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十六至二十八篇,都提到神的殿。本篇提到當一個人前來敬拜時內心受到鑒察,因為神要求真誠,而他也因能夠親近神而感到歡欣。
這是一首個人的求告詩,未記苦況的描寫,可能危險尚未臨到詩人。他無辜被誣陷,禱告求神伸冤(1-3節),然後為自己的純全辯護(4-7節),最後尋求神的保護(8-12節)。
這首詩的核心信息(6-8節),流露出一個人專心以神的同在和祂的殿為樂的情懷。其前後的經文則描繪這份喜樂的來源,是出於抉擇,而不是由於氣氛的影響。
詩人以昂貴的代價選擇他效忠的對象,這一決定促使他投身於神的保護,表明他所關心、所看重的事為何,以及他與怎樣的人最能處得來。
一、表白他自己行事純全(1-3節)
「耶和華阿,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純全」:即誠心實意、一心一意地愛慕神,不是指無罪。
「並不動搖」: 直譯為「我將不會滑跌」。
「肺腑心腸」:代表整個人的內心。
「按你的真理」: 直譯為「在你的真實中」,而「真實」在舊約中大半是指信實。「真理」與「慈愛」相得益彰,詩人先是表明自己的純全,這裡注明純全的源頭。
一開始他的呼求:「耶和華阿,求你為我申冤」(作我的審判者!),明智地向著那比朋友或仇敵更高的一位而發。這正是人能真正獨立、不受外界影響的祕訣所在。
當詩人思想他的所作所為,而不單只是他盡忠的心意時,他所求的鑒察與試驗,就不像這裏提出要求的表面含意(2節),乃是表明順服。
詩人之所以能呼求公正,是因為他的生命完全,與神的關係密切(1節),經得起神的考驗(2節)。這是基於他遵行神的真理,不斷地經驗神的愛(3節)。他的經驗成了他呼求蒙應允的確據。
二、表白他不與惡人為伍(4-5節)
「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虛謊人」:亦作「拜偶像的人」。
「瞞哄人」:指戴著假面具的偽君子。
「恨惡惡人的會」: 即不與作惡的人為伍。
「沒有…同坐」,就是沒有任何認同的參與;「不與……同群」,表示不與其共同出入;「恨惡惡人的會」,意思是不參與那商議惡事的會。
詩人並未標榜自己的義,即使仇敵圍繞,他也決志只投靠神。他不願與拜偶像的人和戴著假面具的偽君子為伍,不是對特定群體的偏見,乃表明在屬靈之事,不作任何妥協。
他甚至以「我恨惡惡人的會」表達決心,恨他們的會,不是論到社交場合,而是指靈裏的同盟,因他們是與屬神的團體為敵的。
三、 表白他喜愛與神交通(6-8節)
「耶和華阿,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耶和華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洗手」:潔淨的禮儀(出三十19),獻祭時,大祭司洗完手再進到祭壇前,表明自己無罪。詩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參加環繞祭壇的神聖行列。
這是本篇的核心信息,我們可瞥見一列遊行隊伍,在聖殿院中環繞著祭壇歡唱。祭壇與會幕之間,有一洗濯盆,祭司在就近祭壇與會幕之前,必須在此洗手與腳(6節,出四十30-32)。大衛已將此禮儀應用到心中,告白自己靈性的純潔。
唯有聖潔的人才配得讚美聖潔的神(7節),也唯有討神喜悅的人才能與神同住(8節)。
「耶和華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這是表明一種抉擇,他的心在這裏,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這個決定和這群同伴而感到溫暖。在曠野時,祂的榮耀曾在會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34以下)。
約翰宣稱,那雲柱、火柱所預表的實體即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四、 求神免他與惡人同亡(9-10節)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一同除掉」:「收集並且帶走」、「收集後一起毀滅」。
「他們的手中有奸惡」:「 手」亦作「左手」,上下句可作「他們左手有奸惡,右手滿有不義」。誣陷詩人的人中,可能有貪財的執法者和用錢來買通當權者的人。
善惡在人前有時難以分明。主耶穌設比喻說:「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太十三30)
