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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五、「主耶和華指示我」:五個警告的異象(七1~九10)
第七至第九章記載五個異象(七1-3、4-6、7-8,八1-2,九1),一步步記載神顯示了祂審判北國是確定、無從避免的,而且極其驚恐。
其中穿插了一系列的簡短神諭(七9,八3-14,九7-10)、阿摩司與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爭辯的記述(七10-17),以及禮讚耶和華無上權柄的詩歌片段(九5-6;參四13,五8-9)。
五篇異象敘述的體裁是自傳性的,由阿摩司以單數第一人稱敘述:「主耶和華指示我」(七1、4,八1);「他又指示我」(七7);「我看見」(九1)。
本章記載神讓阿摩司看見的前面三個異象。前面兩個異象除了看見神的忍耐外,也體會到先知愛百姓的心,與他責備亞瑪謝的說話正好成一對比。
(一)蝗蟲的異象(七1-3)
「主耶和華指示我一件事:為王割菜之後,菜又發生;剛發生的時候,主造蝗蟲。蝗蟲吃盡那地的青物;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求你赦免,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可以免了。」
「為王割菜」:首批的收成納入王庫,當成人民的稅項。第二批(也是最後一批)的收成屬於人民。
「菜又發生、剛發生的時候」:春季較晚種的菜,以色列的夏季(乾季)來之前最後一次收成,若失收則沒有食物撐到下次收成(要等明年雨季)。
為王割菜,是一種人民納稅的方式,為供給軍隊所需要的糧草。第一批的收穫要繳納國庫,第二批才歸農民,蝗災發生於第一次收割之後,大約在春季三、四月,正有雨水,農作物可再成長。就在那時,蝗蟲飛襲,農田全都毀壞。
蝗災看來似乎是突然的,其實是有很長的醞釀期。第一次收割時,幼蟲就靠吃食這些得以生長,現在已經造成災殃。當然如果神不允許,無法成災。主不但造蝗蟲,而且容讓牠們增長,所以蝗災是神降下,作為刑罰以色列人的工具。
於是先知的懇求神寬恕以色列,希望這個預言不要實現(2節)。耶和華垂聽先知的禱告,應允不降所說的蝗災(3節)。
(二)火燒的異象(七4-6)
第二個異象是火的懲罰,烈火之災被形容為吞滅深淵(4節)。深淵為地之深處,又或「陰間」之描述,形容火的厲害之廣泛及深入。有學者認為這是指旱災,盛夏的炎熱,陽光好似烈火一般。也有人認為是指敵人侵犯的戰火。
這次先知所求的,不是求耶和華赦免,而是「止息」(5節),祈求耶和華能不再命火降下,現在若可止息,損害與喪亡還不算嚴重。
可能烈火之災比蝗災毀壞力更大,因為蝗蟲只吞食現有的,田地仍可再生產。但是烈火之災燒毀全地,連供水的泉源都乾涸,沒有水分,植物全部枯死,不能有新的草木與蔬菜。這樣的饑荒會是長期的,復原更加困難。
「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也可免了。」(6節)當先知為此而向神祈求施恩時,神就轉意,也不降此災。「後悔」一詞為一種深刻的嘆息,神不降災也反映祂的忍耐與慈愛。
先知的講論,富有戲劇性的增強作用,先提說兩樣災害,但以神的赦免為結束,從而帶出第三樣不能逃避的災害。
(三)準繩的異象(七7-9)
1. 神降禍的手(7-9節)
「他又指示我一件事:有一道牆是按準繩建築的,主手拿準繩站在其上。」
「一道牆是按準繩建築的」:「鉛垂線牆」。「準繩」,即「鉛垂線」,用以測量建築物是否垂直。這裡引伸為上帝公義的標準。
先知所見的第三個異象是神降禍的手,重點在準繩,是神公義的原則與手段。這異象並沒有兇猛、嚴厲的地方,但在平實中帶出神公義審判的性情。
祂手拿準繩,其實不是繩,而是繩所繫著的鉈,是鉛做的,使準繩垂直而下。古代雖有重刑,將燒熔的鉛倒在罪犯口中,將他燒死。但是此處鉛鉈不會是執行的重刑,卻是量度之器具,算的千真萬確。這鉛也不會是刀劍,作殺戮之用,好似第九章一節所提說的。
這次連先知都不敢祈求,因為神已經提出關乎他公平、公義標準的象徵來了,先知自知無權要神放棄其屬性。事實上,耶和華已經清楚說明祂的態度與決定:我必「不再寬恕」他們(8節)。
「不再寬恕」:表示其重複及嚴重性,已到一個極點,神不得不施予懲治。
「以撒的邱壇必然淒涼,以色列的聖所必然荒廢。我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9節)
