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血與贖罪的條例(十六至十七章)
(一)贖罪之例(十六1-34)
利未記內容分為兩大部份,上半部是獻祭的指示:獻祭的種類(1-7章);獻祭的負責人:祭司(8-10章);獻祭的原因:不潔淨(11-15章)。
多數學者認為十六章贖罪日的指示結束這部份,而十七章開始下半部聖潔典章。然而這章聖經不少資料顯示,第十七章是與十六章連接,主要是論述贖罪日種種,結束利未記上半部份。
本章繼續第十章的討論,所描述的贖罪日,是以色列人所有條例中最重要的一條,因為他們在當天要為全會眾的罪來贖罪(16、21、30、33節),也要為聖所贖罪(16、33節)。贖罪日在七月(提斯利月)初十日舉行(29節),百姓要從初九日的黃昏禁食到十日的黃昏。
本章詳細記述大祭司獻祭的全部禮儀:從大祭司穿上聖服、洗身,為自己和眾祭司到聖所獻贖罪祭開始(4-13節),到為眾人的罪在祭壇上獻燔祭,並進到至聖所彈血(15-16節),一直到把贖罪祭的牛羊搬到營外焚毀,再度洗身回到營中為止(27-28節)。
贖罪日是潔淨的高峰,那日所潔淨的並非大痲瘋或男女漏症,而是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16、19節)。蒙潔淨的污穢包括病患(心靈的頑疾)和罪愆過犯。
希伯來書作者用接近兩章的篇幅來講解本章的教訓(來九、十章),是新約討論最詳盡的一個預表。
本章是大祭司獻禮的過程,所記載的內容,是先讓祭司瞭解如何為自己和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然後才頒布大贖罪日的條例。
1. 祭司不可隨時進到幔內(1-2節)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死了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指長子拿答和次子亞比戶,因獻凡火而被神火燒死(參十1-2)。
「聖所的幔子內」:指「至聖所」,也就是放約櫃的地方。事實上本章提到「聖所」都是指「至聖所」。
「施恩座」: 原意是「贖罪」或「遮蓋」,後來成為專有名詞「施恩座」。它是約櫃上面的一塊精金做的厚蓋板,具有『遮蓋罪或贖罪』的功用。
「施恩座」代表了神的恩典憐憫赦免就像約櫃的蓋子一樣,涵蓋在誡命上面覆蓋著整個以色列民族與神之間的生命之約。
「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意指大祭司不可任意進到至聖所裡面,那裡有約櫃和其上的施恩座。唯獨一年一度的大贖罪日(參29-31節),才容許大祭司進到施恩座前,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參32-34節)。
神不直接曉諭亞倫,而是透過摩西說話(1節),顯示摩西在以色列的獨特地位;摩西乃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亞倫不可在平時入至聖所,以免死亡,因為那裡有施恩座,是神顯現的地方(2節)。
2.大祭司進入至聖所前的注意事項(3-5節)
大贖罪日,亞倫以大祭司的資格進入至聖所之前,應該注意的事項:
(1)大祭司在贖罪日進入聖,需先用水洗淨身體,脫去祭司外袍,所只穿細麻布做的聖內袍、褲子、帶子、「冠冕」,與一般祭司服不同的細麻布衣服(4節),在神面前象徵謙卑和純潔。
「冠冕」:字義是包頭巾。
從至聖所出來之後,又要換上大祭司禮服進行儀式,贖罪日儀式結束前大祭司還需要再洗一次身體(參23-24節)。
(2)要為自己和家人贖罪和奉獻,準備公牛和公羊各一隻。為任職期間犯下的罪、為感謝罪得赦免、決志奉獻,獻上贖罪祭和燔祭(3節)。公牛犢贖罪祭與公綿羊燔祭,是由屬於大祭司(亞倫)的私人財產中取出。
(3)大祭司為全會眾贖罪,奉獻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和一隻公羊作為燔祭(5節),其意義與祭司獻祭一樣。
3.獻贖罪的條例(6-22節)
(1)兩隻羊代表的意義(6-10、20-22節)
亞倫「為那兩隻羊拈鬮」,要顯明哪一隻是該死的,哪-隻是該放的。一鬮歸與耶和華,這一隻是被宰的;一鬮「歸與阿撒瀉勒」,這一隻是放在曠野無人之地(8、21節)。
「拈鬮」:意指抽籤由神決定。
「歸與耶和華」:意指被殺獻給神(參9節)。
「歸與阿撒瀉勒」: 字義是「完全除去」,一般譯作「替罪羊」。這隻山羊背負以色列的罪遠離他們,神看以色列是無罪的。
贖罪儀式涉及兩隻山羊。一隻作贖罪祭宰於祭壇,預表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彼前二24)
但另一隻歸予阿撒瀉勒,這做法的意義引起爭論。有人以為阿撒瀉勒是鬼王,也有認為是曠野某處之地名,亦可能是放走、離開等。
但按本章經文,阿撒瀉勒是音譯,希伯來文意思是挪開或消除,那羊是送到無人之地(22節),象徵神的赦免乃是對人的罪一筆勾銷,永遠忘記(彌七19;賽四十三25)。
(2)為祭司所獻的贖罪祭(11-14節)
與前面所記載的相似(參四3-12),不同之處在於灑血的地方(14節,參四7)。
亞倫從燔祭壇上盛滿火炭,拿香爐進入至聖所(12節),那上升的煙霧遮蓋他的視線,使他看不見神的榮光,免得他死亡(13節)。接著,出到院中,從祭司手裡接過公牛的血來(14節),帶入至聖所。
