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這是一篇先知詩,神以第一人稱說話,有如傳統的先知傳達神諭、教訓和應許。從詩中斥責獻祭的錯誤觀念看,與以賽亞、阿摩司所說預言類似。
這是稱為亞薩的十二篇詩中之一。亞薩在大衛王的詩班中,是一位傑出的領袖。「亞薩」可能是「亞薩後裔」的略語,指聖殿合唱團之一,或這合唱團的常備曲目。以斯拉記記載說,隨同以斯拉回到巴勒斯坦的歌唱者是「亞薩的子孫」(拉二41)。
本篇和第五十一篇是相連的,第五十篇的言語是神審判的話,他以公義出現來審判他的百姓;第五十一篇乃是悔改的人向神認罪,用預言的眼光來看就知道神招聚世人來受審判的時候,以色列人就要痛悔認罪。
一、神是大能者,要按公義審判聖民(1-6節)
「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1-2節)
「大能者神耶和華」:三個字都是對上帝的稱呼,強調這是神的發言。此稱謂只出現在也約書亞記(約二十二22)。重複使用神的名稱,是為強力表達神至高王權的權柄與能力。
「招呼」天下:召喚。
「全美的」:完全美麗。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3-5節)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也可譯為「願我們的神來,不要沉默」(英文NASB譯本)。
有「烈火」在他面前:「烈火」,指閃電。閃電與暴風都是神顯現時的現象(出十九16,18)。
「上天下地」:指天地。上帝邀請天地當見證人,他要審判自己的百姓。
詩人好像在異象中看見神自己降臨,因此他呼喊:「願我們的神來到,不要緘默……」(3節),並且用閃電與暴風去描述神的臨近。詩人希望這篇詩能警惕人們離惡行善,歸向真神,因神是輕慢不得的。
那向神呼求的以色列,卻發現是自己在受審判。其餘人類,並上天下地(1、4節),是蒙召來見證這場控訴(申三十19),而不是自己面對指控(4節)。
耶和華以法官的身分出現,祂先發言招呼天下(1節),並從錫安發光(2節),在祂周圍又有風暴烈火,甚是威嚴可畏(3節)。神顯現來審判以色列民,天地則出任陪審員(4節),證明神的判斷絕對公允。
獻祭是以色列人履行與神立約應盡的義務,故說「用祭物與我立約」(5節)。以色列民受審判的理由,因神是公平的主(6節)。
這首詩一開始便用神的三重名字,表明這一位與人立約的神是大能者,具有完全的神性,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神。
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她所蒙的召並未被忽視,在此強調了三次,我信實之人(我的聖民)、約、祭物等字(5節),令人想起出埃及記所記載的盛典(出二十四3-8)。然而正因如此,她要交的賬更嚴格,不能得豁免。
二、神是至高者,要求聖民獻感謝祭(7-15節)
我們旋即發現,這場審判景象不是要宣判,而是要說明真相,並促使罪人悔改。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誡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7-8節)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原文是「我的子民哪,你們當聽,我要說話」!不是聽「我的話」,而是聽「我現在要說的話」。
「勸戒」:應作「指證」,即證實他們的確有罪。
神無數次向自己的子民說話,以色列人聽是聽了,卻未曾用心聆聽(7節,賽一2)。他們在獻祭的事上雖無虧欠,但誤認神靠他們的祭物生活,看祭物重要過神自己(8節)。
神告訴他們,祂根本不需要這些牛羊(9節),祂如果要,千萬山上的牲畜、數不盡的飛鳥都是祂的(10-11節),何須人來獻!人所能獻給的東西,沒有一樣不屬祂(12節)。
宰殺祭物獻給神,不是神需要吃肉喝血(13節),而是向神傳達感謝的心意和完全倚靠神的心(14節)。他們不應盼望用祭肉賄賂神,因完全的信靠才是榮耀 神的唯一途徑(15節)。
神所盼望的是按神形象被造的人裡面得著對的生命,與神恢復對的關係。因此,祂真正向人所要的有三樣:
1.「以感謝為祭獻與神」(14節):認識到自己所有的都是神的恩典,因此把神當作神來敬拜、承認神配得感謝讚美。
2.「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14節):將自己作為活祭獻給神(羅十二1)。
3.「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15節):與神親密相交、完全信靠神。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14節)
「願」:是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求告神而許的。神聽了禱告,人獻上感謝祭還願(利七12-16),目的也是感謝祂。
這裡說明了獻祭(奉獻)的正確動機:感恩。人謙遜的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是來自神,因此回報神以祭物,這樣的奉獻才是上帝要的。
我們看以色列人自己把神畫成怎樣的漫畫?是否把祂看做是天上的「窮親戚」,貪求於人,倚賴人,又苛責人?當祂一開始流露不滿(7節),為何他們的補救方法總是在乎儀式,而不注重關係?
