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十)對亞伯拉罕的最後記事(廿五1-11)
本章的兩個家譜,是繼續第九章末了至十章及十一章的記載,那些在前面已經討論過的家譜之後。正如它們一樣,這兩個應視為提供關於希伯來人對於周圍的民族與他們的關係如何看法的寶貴資料,而不是告訴我們關於實際個人的任何事情。
1. 有關他庶出的子孫(1-4節)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1節)
亞伯拉罕在以撒結婚時已是一百四十歲,然而不可思議的是在這時他再娶基土拉為妻。聖經沒有解釋他續弦的理由,而且記錄非常簡單而客觀。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一百歲生了以撒以後,他返老還童的性質仍然延續了很多年,以致他的生育能力可以繼續,所以在他與基土拉三十五年婚姻生活中就生下另外六個兒子: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這六位兒子後來成為不同的阿拉伯種族的祖先。
另外一個解釋,亞伯拉罕可能因為感覺孤單,故此又娶了一個妻子來作他的伴侶,可見這位信心偉人也有普通人的需要,故此神並沒有禁止他續弦。
2. 有關他對以撒和庶出眾子的分產(5-6節)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財物」:原文是「禮物」。
「往東方去」:大概是巴勒斯坦東方,由敘利亞東北到阿拉伯北部。
按照當時的習慣,妾的兒子是否能夠得到任何產業,完全由父親決定。因此亞伯拉罕給妾的兒子們「禮物」、而非產業。亞伯拉罕對繼承人的安排、作法等都深受「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二十一12)這句應許的影響。
3. 有關他的死亡與埋葬(7-11節)
亞伯拉罕在一百七十五歲高齡時被神召返天家,離開這個塵世(7節),他一生的願望已得到滿足。
綜合他的一生,他的確是舊約中的偉大人物,在新約中他被提及的次數與摩西不相上下,他是信心偉人的化身,這信心在對神絕對的順服上表現出來(羅四;來十一8-19)。
同時他寬宏大量,不計較自己的得失,也能以廣大的心來饒恕別人的過錯;他雖勇敢,卻也有軟弱的人性,但神的恩典托住了他,隱藏了他的缺點,他是愛神的人,為此他得到最高的讚揚,被稱為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
西方教會有一句諺語:「神埋葬了祂的工人,但神卻興起新的一代來繼續其工作。」這句話正是:「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11節)最佳的註解。
(十一)新一代的興起(廿五12-26)
以撒接了父親工作的棒,繼續努力,並且開枝散葉,一代傳一代;至大衛王興起,成了基督的先祖,神救贖的啟示逐漸展露出來。
1. 對以實瑪利的最後記事(12-18節)
雖然,以實瑪利並不是神揀選的人,但他仍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仍然蒙神賜福,他的十二個兒子,後來分別作了十二個族的族長,使神給夏甲的應許得了應驗(十七20)。
可見神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單惠及蒙揀選的人,也惠及不蒙揀選的人,因為祂「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5),半點沒有偏袒,顯明其恩愛之寬廣與普及。
2. 以撒記事的展開(11、19-26節)
故事尚來不及停下來談以撒本人,就急急說到新生的一代,顯出此處傳宗接代的重要性;以撒的事則可等到下一章再說。
以撒在四十歲那年與利百加成婚,至六十歲時才生下雙生子,可見他的信心正如父親一樣也受試驗。他倆生下的雙生子命名為以掃和雅各,希伯來人兩個族都從他們身上而出。
以掃是以東人的先祖,雅各是以色列的先祖,這兩族人後來成了世仇,正如這雙兄弟在未出生前已在母親腹內爭吵一樣。然而神只揀選雅各而不揀選以掃顯明了神至高的主權,這是一個深奧的真理,是我們的理智難於瞭解和接受的,只能用信心去領悟。
(十二)分別(廿五27-34)
雅各與以掃是孿生子,以掃早幾分鐘出生,所以「長子的名分」是屬於他的,這名分使他享有承繼父親大部分財產的權利;然而他的弟弟對這名分眼紅,想盡辦法奪取過來,至終雅各成功了。
從這件事上我們看見這對孿生兄弟之分別:
1.不同的性格(27-28節)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安靜」;和藹可親、虔誠、有教養。
以掃是一個率直、外向、不注重細節的人,他的才能是善於狩獵,而且本領高強;雅各則與哥哥相反,是一個性情沉靜、內向、愛家的人,但具有野心,想盡方法去「抓」取長子的福分。
2.不同的價值觀(29-34節)
以掃的生活只顧目前,以得到一時的享受為人生目標;但雅各則較關心將來,以得著恆久的權利為滿足。
有一天,雅各在熬湯,以掃打獵回來,肚子餓了,就向雅各要紅湯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29-31節)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雅各要他發誓,以掃就向他起了誓(32-33節)。
於是雅各拿些麵包和紅豆湯給以掃,以掃吃了喝了就起來走開。以掃竟這樣輕看了長子的名分(34節)。
「長子的名分」:猶太人的長子擁有如下的特權:(1)得父親的祝福;(2)得作一家之主(撒上廿29);(3)得雙份的產業(申廿一17);(4)得作全家祭司之尊榮。
以掃出賣其長子名分,表明他缺乏對屬靈價值的欣賞,所以他可以代表今世抱持「唯物主義觀」的人,人生所關心的只是今世益處,使官感得到盡情的滿足。所以以掃是屬血氣、貪戀世俗的典型。
而雅各雖然用錯誤的方法取得長子的名分,但他渴慕屬靈的心是值得效尤的。雅各可代表傾向神和追求神的人,只有這樣的人的靈性才會漸有進步。
本書的評論不是:「這就是雅各欺騙了他的哥哥」,而是:「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34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也是這觀點(來十二16-17),將輕率的以掃當作希伯來書十一章信心偉人的反比。
《不可出賣長子名分》
「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創廿五33)
每一個人生來就有他的名分。撒旦卻用一碗紅豆湯來騙取。在這個「名分」事件上,實在包含許多含義。
1.無辜與純潔
一個孩童,無論他有怎樣惡劣的祖先,生下來還未沾染不潔的習慣與行為。但是撒旦多麼急切要他接觸罪惡,而且無止息的意欲誘他墮落。
2.裦愛與親情
每個人都有家庭及親人的裦愛,從孩提時就在愛的撫育之中。但是撒旦卻將人心從親情中奪去,以酒色及其他方法否認母親、姊妹、妻子及兒女的愛。
3.基督的救贖
每個人生下來,都有機會進入救贖,因為基督已經替罪,各各他的血流,為廢除亞當之後的罪。在亞當裡眾人都成罪人,但是在基督所有的人都包括在神的愛中。
現在,撒旦再誘惑人們丟棄這些權益,他要蒙蔽人的眼睛,使人不信神,以致拒絕神的羔羊除掉世人的罪。
4.聖靈的恩惠
每個人都可依靠聖靈的恩惠而建立完美的品格。這恩惠好似陽光一樣,向著心靈的窗戶呼召。可惜為了一碗紅豆湯,人卻輕易放棄。我們總要在兩者之間有所抉擇。神幫助我們,常常選擇屬神的、屬靈的、永生的!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以掃、雅各兩個雙胞胎,性格卻大不同,對你的啟發是甚麼?
2.同樣的父母,卻有不同的價值觀,在給孩子的教育上對你有何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