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禁止與准許食用的物(19-27節)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19-20節)
「挨了污穢物的肉」:原文是「挨了任何污穢的肉」。
「凡潔淨的人都要吃」:應該是「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不潔淨』,指人本身在禮儀上不潔淨,如痲瘋病患者(參十三1-46)、漏症患者(參十五1-15)、遺精的人(參十五16-18)、行經的人(參十五19-25)等;『從民中剪除』,指從營中被逐出,不被視為神的子民。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21節)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不潔淨的物』,指器物或衣服的不潔淨,如碰觸到動物屍體(參十一34-35);『人的不潔淨』,指人本身在禮儀上不潔淨,或人碰觸到不潔淨之物(參十1-33)。
「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不潔淨的牲畜』,指牲畜中列為不潔淨者(參十一1-8);『不潔可憎之物』,指無翅無鱗的水族、不可吃的鳥類、爬行之物等都屬不潔可憎之物(參十一9-23)。
平安祭的祭物與燔祭相同,祭牲可用母的,但不可以用鳥類。此祭雖用動物為供物,卻不用作贖罪,完全為感恩而獻。
吃平安祭肉象徵人與聖潔之神的交通。所以,吃祭肉的人及祭肉應保持聖潔。不潔之人不能吃聖潔的肉,祭肉接觸到不潔之物也不能吃。違反這條例的人必從以色列百姓中剪除。
猶太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解往彼拉多衙門去的時候,自己不肯進去,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十八28)。人若染了污穢,必須先潔淨自己,然後才可以吃平安祭的肉;信徒也要保守自己,不被世俗沾染(雅一27,彼前一14-16)。
接著的規定不限祭司,也為全民應守的條例(22-27節)。前面已扼要講述不可食動物的脂油(參三11),本段作了更詳盡的說明。
本章規定祭牲的脂油永不可吃(23節),甚至是「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也是,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24節)。任何人吃了燒獻給耶和華的祭牲的脂肪,他必須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25節)。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雖然這樣的牲畜肉是可以吃(參十一39-40,十七15),但是要不潔淨到晚上。
「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做別的使用』,指日常生活中的用途,例如燈油、潤滑油等。
凡可獻之牲畜的脂油,不是單指被獻上的(25節),但可吃不可獻之牲畜的脂油,大概不在其內(申十四5-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6-27節)
「雀鳥」鳥類,禽類,飛行動物。
動物與鳥類的血也不可吃。凡違例食脂油與血的必從民中剪除(指死亡或被逐,25、27節)。
血之所以禁止,乃因神設立為代贖的救恩預表,歸神的部分雖然量少且具象徵及預表性,然而忽視這些將會引致嚴重後果。可見甘心樂意並不等於隨便,奉獻之重點乃在盡心謹慎。
生命既為神所給,只可以歸還給祂,人不可以佔有。禁止吃脂油與血還有保健的理由。血雖然為健康所需,也含有病菌,吃了可以染上多種疾病。而脂油可引起心臟病,例如血管硬化或膽固醇過多症等。
(六)祭司當如何獻搖祭(28-38節)
搖祭是平安祭中祭司的份。祭司的份包括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搖祭的胸和右腿(看十12-15;民十八8-20;申十八1-5);耶和華的份是焚燒在祭壇上的所有的脂油和腰子。
如果胸是向壇搖一搖,又向後搖一搖,那末它對一般的崇拜者或許象徵著當上帝向他要他的供物時,他要甘心樂意地獻上之意。但是它一經獻上,上帝便樂於還給他,讓他自用,給家人吃。
1.耶和華的分(30-31節)
「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平安祭耶和華的分僅有脂油,除了脂油和血外,全部都由人享用。脂油在舊約象徵最甘美的東西,獻上脂油表明人若奉獻,必須精挑細選,用心獻上最好的;敷衍應酬,不但失卻奉獻的意義,更招惹神的怒氣(瑪一6-14)。
2.祭司得的分(28-29、32-36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28-30節)
「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平安祭」所獻的可為感謝、還願或甘心獻的,表明獻祭者對神的感恩,虔敬與奉獻,並藉此顯明神與人及人與鄰舍的和諧關係。平安祭中有一部分獻給神,其餘的留給祭司和潔淨的人享用(參19節)。
「他親手」獻給耶和華:『親手』指獻平安祭的人,親自帶到祭壇前交給祭司。
「搖一搖」:指前後擺動。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31-32節)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脂油獻給神。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右腿」,一般認為這是動物身上最好的一塊肉。「舉祭」,指將手中的祭物,垂直向上舉起,上下擺動,表示獻給神。獻祭的人把右腿帶到祭壇前交給祭司。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33-34節)
