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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壹、阿摩司書簡介
本書以作者先知「阿摩司」為書名。「阿摩司」的原文字義是「負擔」或「挑擔子的人」。本書記載先知阿摩司從神所得的默示,內容相當嚴肅且關係重大,正與其名相符。
先知阿摩司出身南國猶大,是耶路撒冷附近的提哥亞人(參一1),奉召前以農牧為業(參一1;七14),後蒙神選召向北國以色列人說預言(參七15)。與阿摩司同時代的先知有以賽亞、何西阿和彌迦。
據聖經學者們的推論,阿摩司是在耶羅波安第二晚年時盡職說預言的,故最遲不會遲於主前749年,大約是在主前755~749年之間。阿摩司盡職說預言的地點,應當是在北國以色列境內的伯特利(參七10-17)。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第一所造的兩隻金牛犢,其中一隻就安在伯特利。
阿摩司蒙召在北國以色列作先知的侍奉,果敢為神發言,宣告刑罰,激起反應甚大。在伯特利當王聖所祭司的亞瑪謝甚至控告他圖謀背叛(七10-13),先知因而被迫回到南國,將預言寫成書,同時向北、南二國發言。
本書一開始就一連串提到神對周圍列國以及南北兩國的審判與刑罰,藉以顯明神子民的罪孽,促使他們悔改歸向神。
接著,又藉一連串的判案和異象啟示,警告神子民即將面臨神更嚴厲的審判與刑罰,災禍迫在眉睫,若不及早悔改歸正,難免巨禍臨頭,被擄分散列國。最後,表明神在嚴厲中仍有恩慈,應許神子民終必復興。
耶羅波安第二在位時,正是北國以色列的全盛時期,舉國上下追求物質享受,富人欺壓窮人,自私、狡詐、狂妄,風氣糜爛腐敗,大大地得罪了神。因此,神特地從南國猶大呼召提哥亞人阿摩司,他原是純樸的農民兼牧人,挺身而出,率直指責以色列民,呼籲他們正視神的審判與刑罰,預備自己迎見神。
先知阿摩司原是一位牧人,他牧羊之外又修理桑樹,以維生計(一1;七14-15)。他雖出身田畝間,家世沒有以賽亞、耶利米那末顯赫,但生活在貧苦的大眾中,親歷民間疾苦,因而能成為替受壓迫的人說話的先知。
貳、阿摩司書研經
先知一開始的信息主要可以分為三大分段:
1.耶和華藉先知宣判有關鄰邦的罪惡(一3~二3)。
2.猶大的罪惡(二4-5)。
3.以色列的罪惡(二6-16)。
在每項宣判的信息中,都有共同的特點。(1)傳信息的方式;(2)一般性的宣判;(3)特殊性的指責;(4)宣判的內容;(5)傳信息的結語。
一、引言: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一1-2)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
「大地震前二年」: 此大地震在撒迦利亞書中提及(參亞十四5),可能與烏西亞王患痲瘋被逐有關,約在西元前760年左右。
「牧人」:「飼養羊的人」、「販賣羊的人」、「經營畜牧業的人」,一般認為是「有社會地位的畜牧戶」。此字聖經中僅出現兩次 (王下 三4 ;摩 一1 )。
本章一開始指稱先知、敘述他的職業、他的老家以及他發預言的具體時期,強調先知的使命是異象性的,同時也預期先知的主題:臨到以色列的審判威脅。
先知阿摩司自稱為牧羊人,但整卷書的信息卻看得出他對國際列邦、本土民生有深切認識,這樣的高瞻遠矚絕非不學無術者能力所及。神重用的非一定大有學問;祂所要的,乃是那願意順服、跟隨祂的人。
二、「耶和華如此說」:周圍列國須受的刑罰(一3~二3)
本段經文記載,耶和華藉先知宣判有關以色列鄰邦的罪惡。包括:東北方的大馬色(一3-5)、西南方的非利士諸城(一6-8)、西北方的推羅(一9-10)、極南方的以東(一11-12)、東方的亞捫(一13-15)、東南方的摩押(二1-3)。
本段信息論到以色列鄰邦的審判:
1.大馬色的罪行與審判(一3-5): 降火燒滅、毀壞防衛、剪除居民、讓人民被擄。
「耶和華如此說:大馬色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3節)
