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祂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和樣式,永遠作大祭司(七1-28)
本章所記有關麥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乃是希伯來書主要的論述重點。在前面經文已經兩次提到麥基洗德(參五10,六20),在本章中加以詳盡敘述、發揮。
麥基洗德究竟是什麼人,是本章中的難題,按整本聖經除了在本書的5~7章中提及十次(五6,10,11;六20;七1,6,10,11,15,17)外,僅在創世記及詩篇提及(參創十四18;詩一一○ 4)。
而舊約所提及的兩節聖經,並未清楚說明,使我們對麥基洗德是誰有更明瞭的認識,所以研究麥基洗德仍以本書為主要根據。
(1)基督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1-10節)
第五章曾將基督的祭司職分與亞倫的職分比較,而本章又是基督與亞倫的對比,因祂為祭司乃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而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又是早過並高過利未支派的祭司職分的(參詩一一○篇)。
a.麥基洗德的原始本質(1-3節)
麥基洗德的聖經記載: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長遠為祭司的、為亞伯拉罕祝福、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禮物、與神的兒子相似。
(a)身兼祭司與君王兩職(1-2節)
他是撒冷王,也是祭司,一身兼兩職;基督也一樣,是君王,也是祭司。在以色列人中,這兩個職分從來沒有一個人同時兼有。基督是君王和祭司,表示他是令萬人得福的主宰,也是使萬人奉獻委身的對象。
在此仁義與平安相連,好像根與果相連一般;仁義和平安都是從基督而來的。
(b)無始無終無家譜(3節)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應該是指舊約聖經中沒有記載麥基洗德這方面的資料,亦即在舊約聖經眼中,麥基洗德並沒有一般祭司體制的詳細家譜與生死記載,正如同基督的特性一樣。
並非麥基洗德本身有這些特性,而是在舊約聖經記載角度中、麥基洗德是這樣的人物。但我們可以更徹底地說,基督不僅沒有記載,祂乃是無始無終的自有永有者。
(c)與神的兒子相似(3節)
「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相似」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裡。它是個具有暗示性的字,主動上的意義是「複製品或模型」,被動上的意義是「被製造成類似形狀」。
因為耶穌基督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以致這個等次的代表人物被視為真正的楷模。
b.麥基洗德的偉大(4-10節)
(a)地位比亞伯拉罕更超越(4、9-10節)
亞伯拉罕既是希伯來人最大的祖宗,是信心之父,尚且將所擄來之物中上好的,取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可見麥基洗德的尊貴,位份比亞伯拉罕更高了(4節)。
雖然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的時候,利未尚未出生;但利未既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屬於亞伯拉罕的血統,則在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的時候,可以說利未也已經藉著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了十分之一了(9-10節)。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10節)
「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 「已經在」,原文的意義是「還在」的意思。意指先祖亞伯拉罕所作的,就是代表他的後裔利未人所作的。
(b)他祝福亞伯拉罕(5-7節)
那些領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雖同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奉命照著律法從百姓,還是從他們的弟兄,收取十分之一(5節)。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他卻從亞伯拉罕收取十分之一,並且為那領受了上帝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6節)。
「不與他們同譜」:是指「不屬於利未支派」而非「與猶太人沒有血統關係」。文意可能是「並非依賴利未血統」。
利未祭司能夠向百姓收取十分之一,不是因為天生的優越,而是因為律法的規定。而麥基洗德的情況卻不然。
為人祝福乃是憑神的權柄,加福於人(民六23-26),替神宣佈人可得之福氣。「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7節),亞伯拉罕因麥基洗德的祝福而蒙福。
擁有上帝應許讓萬國透過他得福的亞伯拉罕,照理說是不須要被祝福的,然而麥基洗德還是祝福亞伯拉罕了。這說明了麥基洗德的地位高超。
(c)他的職任是永久的(8節)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在這裏』,指利未支派的祭司;『在那裏』,指麥基洗德。
「在這裡」和「在那裡」的對比,是指亞倫等次與麥基洗德等次的對比,以此進一步比照「必死的人」和「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利未人的祭司職雖然是神所定的,但他們畢竟是難免一死,服事神的年數有限。麥基洗德的等次則截然不同,因為他的生命是無窮盡的。這裡以「有為他作見證的」這個特殊詞句,指聖經,正確的引用創世記的經文。
這個動詞在希伯來書用過七次,另有兩處與此處一樣(參七17與十15),都是用來直接引述舊約聖經。由此可略窺,作者的論述是根據有聖經權威的出處。
一般大祭司的職任都隨著生命結束而結束,而麥基洗德在聖經的角度看來是永恆不死的。他這種按特殊之等次為大祭司的職任,預表基督是永活的大祭司,是無須別人來接替的大祭司。
麥基洗德是獨一無二的神子基督的預表;主基督為我們祝福,我們豈不更得福氣嗎?