他們在遇難時祈禱、許願,發達後卻遺忘淨盡。但神指出他們的光景,不僅是要他們認罪,乃是要帶來醫治。
本段在說明神是偉大的供應者(11節)與拯救者(15節),祂所要的回應,即是衷心的感激與信任。這些便是祭物(來十三15),這種榮耀才是祂最想得著的,不是外在隆重的宗教表現,而是愛。
三、神是公義者,要嚴懲任說惡言者(16-21節)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16-17節)
「傳說」:「描述」、「詳述」、「宣佈」。
這些「惡人」(16節)並非不信主,而是表面上敬虔,但只是用口來教導別人律法,在實際生活中卻「恨惡管教」、將神的言語「丟在背後」(17節),心口不一。
本段一開始有一個「但」(16節)字把本篇分成前後兩段。神對待那些還願求告他名的人,和對待那些行惡的人大不相同。
「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份。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譭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18-21節)
「一同有分」:同夥作惡。
「閉口不言」:形容神忍耐,盼望他們悔改。
雖然這些人不是主犯,然而,卻是認同犯罪,這樣也是同樣犯罪(18節)。惡人的思想完全錯謬,以為神是像人一樣(21節),所以作事都是與神相反,他的行動都一一列出來了:
(1)恨惡管教、(2)將神的話丟在背後、(3)與盜賊同夥、(4)與行姦淫的人同分、(5)口中任說惡言、(6)舌頭編造詭詐、(7)譭謗弟兄。
雖行了這些事,卻還照舊在外表崇拜神,口中傳說神的律例,提到他的約。神看見這樣的事就希奇說:你怎敢這樣作呢(16節)?
雅各說的實在不錯: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一26)。口中不誠實,心裏充滿邪惡,就如同敞開的墳墓(詩五9)。
四、神是施恩者,要使正直者得救恩(22-23節)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忘記神」:不遵守神的命令,對神不虔敬(伯八13)。
「僅在乎儀式的信徒」與「說一套做一套的信徒」就是「忘記神」的表現,忘記上帝是活的造物者,所以才會以為祂會只顧祭物,不顧內在的真實,以為祂只在乎外在言論不在乎內在的真實。這樣的人將會遭遇上帝的報應,以致無可挽救。
神因慈愛、憐憫,因此忍耐,無非盼望惡人悔改。誰知他們曲解神的沉默,當作神不理會(21節)。神警告犯錯誤的人當從速改正,免得受到重罰(22節);但走正路的人,必蒙神恩(23節)。
許多人心中沒有神,但是神仍舊存在,並且因為人心中沒有神,才顯出人自己的愚拙無知(詩十四1)。神得榮耀,人得救恩,這就是神所喜歡的。人心中得著救恩,就自然向神發出讚美來,天堂滿了讚美,是因為其中的人都是蒙恩的。
《埋怨先生改稱謝恩先生》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五十23)
有一位信徒,常不知足,無論何事,總要埋怨;因此人都稱他為埋怨先生。
一次,他的朋友送他一本很好的日記簿,請他每天花上五分鐘,把所得的恩典一一寫上。他說:「我那裡還有得過甚麼恩典?」朋友說:「你可坐下尋思、尋思,就能算出你所得的恩典來。」
當天晚上,他就勉強照著朋友的話行,拿起筆來,細細思想,竟然寫了一些;他就放下筆來,說道:「噯呀,絕沒想到,我曾得著這多恩典,實在叫我快樂。」從那時起,他就大改前非,常常知足,時時感恩。
不多日子,人人聽聽他的話語,看看他的舉動,知道他已改變了,因此也就給他改了名,不再稱他埋怨先生,改稱他作謝恩先生,因他口裡常常謝恩,心裡滿了讚美。
–引自楊震宇《讓我們在詩篇中遇見神》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大能者神耶和華」:三個字都是對上帝的稱呼,強調怎樣的真理?
2.「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對你的意義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