「打糧食的鐵器」:「銳利的打榖器具」。
大馬色是強國亞蘭(敘利亞)的首都,故代表所有的亞蘭人。他們戰爭時表現得極為殘酷,以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基列人。
2.非利士諸城的罪行與審判(一6-8): 降火燒滅、剪除居民、滅亡。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6節)
「擄掠眾民交給以東」:此處應該是指亞蘭人攻打以色列時,非利士和腓尼基趁機俘獲以色列人,將他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當時通常是把領袖與精英份子擄走,此處的用詞似乎是指「把所有的人口都擄走」。而以東因為有銅礦,所以需要大量的奴隸來採礦。
所提到的非利士城邑包括迦薩、以實圖、亞實基倫及以革倫,漏了「迦特」,可能迦特當時包括在猶大境內,或在亞實突權下,或已經先一步被毀滅了(參六2)。
3.推羅的罪行與審判(一9-10): 降火燒滅。
「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9節)
「 將眾民交給以東、不記念弟兄的盟約」:推羅的罪行也是販賣以色列人作為奴隸,但多了「背了兄弟的盟約」。也許是指所羅門王和希蘭 (王上 五12,九13 )之間所立的條約,暗利和亞哈時代雙方亦結為盟國( 王上 十六31) 。
4.以東的罪行與審判(一11-12): 降火燒滅。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11節)
以東與以色列的關係惡化,是在大衛的時代(撒下八13、14),所羅門的時代(王上十一14、15)。他們的爭執在提亞拉巴灣的領土問題。在烏西雅的時代(就是阿摩司的工作期間),情形並未好轉(王下十四22)。
以東拿刀追趕兄弟,應在巴比倫征服耶路撒冷的時候,該為主前587年(參考結卅五5、6以及俄14),猶大的難民遭受以東人迫害與殺戮。
5.亞捫的罪行與審判(一13-15): 降火燒滅,王和首領被擄去。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13節)
「剖開孕婦」:意在恐嚇人民使人口減少,是邊境戰使用的一種伎倆(參考王下 八12 ,十五16 ;何 十三16 )。
基列在約但河東,雅博渡口之南,為以法蓮定居之處,北方為亞蘭之毗鄰,另一方面也是與亞捫為鄰的。耶羅波安二世欲收復基列與亞捫之交界的失地,並不成功(參閱王下十四25、28)。
所以阿摩司嚴責他們擴張自己的境界。剖開孕婦既是描述戰爭的兇殘,必指亞捫以武力來擴張境界。
6.摩押的罪行與審判(二1-3): 降火燒滅、死亡,首領要被殺。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1節)
巴勒斯坦地區的人相信焚燒骨骸可使人的靈魂不得安息,這種行為對當時附近的民族來說是奇恥大辱。摩押人報復以東人曾幫助以色列人,就挖出以東國王的屍體進行侮辱。
阿摩司並非為以東人辯護,只是為他們伸冤,人的身體不可當作物件,這是阿摩司嚴責主要的原因。
本段列出對以色列周圍列邦的審判,但是為甚麼先論到對外邦的預言?也許先知有意從外邦至猶大,再直指以色列。這是耶和華在歷史的作為,說明先知的歷史哲學及歷史神學的重點。
對以色列民來說,聽到周圍的民族因他們的異教行徑受到嚴厲譴責,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但是阿摩司的信息實在令人驚訝,因為他所列出的罪行並沒有在以色列的疆界停止,反而把焦點鎖定在以色列的罪行。
本段經文的目的,除了讓人吃驚,也彰顯神的全權。以色列應該拓寬他們的視野,他們應該知道是自己專屬於神,但是,他們卻固執的認為神是專屬於他們!
更重要的,這些審判的信息凸顯出以色列的重大責任。這些話好像是以色列「更當如此」的論證:假使這些沒有神律法的外族,都要因為沒有遵守國際律例而受到嚴厲懲治,更何況領受盟約與律法祝福的選民,會受多大的懲治呢?