「以撒的邱壇」:是專指北國的,因為北國的人常去別是巴朝聖獻祭,他們自承是以撒的後裔。
「以色列的聖所」:可能指那在伯特利的,因為那是被稱為「王的聖所」(參13節)。
「以撒的邱壇」與「以色列的聖所」是一樣的意義,就是以色列人的宗教聖地。「耶羅波安家」,指「以色列王朝」,耶羅波安二世是當時的以色列王。上帝要用刀攻擊以色列人。
(四)歷史插曲: 阿摩司與亞瑪謝之爭(七10-17)
1. 亞瑪謝的控告與恐嚇
「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現身控告阿摩司圖謀背叛王,「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10-11節)
「伯特利的祭司」:就是事奉「官方金牛犢」的祭司,北國的官方宗教領袖(參王上 十二26-33)。其既得利益受到挑戰,因此告先知意圖叛變。在當日南北國對立的政治情勢下,安上以此政治罪名將使阿摩司難容於北國政府。
「耶羅波安被刀殺」:是亞瑪謝故意曲解阿摩司信息的控詞(參七9),目的是讓此控告更能影響當權者。此時亞瑪謝乃是直接到以色列王面前控告阿摩司叛亂,直接希望運用政治力量來扼殺阿摩司的事工。
比較11節上與9節,亞瑪謝有意歪曲阿摩司預言的信息。先知阿摩司確已預言過攻擊「耶羅波安的家」的刀(9節),但不一定指國王本人會被刀殺。按正意的理解是:如果國王和百姓執迷不悟,就一定會有懲罰臨到。
亞瑪謝控告他是一個「先見」,恐嚇阿摩司回猶大地「在那裡糊口」(12節),又控告他侵擾伯特利的聖地,「卻不要在伯特利再說豫言,因為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13節)。
「先見」:可以翻譯為「幻想家」,是嘲諷之話,將阿摩司看為江湖術士一類的人。
「在那裡糊口」:「在那裡吃麪包」,「在那裡混一口飯吃」。
亞瑪謝像個管理秩序的警察,強調先知有自己的勢力範圍與執業許可,伯特利是以色列王設立的聖所,北國的皇家祭司有權利執行業務,南國的「先見」應該滾出這個勢力範圍。
在他眼中,先知的預言工作就像是個特許的商業活動,是需要為政治勢力服務且要遵守人間的法律規範。
阿摩司全卷書就只有這一段歷史的事實,這事件的發生是一名偶像敬拜的祭司控訴先知言論的可惡。這段經文使我們領會忠於神者遭受攻擊,而先知所面對的,乃是有權勢的人的反對,甚至有生命之危險。
2. 阿摩司的應對與預言
阿摩司回答亞瑪謝,首先他否認亞瑪謝對他的批評,強調他「原不是先知」,也沒有做過「先知的門徒」,又是「修理桑樹的」(14節),他並不以說預言的方法來謀生。他唯一的動機是順從耶和華的命令,執行祂的使命(15節)。
「原不是先知」:原文沒有「原」,僅僅「不是先知」,此處阿摩司否認自己先知的身份,應該這裏的「先知」指的是「職業先知」,所以阿摩司才認為自己不是先知。
「先知的門徒」:原文是「先知的兒子」,實際上的意義就是「先知的學徒」。
「修理桑樹的」: 「桑樹」原文指無花果樹的一種,果子可做食物。修理桑樹為季節性工作,阿摩司主要是個「牧人」,兼做農夫的事,以維生計。
阿摩司如果不是說自己富有,至少表達自己並不缺錢,而需要靠先知這個職業賺錢。更重要的是他的預言根源是上帝,並非政治力量與特許規定,因此禁止他預言就是與背後的上帝對抗(亞瑪謝威脅他,繼續預言就是與以色列政治勢力對抗)。
阿摩司面對強權並未退縮躲避,反而更加勇敢宣言,他警告亞瑪謝,現在不是存個人偏見的時候,而是要明白耶和華的旨意(16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17節)
「污穢之地」:是指拜異教神明之處或外邦人的地方。指因拜偶像、行淫、謀殺等罪惡而被玷污之地。(參考利 十八24-25、27 ; 耶三9 ; 結 三十六18 )
阿摩司宣佈神對祭司亞瑪謝的刑罰:仇敵將要踐踏以色列,敵人必然進城肆意姦淫擄掠,青年兒女倒在刀下,財產土地將要被掠奪。亞瑪謝貴為祭司,養尊處優,將死於污穢中,聖潔掃地。以色列民必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五)夏天果子的異象(八1-14)
接著是先知所看見的第四個異象,夏果的異象。
承接上面準繩的比喻,神已量度以色列人的罪惡,並不再赦免;這比喻的重點在「夏天的果子」是不能久藏的,因夏天炎熱的天氣更加速它的腐朽,顯示神的懲治迫近眉睫。
