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神應許之約是在頒佈律法之先(15-18)
保羅繼續他的論證,他指出了倚靠律法在邏輯上的錯謬,以此表明稱義只靠信心。保羅這樣說,是要回答那些律法主義者,並清楚地顯明靠行為稱義與靠信心稱義的區別。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5節)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意即『讓我從人日常的生活和作為中舉出實例』。
「文約」:「約定」,可指「契約」或「遺囑」。若從遺囑來解釋,就與18節相呼應。
「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直譯是「即便是一份已經生效的『人的約書』」。
此處是用「契約已經簽訂生效」或「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遺囑生效」的狀況來描述「合約之不可修改」特質。
保羅在此以人的文約來解說恩典之約的性質。文約既經成立,凡是真誠的人,絕不至廢棄或添加。而且書立文約的,必定照著所定的去實行。人的約是有效的,神的約更是如此。約書的效力全在於立約人的『意願』。
同樣,對神的約來說,律法的行為不會叫神的約生效或失效。神的恩典之約堅立,其效力不為後來的律法所影響。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6節)
「子孫」:原意是「種子」。這裡使徒清楚地指明,舊約神所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中的「後裔」就是基督一人(參創十三15;十七7-8)。
保羅並不是說亞伯拉罕之約由基督或是在基督的時代完全實現了,而只是說,通過亞伯拉罕的這個子孫,神繼續在實現亞伯拉罕之約。這約並沒有被律法所替代,因為神的應許不會因為430年以後的摩西律法而改變(17節)。所以承受應許不需要藉著律法。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8節)
「產業」:包括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一切屬靈的福氣。
本節意思是說,律法和應許是不能並立的。若產業(救恩)可因行律法而得,應許就算廢掉了。以上幾節的話,證明律法不是以救人為目的。
「產業」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的(包括在祝福中的因信稱義),接受這產業並不基於遵行律法,而是神保證會賜給的。
五、以律法之功用為證: 應許優於律法(三19-25)
(一)律法的功用(19-22節)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19節)
「添上」:原文是「被動形態」,表示「被增加」。
「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中保」是「兩造之間的居間者」。經手設立律法之約的中保是摩西。當時神藉天使將律法指示摩西,再向以色列人宣佈。
上帝是經由天使,藉著摩西作中保而頒下律法,律法藉中保與天使之手設立,是間接傳達的關係,不比應許是上帝直接對人的恩典(亞伯拉罕之約),所以律法比不上應許。
但是,如果沒有律法,人就不知道自己有罪,而且沒有能力勝過罪。因此,也就不會想要尋求上帝的恩典與救贖。有了律法,即使是短短的十誡,人也無法完全遵守(尤其是第十誡的「不可貪心」),因此人就知道自己需要上帝。
第一句話這是很自然的提問:如果亞伯拉罕之約就是一切的基礎,那為何上帝要透過摩西頒佈律法?還要以色列人遵行?
保羅接著提出他的解答。律法的功用是:(1)顯明(甚至是刺激)過犯;(2)把所有的人圈在過犯之中,使人除了信心之路處再沒有別的出路。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20節)
律法之約既是經「中保」設立的,中保必是為兩面做保,神與人雙方都有守約的義務。律法之約所以廢了,不是神不守約,是人破壞了約;只要一面不守約,約就無效了。但應許之約乃完全是一面的,是出自一位神,所以永不因人而失效。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1節)
「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一個人們能守得全備,因而得生之律法。
「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人們就誠然可憑守律法稱義了。
律法與應許是相反對的嗎?絕對不是,它們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目的,律法的目的從來都不是叫人稱義。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2節)
「聖經」:指「舊約聖經」,當然也包含了摩西律法。
「聖經把眾人圈在罪裏」,其目的是要將所應許的福賜給相信的人。
律法的作用就像一面鏡子,顯出人的罪,叫人知道他們是罪的奴僕。當他們認識到自己不能拯救自己的時候,他們就會憑信心,從神那裡接受基督的救恩這個恩賜。
《義人必因信得生》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
有一個人與保羅有相同的經驗的,他就是路德馬丁。他是操練與苦修,自我犧牲與自我刻苦的榜樣。
他說,『如果真有人能夠藉著修士生活得救的話,那人就是我。』他前往羅馬:當時以雙膝跪著爬上聖梯(Scala Sancta)認為是一種極大的善工。他苦苦地一級一級爬上去,希望得到善工。
忽然在天上有聲音對他說,『義人心因信得生。』與上帝和好的人生並不是藉著無用的,不停的,總是失敗的努力所能獲得;只有把他自己投身於耶穌基督啟示給人的上帝的愛與憐憫之中,才能獲得。
–引自《每日研經叢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神應許之約是在頒佈律法之先,這件事為何很重要?
2. 律法的功用是甚麼?明白這個道理有何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