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前面已經證明外邦人(一章)和猶太人(二章)都在罪惡之下(參三9)。本章就以上面論點做總論,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都犯了罪,並且虧缺了神的榮耀(三1-20)。
以下的體裁很特別,是用一種辯論的語調來討論世人的罪咎問題。保羅昔日在各地佈道時,一定遇見過不少喜愛辯論的猶太人,因此引述他們問過的問題,然後逐一答辯。
7. 神對猶太人的定罪(1-8節)
(1)猶太人有什麼長處?(三1-2)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長處」:指優點、超越之處。
「凡事大有好處」:每一方面都大有好處。
「神的聖言」:就是舊約聖經。
「交託」:原文是『相信、信任』的被動式詞,指明是出於信任的一種託付。
保羅使用「交託」、「託管」這個字,就表示聖經不是猶太人獨享的,而是上帝託管,要猶太人推薦給其他民族的(二18-20)。
這裡先假定有人提出問題:要是你以前說的話是對的,那麼做猶太人有甚麼好處呢(1節)?接著他提出答覆。 保羅的答案是,福音乃依據神給猶太人先祖的應許(2節)。
神揀選猶太人,又將舊約的聖言交託給他們。救贖主也是藉著猶太這個民族而出,救贖工作並在猶太這塊土地上完成(九5)。而猶太人最大的「好處」,是神的啟示由他們保存。
只是他們理應履行神交付他們的責任,就是傳達這聖言,以信心順服這聖言,並實行出來。可惜他們失敗了。
(2)人的不信能廢掉神的信麼?(三3-4)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廢掉」:使其失效。
「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本句是大衛犯罪之後受感悔改所說的話(詩五十一4);人不能挑神的不是,因為神是公義的。
本句可以從兩方面作解釋,一面是說當人失信、犯錯時,神就審判、責備他們,藉此顯明神的公義;另一面是說當人企圖議論神、審斷神的時候,反而給神一個機會來證明祂是對的,如同在法庭裏,獲得勝訴的總是神。
保羅帶著體諒的語氣說:「即使有不信的」(3節),表示不信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並不是所有的猶太人都失敗了。因為至少還有一小部分「餘民」仍是敬虔的,信實的神並沒有拒絕和放棄他們。
保羅說:人的不信並不能廢掉神的信,人的不義反倒顯出神的義,人的虛謊也越發襯托出神榮耀的真實。這是讓世人認識自己的虛謊,而不是叫神的真實遭受指責(4節)。
神與人立了約,絕不會因人的不信便更改。所以,不是神丟棄了選民猶太人,而是猶太人棄絕神。猶太人被神丟棄,責任在於自己。
8. 人的不義反倒顯出神的義(三5-8)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祂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5-6節)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人的常話』原文只有『人』字,意思是「我是照著人的想法講的」,這等於是一個道歉,表示本節接著的論述對讀者所認識的神來說,是一種褻瀆。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審判』,指在末日的審判;『世界』,指全人類(參19節)。
保羅說,「人的常話」(見解)是站不住腳的,也非常可笑。他們說:「假如人的罪惡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你還有甚麼話說?」(5節)
這理論有大問題。因為這樣的觀念就告訴我們,神因人的不義降怒,是神的不對,好像是說人犯罪是成就神的公義。
要知道,神若要藉人的不義才能顯明祂的公義,便沒有資格做世界的審判者了(6節)。也就是說,神降怒,斷乎不是祂不義;審判全地的神,必須秉持公義(創十八25)。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7-8節)
「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這等人』按原文可作二解,一指這些說話的人,另指他們所說的話;故本句話一面可解作說這些話的人理當被定罪,一面也可解作他們這等辯詞應予定罪。
他們又說:「既然人的虛假更能襯托出神的真實,使神更加顯明祂的榮耀,那麼神就不應該審判、定罪人。」(7節)他們的結論是:「難道人的惡,不就是剛好成就神的善嗎?」(8節上)
這裡的話仍和第五、六節一樣,是那些不信的猶太人,為自己的犯罪作惡,尋找推卸責任的理由。
所以最後,保羅強烈的表明,人絕不可以說「我們去作惡以成善吧!」因為說這樣話的人是應該受神的審判的。保羅特別加註說明,他曾經被人這樣毀謗過,「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8節中)。
保羅清楚指出,公義審判人的神必會按著公義來處理不義之事;他更反駁了那些認為犯罪越多越顯出神的恩慈的論調。他強烈指出這種說法,是顛倒是非的強辯,凡持這想法的人:「定罪是該當的」(8節下)。
這幾節經文,我將新譯本在這裡列出來做參考,比較容易懂:
5 我且照著人的見解來說,我們的不義若彰顯神的義,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
道降怒的神是不義的嗎?
6 絕對不是!如果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7 但是神的誠實,如果因我的虛謊而更加顯出他的榮耀來,為甚麼我還要像罪
人一樣受審判呢?
8 為甚麼不說:「我們去作惡以成善吧!」(有人毀謗我們,說我們講過這話。)
這種人被定罪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三章1-8節這一段話,一面駁斥猶太人,他們自認因為有神的律法,就不須如同外邦人一樣,受神定罪的辯解;一面也隱約地指出,律法的用意原不是要人遵行,而是在顯明神的信實和公義,使人藉以認識神。
今天的經文回答了三個關於儀文的問題:
第一,猶太人的優勢何在(1-2節)?
第二,若說神丟棄了選民猶太人,其責任在於誰(3-4節)?
第三,反駁那些牽強、荒謬的主張。這些人認為如果神的名因人的罪行而得到尊崇,人隨意犯罪也無妨(5-8節)。
《這有何妨呢》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羅三3)
我可以說︰我一生所有的憂慮,都是由不信產生的。
如果我時常相信——我已往的一切都已蒙神赦免;現在的一切都帶著主的能力;將來的一切多麼光明,因為永生的真實,不會因為我的冷淡而更變,不會因為我的失敗而消滅——我怎能不歡喜快樂呢?——司買丹(James Smetham)
當我們帶著不信的惡心來懷疑神的允許的時候,就得不著那允許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信心該受神的答應,也不是說神的答應是能用信心賺得的;卻是因為神曾這樣命定︰得允許的條件就是信心。——赫德(Samuel Hart)
不信說︰「怎樣會這樣?怎樣會那樣?」信心只用一個字去答覆他的千萬個「怎樣」,這個字就是——神!——馬金都(C.H.M.)
有人說︰世上如果興起一個全然相信的人來,世界的歷史就會隨著改變。讀者,你願不願意起來做這個人呢?——馬克亞當(A.E.McAdam)
沒有信心的禱告,會造成無目標的慣例,卑陋的虛偽。如果你的全人還沒有同心合意地參加你的祈禱,我勸你還是再等一會祈禱吧!真實的祈禱一發聲,天地都會同說阿們。耶穌基督的祈禱,就是這樣。
–引自《荒漠甘泉》六月26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做猶太人有甚麼好處呢?保羅的答案是甚麼?為什麼?
2. 今天的經文回答了哪三個關於儀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