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個人犯的罪遠比社會性虧欠令人產生更強烈的罪疚感,所以隨著啟示了全會眾參與的團體性罪污之解除方法後,摩西用相等的篇幅,講述神設立消除個人罪疚的救恩。
3.官長獻贖罪祭的條例(四22-26)。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22-24節)
「官長」:「首領」、「領導者」。
「他神」:這兩個字顯明他與神有特別的關係,他是超眾的,在他以上只有神。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或因良心發現(參詩十九12),或因別人指出(參伯六24,來三13)。
「公山羊」:原文是「雄性多毛的山羊」,可能是指一種特殊品種山羊。
官長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領袖(民一6、44;十七2、6),地位次於大祭司,高過百姓甚至長老。官長獻的祭物為沒有殘疾的公山羊(23節)。
「耶和華面前」:即祭壇北面。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25-26節)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為大祭司和會眾所獻之贖罪祭牲的血,大祭司必親自對著幔子彈七次,又抹在香壇的四角上(5-7、16-18節),但為官長和庶民所獻之贖罪祭牲的血(30、34節),並不帶到會幕內,乃是抹在燔祭壇的角上,所以眾祭司中的任何-位也就能行此禮。
為官長或百姓獻贖罪祭,與為祭司和全會眾獻贖罪祭一樣,把所有的脂油焚燒在壇上,其餘所有的肉歸給祭司,祭司要在會幕院子裡吃(六26、29,七6)。
公山羊在價值上低於公牛,反映獻祭者地位與財力都不如大祭司和全民,卻高過普通的百姓。官長獻祭只須用母山羊或綿羊。關於獻祭的祭物因社會地位而異。
官長犯罪獻上的祭物比祭司或全會眾犯罪所獻上的祭物份量小,獻上沒有殘疾的公山羊。因為官長犯罪只會波及到所代表的支派,視為比祭司長或全會眾所犯的罪小。
大祭司與全會眾犯罪的贖罪祭是宰殺於會幕門口(14-15節),官長與百姓的贖罪祭是宰殺於宰燔祭牲的地方(祭壇北邊,24、29節 )。且前者必須大祭司執行贖罪祭(5、16節),後者只要一般祭司就可以執行(25、30節)。
4.一般平民獻贖罪祭的條例(四27-35)。
本段記載一般平民獻贖罪祭的條例。母山羊或綿羊羔都是普通百姓獻得起的祭物。以母山羊為贖罪祭(28-31節)和以綿羊羔為贖罪祭(32-35節)所記的完全一樣。屬獻祭的步驟: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脂油依平安祭的辦法處理。
(1)以母山羊為贖罪祭的供物(27-31節)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27-29節)
「民中」:就是一般平民,涵蓋除了大祭司(3節)和官長以外(22節),一切的以色列人(連利未人和眾祭司)都在其內。
「母山羊」:母羊比公羊更不值錢,所以對庶民更加適宜。母山羊與羊羔同樣,是贖罪祭物中較輕的份量(參32節)。
(2)以綿羊羔贖罪祭的供物(32-35節)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32-33節)
「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獻母羊為贖罪祭的條例,和獻母山羊為贖罪祭的條例本是-樣的,只因綿羊的全肥尾巴必須燒在壇上(參九19),所以本章分記獻綿羊和獻山羊的條例。
平民可以用較便宜的牲畜,無殘疾的母山羊(28節)或綿羊羔(32節);窮人可用兩隻班鳩或兩隻雛鴿(五7)。在極度貧困的情況下,還可以獻上一小撮細麵(五11)。
為百姓的贖罪祭。百姓犯罪獻上的祭物份量最輕。因為百姓犯罪比祭司、會眾或官長犯罪的影響小,只涉及自身。所獻的祭物是母山羊或母羊羔,比公牛(祭司,會眾)、公山羊(官長)份量輕,獻祭的儀式與獻公山羊完全一樣。
《為百姓獻贖罪祭》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28-31節)
有關一般平民獻贖罪祭的條例,我們學到幾個功課:
1.知錯認罪
(1)要知罪
「自己知道了」,說明這是個人的過犯,如果導致他人受損傷,應由審判官處分,為眾人所知。所以自己知道的罪雖是隱蔽不明顯,卻在聖靈責備下產生罪疚。
(2)要對付罪
即使是與人無害的錯失,仍虧欠了神的榮耀,私人性的罪於神有損,便得對付。
(3)要認罪
按手是委任託付的象徵,若要祭牲承擔罪過,必須具體說出所犯過錯。認罪乃知錯之必然表現。
2.中保贖罪
個人省察、知錯認罪的行動只證明是真誠的痛悔,卻未能贖罪,必須由神設立的祭司任中保,完成贖罪程序,方可除罪。這教訓預表耶穌基督為神人間唯一的中保,只有藉著他,人才能與神和好。
3.必蒙赦免
罪疚全消乃靠神的恩典,不論犯了甚麼罪,只要真誠痛悔,利未記多次強調必蒙赦免(四20、26、31、35,五10、13、16、18)。「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約壹一9)
4.馨香的祭
獻贖罪祭固然表示知罪懊悔,獻祭的認罪,更是承認神所訂定之道德倫理標準公義正直的行動,並且表示接受神的責備和倚賴神赦罪的恩典。所以認罪就是榮耀神(書七19),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詩五十一17)。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一樣是獻贖罪祭,不同的人預備哪些不同的祭物?為何如此?
2. 有關一般平民獻贖罪祭的條例,我們可以學到哪幾個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