「要得這右腿為分」:平安祭牲的血和脂油獻給神,右腿則歸祭司享用。
「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平安祭中用於搖祭的胸肉,以及用於舉祭的腿,歸給祭司享用。
「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作他)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就是在摩西(原文作他)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35-36節)
「受膏的分」:指祭司承接聖職時受膏行禮如儀(參出二十九29),從所獻火祭中所該得的分。
「供祭司職分的日子」:就是開始承接聖職的日子。
「膏他們的日子」:指當日摩西膏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之時,就已經將神吩咐以色列人給祭司的分,交代清楚。
「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再次強調劃分出來指定給祭司做他們永遠該得的分
現代讀者讀到本書所記的條例,會覺得枯燥乏味,但在當日希伯來民族中,這是他們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一直保持到主後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毀、聖殿祭祀終止才停止。
但是這些條例所包含的原則,今天讀來,仍是人認識神和人在世上行為的基本指南。神特別聲明平安祭祭牲的胸和右腿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28-36節)。
在耶和華面前被搖的祭物歸納有七種:
(1)平安祭的胸(30節)。
(2)承接聖職的祭物(八25-29);
(3)初熟的莊稼的一捆(二十三11)。
(4)疑妻行淫的素祭(民五25)。
(5)離俗歸主之人的祭(民六20)。
(6)被潔淨之長大痲瘋者的公羊羔和油(十四12)。
(7)當五旬節時,初熟麥子作的餅和同獻的祭牲(二十三20)。
這被潔淨之長大痲瘋者的公羊羔,和五旬節與餅同獻的祭牲,都是在被宰以前搖的。
舊約祭司不應向獻祭者索取任務報酬(以利的兒子就是因此得罪神),但神已為事奉祂的人預備所需,就是會眾奉獻給神的祭物中上好的肉,「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
3.結語(37-38節):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並承接聖職的禮,都是耶和華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
「這就是…的條例」:意指本章所述的是五種獻祭的條例。
「並承接聖職的禮」:「設立祭司」、「祭司就職」。又加上祭司承接聖職的禮儀。本段沒有提及這個禮儀,第八章才實際提及這個禮儀。
「吩咐摩西的」:這些條例和禮儀都是神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
「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也就是摩西在西乃曠野向以色列人轉述當獻供物給神之日所說的內容。
《祭司的分》
「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利七34)
宗教改革運動,帶來了聖徒皆為祭司的觀念,也等於是取消了祭司階級。
從聖徒的位分來說,人人皆為祭司;聖徒都可以直接向神禱告,為人代禱,不需要甚麼人居間作中保,只有神與人間的中保基督耶穌。但這並不就等於人人的職事相同,功能相同。
不,絕不是那樣,神的安排也幸而不是那樣。聖經告訴我們的是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聖經說:
神顧念事奉祂的人。燔祭全燒在壇上,皮卻歸祭司所得。在所獻的素祭中,只有祭司的素祭,要全然燒在壇上;其他素祭,只取出一把,加上油和乳香燒在壇上,所餘的歸受膏的祭司。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至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利六30),因為那是為祭司和全民的贖罪祭;其他贖罪祭和贖愆祭,只把腰子和脂油燒在壇上,血不可吃,其餘祭物要歸祭司。
感恩平安祭的餅,祭司取一個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燒在壇上,其餘歸灑祭牲血的祭司。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平安祭牲的肉;但神「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利七34)
神為服事祂的人所預備的,都是完整周至,而且是最美好的。所以我們不可只把殘餘次等的奉獻,應當尊敬服事神的僕人,把上好的獻上。
–摘錄自于中旻《聖經研究》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摩西律法為何禁止吃脂油與血?
2. 平安祭中祭司的份是哪些?這些條例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