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七、亞倫開始為百姓獻祭(九1-24)
第九章記述以色列會眾第一次在祭司領導下正式的獻祭。在前一章,已經有獻祭的記載,但全會眾只是觀眾,見證亞倫和他兒子獻上祭物。全會眾只在導論時出現一下(八3-5),不再提及。
本章會眾再次出現,多次提及以色列眾長老,以色列人,全會眾和百姓,並且自始至終他們都參與獻祭,在下半章更是獻祭者。這是他們敬拜神禮儀的開始,而美妙的結果,給以色列人信心,有把握繼續的敬拜蒙神悅納。
(一)作祭司的準備(1-7節)
授職大典過後,以色列新設立的祭司開始服務的事。摩西吩咐亞倫為自己和他的兒子們並百姓獻祭(1、7節)。亞倫要先為他自己及兒子們獻的是贖罪祭和燔祭(2節),再為以色列百姓獻的乃是贖罪祭、燔祭、素祭和平安祭(3-4節)。
亞倫獻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2節)。以色列人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作燔祭(3節),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還有「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4節)。
「調油的素祭」:指的應該是「澆上油的細麵」(參二1-2)。
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原文的時態是完成式,「已經顯現」。可能是一種預言的完成式,或者是指過去七天的就職典禮中,上帝已經顯現。
以色列人獻的贖罪祭是「一隻公山羊」。照第四章的記載,這是「官長」獻贖罪祭的祭物(參四22-23),所以實際上這應該是眾長老代表獻的贖罪祭。而燔祭的祭物也與第一章的內容略有不同(參一1-10),表示這是特別的燔祭。
這次序(贖罪祭、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強調了三個基本的觀念:首先是罪的救贖,然後是生命的奉獻和生活的成聖,最後才是在感恩餐中與神交通。
這裡沒有提到贖愆祭,因該祭是為特別的過犯而獻的;故此,亞倫此處為百姓所獻的祭,目的非為贖某些特別過犯的罪,乃是為國家一般性的罪而獻的,好叫全會眾能按著神的規定及指示敬拜神及求神的祝福。
本段所提及的各祭是按耶和華的吩咐而獻上(6節),目的是讓耶和華向他們顯現(4節),彰顯出神的榮光來(6節),表明神對每一件所完成的事予以讚許或批准(參出四十34-35)。
雖然摩西已照神的指示膏立了亞倫為祭司,但亞倫還沒有執行其職務,一連七天預備等候,一直到第八日才開始執行祭司任務。可見神選召人的原則,必須先有充足心靈和恩賜的準備,才投入服務。
摩西在曠野四十年;大衛幼年的放羊生涯;撒母耳孩童期如何照料會幕;保羅三年在阿拉伯曠野;耶穌也三十年在家盡兒子之責。這些事實指出,事奉除熱誠衝動外,還得「照耶和華所吩咐的」(這兩章共用了十五次)好好準備。
(二)行使祭司的職務(8-21節)
1. 先為自己獻贖罪祭(8-11節)
於是亞倫走近祭壇,宰殺那為自己獻的贖罪祭牛犢。
亞倫的兒子奉上血,他就把手指蘸在血裡,抹在祭壇的四角上,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壇腳那裡;贖罪祭牲的脂肪、腎和肝葉,他都焚燒在祭壇上,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至於肉和皮,卻在營外用火燒掉。
獻祭典禮的進行中,祭司是先於會衆的,而贖罪祭是先於其他的祭禮。
此處贖罪祭的禮儀與第四章的記載略有不同(參四5-7),沒有記載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也沒有血被抹在香壇上。主要的原因應該是此時亞倫仍然沒有進入過會幕。
2. 其次獻燔祭(12-14節)
亞倫宰殺了燔祭牲,他的兒子把血遞給他,潑在祭壇的周圍。他們跟著把燔祭牲一塊一塊連頭「遞給」他,焚燒在祭壇上。亞倫又洗淨了內臟和腿,在祭壇的燔祭上焚燒。
「遞給」:亞倫的兒子在他旁邊幫助他獻祭。後來這樣的事由利未人操作(民八9-26;十八3-7)。
3. 後為百姓獻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15-22節)
「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15-16節)
「奉上」燔祭:「帶來」、「呈獻」。
「為罪獻上」:「獻上贖罪祭」、「獻為贖罪祭」。
「照例」而獻:「按規則」、「按規定」。
亞倫承受祭司職分後第一個任務,也可以說是祭司獨特的工作,就是為百姓獻祭。亞倫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祭(8-11節)和燔祭(12-14節);再為百姓獻上贖罪祭(15節)、燔祭(16節)、素祭(17節)和平安祭(18節)。
這四祭依次象徵贖罪、奉獻、生活上的成聖和相交。總括了他將來所要履行的職分,引導百姓知罪悔改,以生命去見證神,將神的恩典與別人分享。特別留意這些祭的次序,人必須先反省和委身予神,才能論事奉。
祭司在擔當祭司職務之前,應該為自己獻上贖罪祭和燔祭。這樣做是表明舊約時代祭祀的不完全,在律法下用動物獻上的贖罪祭不能完全除去罪(來十1-4)。新約時代基督在神面前只一次獻上,就永遠成就了獻祭的實意(來九26)。
(三)祝福與接納(22-24節)
1.作祭司的目的(22-23節)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會幕是上帝跟摩西說話的地方(出三十三9-11;利一1)
這段聖經記載了亞倫兩次的祝福,第一次是獻祭之後,站在祭壇向百姓舉手祝福,才由臺階下來。第二次與摩西在會幕裏朝見神之後出來,再次祝福。顯示祭司的工作不論獻祭或尋求神,總帶著使人得福的目的。
猶太人的傳統,說亞倫使用的祝福詞是民數記的話:「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民六24-26)然後,摩西和亞倫回到帳幕內,把聖所的責任正式移交給了亞倫。二人再出來為全民祈神賜福。
2.作祭司的結果(23-24節)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耶和華面前」:指會幕門口(參民十七5)。
「燒盡燔祭」:表示神悅納祭品(士六21;王上十八38)。
「俯伏在地」:原文作「臉伏在地」。
當人接受神的呼召全然委身時,就有兩個結果:
(1)神的榮光顯現。
摩西曾預言榮光顯現的條件是行神所吩咐的(6節),可見祭司委身事奉是神所喜悅的。
(2)祭司事奉得見神榮耀,「都歡呼俯伏在地。」
這裡所記載的神蹟證明上帝也認同亞倫的獻祭與祭司的職分。實際上祭壇上的祭物需要一點時間燒完,此處的神蹟應該就是有大火由會幕中發出,立刻燒完所有的祭物。以色列百姓的反應顯示他們對亞倫的職位與上帝的恩典心悅誠服。
《進入與神相會的所在》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利九23)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神的僕人,不論先知或祭司,都沒有權柄賜人祝福,除非他們從與神直接的交通中領受這一權柄。
在我們能以出來祝福百姓之先,必須進入與神相會的所在。只有當我們在聖所裏,藉著敬拜、安靜,以及在神的悅納裏事奉,我們才能在營裏,藉著工作、話語來供應人,來服事人。
然而,我們常會陷入一種危險中,就是容讓服事人的熱切,干擾我們與神之間的交通,終致遭遇不幸的失敗。
–引自摩根《話中之光》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摩西已照神的指示膏立了亞倫為祭司,為何要等到第八天才正式執行職務?
2. 獻祭典禮的進行中,為何祭司是先於會衆的,而贖罪祭是先於其他的祭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