「主耶和華又指示我一件事:我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他說:阿摩司啊!你看見什麼?我說: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耶和華說: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1-2節)
「我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看啊!一筐夏季水果」。
「夏天的果子」:「夏天」、「夏季水果」,即「成熟的果子」,此字原文非常接近「結局」。此處是運用雙關語,指出時候已經成熟,上帝要對以色列人施行審判,而以色列人的結局也到了。
一般認為此處先知見到的果子是「新鮮的無花果」,那是夏末採收的果子。
這個異象不同的是在開端:「我看見…」,前幾個都先敘述異象的內容,但這個異象比較主觀,因為先知說他看見。
還有,這裏比表面有更多涵義,以字音來解釋:「夏果」與「結局」是諧音的(正如耶一11、12),其實這兩個字不是出於同樣的字根。「結局」原意為「剪除」,結局幾乎是含有「除滅」的意思。
神對特別或有雙關不易瞭解的異象,似乎都透過問答的方式讓先知深入瞭解異象的含意,如前面準繩的異象也是如此(七8)。
「主耶和華說: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3節)
「那日」: 是指結局的時候,詩歌變為弔喪者的哀號哭泣。這裏想到殿中的詩歌,不是指聖殿,而是宮殿(參撒下十九35;代下卅五25)。
這裏「哀號」,也出自歷代志下為約西亞作的哀歌(參代下卅五25)。那時喪亡的人太多,連墳地都容納不下。以致屍體到處拋棄,被野狗、飛鳥所喫,或在田地充作肥料(參閱王上十四11以及耶十六4)。
「無人作聲」:因為到處都有死亡,使人心中充滿恐懼(參六10)。這似乎是怕一有聲音,會驚動生命的仇敵,來索命行毀滅。
《神僕人的心》
「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求你赦免!」(摩七2)
先知阿摩司,指責人的罪,叫人離棄偶像和混合宗教,悔改歸向神。神指示他將要臨到的事:蝗災和火的刑罰。阿摩司在神面前禱告,求神顧念「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神就免了所降的災難(摩七1-6)。
這樣的愛心,沒有人看見,卻保全了以色列人,真是堵住破口的忠心守望者。顯然的,沒有誰給他工價;是奉神的差遣,他從南方的猶大國,孤單的來到北國,傳神的信息。
阿摩司的身影,在伯特利的城門口出現。過了沒有多久,就引起了當地的宗教領袖注意;特別是他為了窮人說話,責備不義的富人的信息,使他不安。這個可憎可鄙的宗教人,尖頭銳面,專討人喜悅。
他派人去王宮,向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告密:指阿摩司所說的話,是企圖挑起階級鬥爭,激動人民造反,會使國家混亂。然後又加上幾句重話:「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其實,阿摩司是傳達耶和華的話說:「我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摩七8-11)後來,果然照他所說的成就了: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繼位作王只六個月就被弒(王下十五8-10)。
那個地盤主義的亞瑪謝,是受雇推行混合宗教的,他不責備人的罪,不能引導人歸向神,只是個宮廷的太監神學家,所看見的是「王的聖所,王的宮殿」。
他以為阿摩司也是與他同類,就假惺惺的勸他:老兄啊,哪裏不能混飯餬口?逃命吧!回老家去說甚麼都好,不要在這地方再多說話了!(摩七12)
這正是雇工的想法,教棍的聲口。阿摩司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摩七14-15)
神所揀選差遣的僕人,作甚麼工作,在哪裏工作,如何工作,都是一定的,不是隨從自己的意見,只遵行神的旨意。
–摘錄自于中旻《阿摩司書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先知所見的第三個異象是甚麼?他為何不再為百姓代求?
2. 亞瑪謝如何控告與恐嚇阿摩司?他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