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5.衣服長痲瘋病的診斷與對策(十三47-59)
染了痲風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或是「麻布」衣服;不論「是在經線上、是在緯線上」;是麻布的或是羊毛的;是皮子或是皮子做成的任何物件;病症若是在衣服或皮子、編結物或紡織物,或任何皮子做成的器具上「發綠或發紅」,那就是「發霉」的現象,要給祭司察看(47-49節)。
「麻布」:亞麻布。
「是在經線上、是在緯線上」:「經線」,「編結的」;「緯線」,「紡織的」。
「發綠或發紅」:「發綠」淺綠色的;「發紅」帶紅色的。
「發霉」:與「惡性皮膚病」是同一希伯來字
這是指寄生在衣服上的災病。有紅色和綠色的災病,主要發生在潮濕的衣服或傢俱上。若發現發綠或發紅等異樣症狀,便可能是長了大痲瘋,所以要給祭司察看。
祭司要察看那現象,把染了病症之物隔離七天。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那病症;如果那病症在衣服、編結物、紡織物、皮子,或是任何皮子做成的物件上蔓延,這就是「蠶食」的大痲瘋,那件物件就不潔淨了(50-51節)。
「蠶食」: 「使疼痛」、「刺痛」,意思應該是「惡性的」。該字僅出現4次。
古代以色列人看患了嚴重皮膚病的人,與黴爛的衣服為同一類事情,所以二者都冠以「嚴重皮膚病」的名稱。在外表來說,二者都有相同的地方;他們都有不正常或變形的表皮,以至有外皮脫落的現象。
檢驗黴爛衣服的原則很簡單:若衣物有發紅或發綠的現象出現,便要把衣物給祭司察看及處理。
處理的方法便是收藏黴爛的衣物作一星期或兩星期的檢疫期,期滿後若仍發覺衣服上的黴有發散的跡象 (51、55節),這就是屬於不潔淨的,必要在火中焚燒(51-52、55節)。
若衣服上的黴沒有擴散,則須洗淨後再隔離七天(53-54節);如果黴沒有蔓延,且變為灰暗的顏色,則只須把發黴那部分撕掉(56節)。這樣做顯然是為了保全百姓所擁有的財產,如果整件衣服都要毀滅,對窮苦百姓來說,就會產生經濟上嚴重的困難。
將有災病的部位剪除之後,若其他部位再出現災病的話,那就是病症仍然發作,染了病症的物件,要用火燒掉(57節)。將有災病的部位剪除,若其他部位清洗之後沒有再出現災病的話,「要再洗,就潔淨了」(58節)。
「要再洗,就潔淨了」: 意指還得再清洗一次,才能判定沒有染上大痲瘋,是潔淨的。
從本章的規例,可以看見神要求祂的子民在道德、身體、甚至所穿著的衣服與所用的器皿上都須做到潔淨。消極方面不與不潔淨的東西接觸,積極方面力保內心與行為的聖潔,和神有圓滿的屬靈關係。
物質生活與心靈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體。新約要求信徒在行為之外,更注意動機的純正(太五28),保持意念上的聖潔,做到完完全全像基督。
《痲瘋代表罪》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利十三59)
這裡所說的痲瘋是好幾種傳染性皮膚疾病的總稱。其中有幾種不像我們現在所稱的痲瘋,最厲害的幾種,會慢慢的侵蝕全身,甚至令人死亡。
在聖經時代,那是極其難治、極易傳染之症。痲瘋病人要與親友隔絕,被關在營外。由於祭司要負起督導人民健康的任務,所以把病人移到營外,或批准他們重新回營,是祭司的職責。
如果長痲瘋的人已被移到營外,只有祭司能斷定他們是否真正痊癒了。聖經常常用痲瘋來代表罪,因為罪也會傳染、傷害人,使人與神、與良朋益友隔絕,所以實在是靈性上的頑疾。
–引自《靈修版聖經註釋》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判斷痲瘋病的症狀為何要如此細緻?
2.物質生活與心靈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體。你對這話的體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