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這是一篇讚美詩,全詩專注於高舉耶和華為創造者、掌權者、審判者,與拯救者;而開頭與結尾則將崇拜的兩項要素表明出來:獻上讚美,尊榮如此偉大的君王,並宣告自己的信靠,以謙卑的心期待神的作為。
這篇詩提到義人和正直人,就是愛主的人,把他們內心對主的態度表達出來。又論到有真見識的人,因著愛主的緣故,怎樣以耶和華為神,怎樣願民得福。
一、讚美的正確態度(1-3節)
「義人哪,你們應當靠耶和華歡樂,正直人的讚美是合宜的。」(1節)
「正直人的讚美是合宜的」:『正直人』指存心遵守公理的人;全句意指正直人的讚美是理所當然的。
「你們應當彈琴稱謝耶和華,用十弦瑟歌頌祂。應當向祂唱新歌,彈得巧妙,聲音洪亮。」(2-3節)
「你們應當彈琴稱謝耶和華,用十弦瑟歌頌祂」:「琴」是豎琴或七弦琴;「瑟」是琵琶或十弦瑟。意指應當使用好聽的樂器,歌唱著頌揚神。
「聲音洪亮」:喜樂的呼喊。
敬拜的人唱詩時有樂器伴奏。這裡提到琴和瑟,這兩樣都是當代典型的樂器,大概用以代表所有伴奏的樂器。同時要用新歌(新譜出來的歌)及火熱情感(聲音洪亮),盡所能的誠實吟唱(3節)。就是要用「最好的技巧」來頌讚上帝。
二、讚美九大題材(4-19節)
當人在主裡得著喜樂,就必開口讚美神。然而讚美的言語常被自己的知識限制,以致讚美總是圍繞那經常使用的幾句話。我們從本段經文學習讚美的題材是相當豐富的,只要願意操練,必然可以得心應手。
1.因耶和華的言語(4節上): 耶和華的言語正直。
2.因耶和華的作為(4節下-5節上): 凡他所作的,盡都誠實。他喜愛仁義公平。
3.因耶和華的慈愛(5節下): 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
4.因耶和華的榮耀(6-7節): 在大自然裡顯出他的榮耀。
5.因耶和華的權能(8-9節): 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因為祂說有,就有」:意指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只要祂的一句話,原來所沒有的就成為有(參創一3)。
「命立,就立」:意指祂是憑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的神(來一3),只要祂的一句話,原來所不能站立的就堅立了。
6.因耶和華的籌算(10-11節):
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因存。任何違背神心意的籌算和思念,神都必會使它們歸於無有,無有功效。
7.因耶和華的揀選(12節):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那國」:表面上指的是以色列國,但實際也可應用在凡尊重真神、以真神為立國之本的(例如美國憲法),必蒙神賜福。
「為自己產業」:指的是以色列民(參申四20),但也可應用在新約的信徒,就是教會身上;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提前三15),所以凡以教會為家,看重並建造教會的信徒,乃是有福的。
8.因耶和華的關心(13-15節):
他掌管仁義與公平、滿有仁慈與能力的神在察看世人。
「耶和華從天上觀看,祂看見一切的世人」:意指神的眼目遍察全地(參代下二十12),察看世人的一切行為(參耶十六17)。
「留意他們一切作為的」:意指神清楚知道世人的行為,並且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
9.因耶和華的拯救(16-19節):
軍隊、力量都不能保證得勝、得救,反倒是上帝才是拯救的保證。人間最強大的權力都不能控制歷史,人一切的策劃都在神掌管之下。在任何困苦環境中,神都能保守仰望祂的人。
「馬」:指戰馬,代表軍事力量。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意指神知道人的內心和外面的作為(參15節),只要人敬畏祂、仰望等候祂,就必得到神的看顧與保守。
「要救他們的命脫離死亡」:意指無論境遇如何艱難、景況如何危險,都必蒙神拯救。
三、我們的盼望在於神(20-22節)
「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祂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我們的心必靠祂歡喜,因為我們向來倚靠祂的聖名。耶和華阿,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行慈愛。」
「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我們的心』有別於『眾人的心』(參15節);世人的心倚靠兵多力大(參16-17節),我們的心卻等候神自己。
「祂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幫助』,強調在積極方面的進攻;『盾牌』,強調在消極方面的防守。全句意指我們在神的加力幫助之下,進則克敵制勝;又在神的盾牌護衛之下,免受任何傷害。
最後是以最堅定的方式表達心志:包括以忍耐、確信(20節)、愉快、知識(21節)倚靠神的名,神的名意指祂所啟示的特性。最要緊的,人所渴望的不是禮物本身(雖然這也合情理),而是賜予者。這樣的希望「必不致叫我們失望」(羅五5)。
蒙恩得救了的人的心是自然仰望神的,他就是他們的盼望,他們的一切,只有神的慈愛能叫人心快樂。神造人的時候,使他們有渴慕神的心,神若不住在人心中,這渴慕是不會滿足的。
《真神之愛》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要救他們的命脫離死亡,並使他們在饑荒中存活。」(詩三十三18-19)
在韓戰期間,有位年輕的孕婦向南方投奔自由,她舉目無親,但勇敢的在寒冷的旅途中掙扎,當她快抵達終點時,突然感到臨盆前陣陣地陣痛。她極需要幫助,想趕到附近的一座城鎮,雖然她盡速的趕,最後還是停下來,在一座小橋下產下她的小孩。
天氣十分呢的嚴寒,小孩出生之後,她便盡一切所能保持小孩的體溫,她用身體和衣服包住小孩,用她的體溫是小孩活下去。
第二天清早,有對宣教士夫婦駕車通過這座小橋時,聽到嬰孩的哭聲,於是他們便停車下去橋下看一看,發現一個裸露的婦女,抓著一小包東西凍死在那兒。這嬰孩也差一點死於嚴寒的冷風之下,就因那些溫暖的衣服,使他一息尚存。
他們為那婦人做了一個特別的墳墓,把她葬在山邊之後,這對宣教士夫婦將嬰孩帶回家裡,把他當自己小孩一樣的撫育。
後來,到孩子要上學的時候,這小孩不停地問他的宣教士父母有關他親生父母的事,最後這對宣教士夫婦告訴他實際的經過。當他知道自己真正的出身之後,找到他母親的墳墓,脫下自己的衣服,把它蓋在墳墓上,眼淚濕遍了地面。
人類在愛的激勵下,產生感恩與悔罪的動機,因為母親的捨身使得嬰孩存活,真神之愛的憐憫救贖,使我們獲得救恩新生命之樂。
–引自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讚美的正確態度應當如何?
2.本詩敘述那些讚美的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