(2)基督高於亞倫祭司職任的明證(11-19節)
希伯來書作者在本段中討論基督與亞倫祭司的分別,藉此指出基督的祭司職任高過亞倫和利未。
a.亞倫祭司職任的不完全(11-15節)
神何以需要照麥基洗德的等次,另外興起一位大祭司耶穌基督? 因為舊約利未人祭司的職任,和根據這種職任而有的律法,已經證明不能使人得以完全,所以需要「更改」(11-12節)。更改的意思,就是另外有所取代。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12節)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意指祭司的職任,從亞倫的等次更改為麥基洗德的等次(參11節),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改為猶大的君王支派(參13-14節),從軟弱的人更改為神的兒子(參28節)。
基督的祭司職任便是為了取代亞倫的祭司制度。
按舊約的律法和歷史事實,猶大支派是不能作祭司(13-14節)。基是從猶大支派興起,又具有麥基洗德的樣式,如此滿足新祭司職的基本要求。既然照麥基洗德的樣式興起非利未支派的基督做大祭司,這裡所說的就更明顯了(15節)。
b.亞倫祭司職任的弱點(16-19節)
亞倫作祭司是照著屬肉體的條例–律法。律法的主要功用是顯露人的罪和軟弱,不能給予人新生命和勝過罪的能力。因此亞倫是按律法立為祭司,不能真正救人脫離罪,他的祭司職任只能算是一個預表而已。
基督的祭司職任並非根據宗系、遺傳與律法,乃是根據「無窮之生命的大能」(16節),這生命是內在的也是活潑的;因為聖經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17節)。
「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之生命』,指神的生命,這生命是不能毀壞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消除它;『大能』,指神生命中所蘊含的能力,這能力勝過一切,故稱之為大能。
舊的條例被廢棄;因為它軟弱無能,沒有用處(18節)。摩西的法律不能夠使任何事達到完全,「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藉著它,我們可以「進到神面前」(19節)。
「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更美的指望』,指另照無窮生命之大能所立的祭司(參16節),祂所成就的新約是更美的(參22節),因為它保證我們得著完全的救贖,並且帶我們真正進到神面前。
(3)基督作為大祭司是神起誓立的。(20-22節)
這裡告訴我們,基督作我們完全的大祭司,另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祂是神所起誓立的(20節),其餘像利未的祭司卻不是神起誓立的(21節)。他們按著神藉摩西所宣佈的律例,履行屬外表的儀式而承接祭司的職任,這些律法的條例,不過是以後「美事的影兒」而已。
但基督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像人間祭司那樣,祂是神自己起誓立的;這樣起誓而立的祭司,在舊約是從來沒有先例的。可見基督為我們的大祭司,乃是照著與舊約祭司完全不同的等次,是神用特殊的方法設立的。
「是起誓立的」: 這句話的意思,是神用祂自己的信實和權能作證而立的。
既然基督不是按舊約的律法而立的,乃是完全照新約的方式,根據神自己的信實與無上的權威為保證而立的,這樣,祂就作了更美之約(新約)的中保(22節)。
(4)祂是能拯救到底的大祭司。(23-25節)
基督為大祭司職任的另一個特點,遠非利未祭司等所能比擬的,就是祂是永遠長存的。
按祭司的職任,乃是一種終身職任;但那些亞倫子孫的祭司,雖然他們的職任是終身的,卻不是永久的,「數目本來多」,一旦死了職任就結束(23節)。基督既長遠活著,則其祭司職任也就「長久不更換」(24節)。
「數目本來多」:因他們都是必死的人,所以代代相傳,作過祭司的人就很多了。
「長久不更換」:意指祂『獨自一人』永遠持續執行祭司的職任,這是與『數目本來多』作對比。
「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25節)
「拯救到底」:意指拯救得全備、完全,拯救到極點,並且拯救直到永遠。
基督在天上神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祂的主要職任是替我們向神代求,使我們在一切境遇和景況中得著拯救。
(5)祂是聖潔的。(26-28節)
基督為我們合宜的大祭司包括三方面:
a.祂的品德(26節)
祂乃是絕對聖潔,毫無邪惡,毫無玷污的(祂在地上雖然與罪有接觸,但卻未犯過罪),祂更是遠離罪人的(表示祂雖住在我們中間,卻非屬於我們的)。
b.祂的地位(26節)
祂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這是指祂是在神所在的天上供職,因祂是坐在神右邊的大祭司。祂這種絕對超越的地位,遠非人間軟弱的祭司所能比擬。祂完全無瑕之聖潔,遠超過一切受造物,不但本身完全聖潔,也不能被玷污,是高過諸天無法形容的。
c.祂工作的果效(27-28節)
祂不像那些人間的大祭司,自己也被軟弱所困(五2),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連他們自己也要靠牛羊的血贖罪。
但耶穌基督乃是律法以後,照神起誓的話所立的大祭司,祂本身是聖潔的,可以用自己聖潔的身體獻上為贖罪祭,不是為自己獻,乃是為別人的罪而獻。並且祂所獻的祭有完全的功效成全到永遠。
《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祂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
不久以前在埃及發掘一個墳墓,其中有木乃伊,在死屍的身旁有一個小瓶,裏面載有幾粒種子。有人為了好奇之故,把種子種在地上,看它會不會生長。結果這粒一千多年前的種子竟然沒有死,生命仍然存在。
救世軍的創辦人卜威廉大將,他未創立救世軍前,曾作了二十多年奮興會的工作。他到各處領會,神大大的賜福他,他亦追求聖靈的充滿。靠著他的祈禱,很多人都悔改得救。
他有一個大樂隊,名叫哈利路亞樂隊,這些隊員都是已經悔改的罪人。在他們當中從前有些是酒徒,賭徒,和一些下流社會的人。
卜威廉常常同這些人工作,主大大的使用他,以致這些人後來組成一隊哈利路亞大樂隊。在這裏我們見到主生命大能的表現,祂能使罪人有極大的改變。
–引自滕近輝《希伯來書七講》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本章聖經如何論述基督的祭司職任高過亞倫和利未?
2.如何解釋「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