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4. 撒瑪利亞城內公義混亂(9-10節)
「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裡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瑪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撒瑪利亞城」是本段的主角,阿摩司指出在它裏面的罪惡及將受的災禍。作為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的罪行正是全國的縮影。
「亞實突」為非利士五大城之一,在此與「埃及」一同代表異族。
埃及、非利士、亞述一向被以色列人認為是罪惡的外邦國家,而先知邀請這些罪惡的國家的領袖來觀看北國公義蕩然的情況,對一個應該本神慈愛和憐憫立國的民是一大諷刺!可見以色列犯罪程度實在令人乍舌。
5. 上帝的審判之一:敵人圍攻、搶掠城堡,僅極少數人得救(11-12節)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
「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 這裡是阿摩司取自牧羊的經驗。羊交給牧人照管,牧人必須負責。牧人如果在獅子或豺狼口中搶回一條羊的腿,甚至一隻耳朵,是要向主人證明羊隻確為野獸所攻擊。
先知用此說明以色列人中的貴族、富人,將來得獲拯救的希望極微;這是說明「餘數」的道理。
國內普遍失去道德的意念,不知道甚麼是正直的事,甚麼道德的行為(10節)。統治階層及富商巨賈壟斷以色列國的經濟,以剝削、壓榨的手法聚斂錢財,引至貧富差距極嚴重,窮人雖汗流浹背,也不得糊口。富人則囤積居奇,引至物質生活所需極為匱乏。
由於強暴與搶掠,國勢必衰,力量好似一層層地剝削去掉,成為十分單薄的實況。以色列的「家宅」,必被搶掠,民族的生命已經消失殆盡了(11節)。
在將發生的破壞中,撒瑪利亞貴族以及富商的屋子會被掠奪。逃離的難民只能夠帶著小部分財富。阿摩司用只能找回床的床頭板與角柱,諷刺他們的困境(12節)。
6. 上帝的審判之二:審判宗教上的罪(13-14節)
伯特利是以色列國敬拜偶像的中心,當年耶羅波安為使以色列人不要到耶路撒冷敬拜,而在但與伯特利設立金牛犢之像讓百姓敬拜(參王上十二28-29),而這也成為以色列國陷在罪裏的因由。
「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14節)
「砍下壇角」: 意思是不留任何尋求安全的機會。亦即以色列人在審判的日子,沒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無人倖免於難。在此 說明異邦神祇本身要遭毀滅,不能救人。
7. 上帝的審判之三:剝削者的奢侈房產要被毀(15節)
「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過冬和過夏的房屋」:實際上是指「避寒和避暑的別墅」。
「象牙的房屋」:指以象牙嵌飾的屋宇,這是奢華生活的明證。
撒瑪利亞富人展現奢華的其中一個表徵,是擁有兩處住所。夏日在撒瑪利亞的住所,有著以色列中部丘陵地帶涼爽氣候的好處,而冬天的家,可能在溫暖的耶斯列谷,讓居民逃離酷寒的天氣與溫度。
這些富貴人家居住的高大房屋和豪華裝飾,在神刑罰來時,都將成為過往雲煙。 倘若以色列人要承擔罪的果實,一切犯罪的人也必要為他們所行的付上代價,這是絕對可信,又真實的。
(二)過去的罪狀與判決(四章)
這是阿摩司的第二篇指責,仍然要求百姓要聽,這篇信息有幾個特色:
(1)控訴的對象是撒瑪利亞的一群有錢婦女(1節)。
(2)審判宣告是以神的誓言,與末世性宣告做開始(2節)。
(3)控訴以諷刺的口氣,模仿祭司勸勉敬拜者要忠心獻祭(4-5節)。
(4) 控訴內容分為五部分的訓詞(6-11節),重述神的審判原是要激發人悔改。
(5)最後的審判宣告,提醒神要質詢祂的百姓,他們最好有心理準備(12節)。
(6) 這宣告是為使人認識神,指出祂就是耶和華、萬軍之神(13節)。
(7)審判言詞強調「這是耶和華說的」,強調說話者的權威(3、5、6、8-11節)。
1.一個比喻(1節)
「你們住撒瑪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啊,當聽我的話。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吧!」
「巴珊的母牛」: 比喻富人的妻子。巴珊是加利利海東邊的高山肥沃地帶,巴珊的母牛是一種特別的種牛,為提供脂肪和牛肉而飼養的種牛。
信息一開始,阿摩司使用飼養良好的巴珊牛作為隱喻,形容富人的妻子。再次顯出他的背景是牧人。這些貴重的母牛放牧於外約但這塊地方的嫩草,雅穆克河兩岸(申三十二14)。
