聖潔有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