一章3節~二章5節的信息,可說是三章2節尖銳咒詛的宣告之前言: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列邦受罰的因由:他們遭災,除了因為他們的頑梗外,也基於他們不行公正、實踐公義。正因神是公義的,故此世人也當謹慎,因我們均要為自己所行的負上責任,接受神的審判。
從以上經文可以看見對列邦判語的相似模式:
(1)三番四次(一3、6、9、11、13,二1)
這是以數字累進的算法,表明罪惡「多而又多」,真是惡貫滿盈,無可寬宥。這些都是事實,自然無可推諉。這種數字的算法,原是智慧文學論述的格調,或指自然的現象(箴三十15、16),或指信仰的經驗(詩六十二11、12;伯五19-27,卅三14、15)。
這樣的描述,實際上乃是指出世人的頑梗不化,從未為自己的罪有絲毫悔意,因而招神忿怒的審判。
(2)降火(一4、7、10、12、14,二2)
降火指的是戰爭所帶來的毀滅,降火的刑罰也使我們想起所多瑪、蛾摩拉所遭受到的毀滅(參創十九23-28)。火的破壞力乃有目共睹的,而末世之火更是不滅的(參啟二十10)。
(3)燒滅宮殿(一4、7、10、12、14,二2)
每一項宣判,都提到降災燒滅其中的宮殿,這是審判的火。然而對以色列卻又描述得特別詳盡(二6-16),因為這是本段的中心,也是主要的信息。
宮殿的居住者乃國家的領導者,也是神審判最嚴厲的對象。因為作為一國的領導者,他們要承擔的,是全民的生命責任,難怪保羅也要提摩太為一切在位者禱告(參提前二1)。
(4)耶和華說的(一5、8、15,二3)
每一次宣判的結語,都以同樣的傳信息方式:「這是耶和華說的。」這句話充分表示先知並非隨己意發言,而是出於神的命。我們應當更多為神的眾僕人禱告,使他們所傳講的,都是出於耶和華。
《上帝在說話》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摩一2)
當耶羅波安二世在位的時候,以色列頗有小康局面,軍事強盛,經濟發展,長久的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使人民享受優裕的生活;其成就遠超邁猶大國的烏西雅王。
當時,那地區的霸權,埃及有朝代的更迭,有大小的內戰和不安局面,自顧不暇;亞述忙於侵掠,既要伸展勢力,又要消化吞下去的地區,給猶大和以色列有喘息的機會。
從米所波大米到埃及的亞非大道,再度暢通無阻;商賈往來,使地處中間的國家獲得豐厚的利益。經濟建設的發展,在遍地開出了燦爛的花朵。
神審判的時鐘,似乎又往後撥轉了。犯罪得來的財富,可以再投作犯罪的資本。富有的人民,既習慣了安定的生活,以為明天還是跟今天一樣。誰還有必要想到神?
哪知道大震撼的危機,已經在潛伏發長,在兩年之後,大地震就要來了。就在這時候,出身牧人的平民先知阿摩司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摩一2)
這是多麼驚人的信息!但平安和繁榮,在人心周圍,築起了堅厚的牆:「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箴十八11)從外面來的聲音,包括上面來的信息,都不能侵透那圈圈,引起他的注意。久過城市生活的人,看不見外面的叢林,也難以相信還有獅子的存在。
不過,這暴風雨前的平靜,不能誤會作天下太平無事,叫人鬆弛戒備,為所欲為,就「三番四次的」習慣性犯罪。神的子民該知道:神「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彼後三9)。
過慣了田園生活的先知,進到繁榮的城市暴發戶社區,必然會感到震撼。那些人,仍然宣稱是敬拜耶和華的,卻過著實際無神的生活,只想到自己,只為了自己,以「我愛自我」為生活目標。
先知明白神的啟示,所傳的信息,就是要給他們大震撼,喚醒人心靈的沉睡。但是,繁忙的市聲,掩蓋了先知的怒吼,災難將要臨到,有誰在意?
兩年之後,那烏西雅年間的大地震(亞十四5)來到了,不但猛烈,而且震區甚廣。地上的居民才想起:耶和華是全地的王。今天,你我需要神震撼我們的生活嗎?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試著溫習阿摩司先知的背景?簡單介紹他的信息。
2.先知為甚麼先論到對外邦的預言?三番四次是強調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