阿摩司以撒瑪利亞富商貴族自顧享受的貴婦做比喻,巴珊的母牛特別肥壯,公牛尤其孔武有力(詩廿二12)。這些貴婦都沒有看見他們自己以外的需要或渴望(比較賽三16)。她們說話口氣之大,狂妄的態度,令人憎惡。
2.以色列的刑罰: 將被以不人道的方式俘虜到他國(2-3節):
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他們將被擄至外邦。被擄者如同牛群被趕上路,以鉤子鉤著走,甚至連餘剩的也不能存留。城被攻破了,百姓將要被拖著,穿過城牆的破口,被領往被擄之地哈門。
「用鉤子鉤去」:古人趕牛群上路的方法。
「哈門」: 在撒瑪利亞東北120公里之外,海拔甚高,是終年積雪之地;現代的地名為「雪山」。這是面向大馬色(五27),亞蘭的京城(參六14)。
這是連貫的信息,他們要承擔因惡行而來的刑罰,包括遭受外邦踐踏與毀滅(三9-12);宗教、享受生活之喪失(三13-15)。
以色列國在主前722年亡於亞述(王下十七1-6),亞述王就是以鉤以繩牽引以色列人離家他遷,慘受家破國亡之苦。
3.宗教的罪: 宗教儀式都只是自己所喜歡的,與敬拜上帝無關(4-5節):。
「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4節)
「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原文型態都是「命令式(祈使式)」,這是阿摩司的諷刺語法。伯特利和吉甲很早就是迦南人的敬拜中心,而此時是以色列人的敬拜中心。
以色列人獻祭本來是討主喜悅,結果卻恰恰相反,因為地點不對。他們不在耶路撒冷獻祭,而是在吉甲跟伯特利,所以越是獻祭越是犯罪。
吉甲是以色列進迦南地就建立的聖所,有久遠的歷史。伯特利是耶羅波安一世在成立北國的時候建立的,也有其歷史的傳統(王上十二29)。以色列人在吉甲與伯特利是實行混合宗教,不是純粹敬拜耶和華。
「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5節)
「有酵的感謝祭」: 目的若是為感恩,可稱為感恩祭(利七13),那就是素祭了。素祭規定不可有酵(利二11-13)。帶酵的祭是獻給迦南的神。
他們又獻有酵的感謝祭,帶酵的祭是獻給迦南的神,這無疑是得罪耶和華的舉動。他們獻上甘心祭時,故意大事宣揚,惹人注意,使人稱讚,完全失去獻祭的精神。
先知指出以色列人的獻祭等宗教儀式都只是自己所喜歡的(與敬拜上帝無關)。所以,歸納他們的宗教生活,敬拜對象是混雜的,不專一敬奉耶和華,獻祭動機不純正。
《同心同行》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
我們回想一生是怎樣度過的,走了什麼路,究竟有什麼價值和成就;或者多是虛度,錯誤了罪惡,將來見主只能羞愧、懊悔。
如果一生都是為自已活著,走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完全錯了;如果是為主而活,走主的道路就對了。今生沒有虛度,將來也不至羞愧,反而有賞賜,特別是與主同行才是一條真正有福的路,是能夠走到永世榮耀裡的途徑。
經上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首先是我們與主同心的問題。如果不同心是不能同行的,主的心是在天上,我們的心是在地上;主的心是在永世,我們的心在今生;主的心在屬靈方面,我們的心在肉體方面;主的心完全在神那裡,我們的心完全在自己身上。
這樣怎能與主同心呢?心完全在兩個世界裡,那能同走一路呢?所以我們若不與主同心是不能與主同行的;我們能不能和主同心呢?
其實,我們重生之後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二16),因為基督住在我們心裡(林後十三5),只要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是了(腓二5)。
我們要捨棄去自己原來的心,換一個新心(結三十六26),將心意改換一新(弗四23),靠著聖靈將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多三3),使我們的心成為聖潔,敬虔,屬靈,愛神,專以父的事為念(路2:49)。
這樣,我們能與主同心,就能與祂同行了。
–引自《每日天糧》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為何說「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 給你的提醒是甚麼?
2.以色列人獻祭有何錯誤?給你的提醒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