所以,若要不和罪人同被除掉,只有不和罪人同夥。
世界上有許多不法的集會結社,不是末日要捆成捆被燒的嗎?信徒若與罪人一同捆起來,就難免與他們一同被燒,若我們求神不要把我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被除掉,就必要保守著不和罪人同群(9節)。
惡人要害義人,法子很多,或行兇或賄賂都是一樣的厲害。義人要脫離這一切,只有仰望神,他必保佑(10節)。
五、 願蒙贖與眾聖同稱頌(11-12節)
這裡將一個屬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達出來。
1.行為純全(11節上):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即全心全意。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將「向來行事」(1節)進一步說是「(將)要行事」。這是表示忠誠,而非自義之詞。
2.深深的謙卑(11節下):
「求你救贖我,憐恤我」,承認若不得幫助便做不到(救贖我),而且不配視此為權利(憐恤)。
3.心裡確信(12節):
「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平坦地方」:「平坦」原文作「正直」,指詩人行事正直(參本篇1、11節)。平坦地方無跌倒危險,正直仰望神的人腳站得穩,腰挺得直。
因為凡懇求(11節)或信靠(1節)的人,都不會落空。因他的立足點是「平坦地方」,是一個安全、穩妥、通達而內裏包含著公正的地方。這是詩人所求的,也是他憑信心已經得著了的。
因此這篇以自我辯護為起首的詩篇,能以讚美作結束,並且能喜樂地加入眾信徒的稱頌(此處的眾會是複數)。
詩人身處逆境,受著惡勢力的壓迫,然而卻堅貞不屈,忠於他所信靠的神。他那純全的生命,使他能肯定地、滿懷信心的仰望神為他伸明公正。雖然困境仍在,但他的信心領他去到那「平坦地方」。
《按真理而行》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詩二十六11)
在一個不完全的世界,要作完全人,是不容易的事。有人會說,那是太理想化了。甚至會直接說,那是愚拙的,不實際的,即或說是不可能的。
「按真理而行」,是一個可嘉的志向,不過,實行起來,卻有無數的困難。其中一個原因,是在於人的觀念:人要神隨從自己的意願,而不願隨從神的旨意。
人一廂情願,把神想像成他所願意的形象,譬如說:神只是愛,是慷慨的聖誕老人,是從來不管教孩子的公公;人所不願意接受的,神是審判者,祂不但預備了幸福美滿的天堂,也造了地獄。這種錯誤態度,使人想把審判從思想中抹去。
但聖經確實說到審判。亞伯拉罕稱祂「審判全地的主」,所以才認真的為所多瑪代求。(創十八25)如果你說,那只是舊約的事,主耶穌自己也說:父「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7-29)
保羅向腓力斯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二十四25),也就是「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羅二16),使徒彼得更說到「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審判既然是真實的,所以聖經教導聖徒,務要認真作「聖潔蒙愛的人」(西三12),「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大衛當然知道神的慈愛,但他也知道,神的慈愛絕不是溺愛,可以縱容他犯罪。所以他求神徹底的從裏到外潔淨他,不要作假冒為善的人,要按神的真理而行。他要與惡人分別,手潔心清,洗手可以環繞祭壇,就是獻祭親近神,他的願望何等高潔!
他的世代也像現今一樣,惡人如同莠草,到處發生;但他另有一個心志,絕不願同流合污,而願持守聖潔,行神的旨意:「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他也知道,這不是自己的力量可以作得到的,所以要仰望主的憐憫,賜恩扶持。
–摘錄自于中旻《詩篇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我要洗手表明無辜」,這句話的意義是甚麼?為何需要如此?
2.詩人對於一個屬神之人的信念,用哪三件事完整地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