「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14節)
「彈在施恩座的東面」:指朝著面向至聖所進口的那一面施恩座彈血,而且只彈一次。把血彈到施恩座上面,而非彈到地上。使用「彈」的方式,可能是因為要避免大祭司用手觸摸施恩座。
「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施恩座的前面』,指施恩座前面的地上,要彈七次。
(3)百姓的贖罪祭(15-22節)
「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15節)
他第三次進入幔子的時候,要取一些山羊的血(9、15節)。
宰殺公山羊是在公牛之後,先為自己和本家宰公牛,再為全會眾宰公山羊。所獻的公山羊就是拈鬮後歸與耶和華的那一隻(8-9節)。
「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16節)
「污穢」:指罪所造成的不潔淨。
「過犯」:指罪的行為。
這裡的儀式與之前(參11-14節)相似,只是潔淨之禮包括整個聖所、會幕和燔祭壇(16、20節);須行此潔淨禮的原因,是由於以色列人的罪愆污穢了聖所、會幕及壇。
聖所及至聖所使用的器具,應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用血潔淨。因為神聖潔的會幕和器具,因百姓所犯的一切罪成為不潔。
他「進入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到他為自己和家人,以及以色列全體會眾,贖了罪出來為止(17節)。他出來,就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為壇「行贖罪之禮」。他要取一點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抹祭壇的四角(18節)。
「進入聖所贖罪的時候」: 原文應該是「為了聖所行潔淨之禮」。實際的意義是「為了至聖所行潔淨之禮」。
「會幕」裡不可有人:指幔子外面的「聖所」。
「壇」: 指祭壇。
「行贖罪之禮」:指在祭壇的四角周圍抹血。
這日所行的禮儀,是象徵以色列人得到神的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19節,參30-31節),也預表基督救恩的完備,沒有一罪是十架救恩不能除的。
然而贖罪日所成就的,不單是消極挪掉罪的汙穢使人得免受罰,更積極潔淨祭壇,使壇成聖,讓人能坦然無懼親近神。
「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來九14)
(4)獻上山羊(20-22節)
亞倫為「為聖所和會幕」並祭壇贖了罪以後,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獻上。亞倫「兩手按在羊頭」,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罪孽。把它們都歸在那山羊的頭上;然後經由已預定的人,把羊送到曠野裡去(20-21節)。
「兩手按在羊頭」:原文是「亞倫兩手要按在活羊頭」。
「為聖所和會幕」:指為至聖所和聖所。
「那隻活著的公山羊」:指歸與阿撒瀉勒的那隻公山羊。
諸般的「罪孽過犯」:「罪孽」,罪惡,不公正;「過犯」,罪過。
那隻山羊就擔當他們的一切罪孽,把它們帶到一個完全隔離的地;所以那人要把那隻山羊送到「無人之地」(22節)。
「無人之地」:「分離之地」、「隔絕之地」,意即曠野。
公羊被帶走,人們目送著牠,明白罪就因此離開他們,他們不再算是有罪了,亞倫脫去他的衣袍,換上禮服,才給會眾祝福。群眾一定興高采烈!基督在無限的恩典中,也帶走世人的罪。神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孽。」
《帶到無人之地》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十六22)
本章充滿基督受死的道理。在這些獻祭多方面的含義,正如鑽石各方發射的光芒。這裡提到一隻活公羊,被帶到曠野無人之地。
1.基督成為罪
在亞倫的雙手,將一切罪惡過犯都放在公羊頭上,表明一切污穢的,均由祭牲代替,然後將牠帶走,。祭司的衣袍都須潔淨,身體也要潔淨。以後新約特別解明基督為我們成罪,由祂擔當。祂站在神面前,完全替代我們所有的罪刑。
2.基督除掉罪
公羊被帶走,人們目送著牠,明白罪就因此離開他們,他們不再算是有罪了,亞倫脫去他的衣袍,換上禮服,才向會眾祝福。群眾一定興高采烈!基督在無限的恩典中,也帶走世人的罪。神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孽。」
3.基督受孤寂
祂為作成救贖的工作,結果就成為最孤單的人。
在十字架旁雖有祂親愛的人,但是他們不能救助。歷代雖有人什麼為祂受苦殉道,但都不能為祂作成救贖。祂多麼孤寂!連天父也離棄祂。在祂最痛苦的時刻,在整個宇宙,祂獨自孤單地站著!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贖罪儀式涉及兩隻山羊,各代表甚麼意義?
2.贖罪日所行的禮儀有何特別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