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 指導他們應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六1-3節)
本段一開始強調,我們應該「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朝著更成熟的信仰前進,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級階段上徘徊(1節)。接著,所列舉的六種道理,只是舉例性的,並非只有這六樣是開端要道,不過只舉出這六樣而已。
「離開」:不是「放棄」,而是「不滯留於某一個階段」。
「基督道理的開端」:應該是「基督福音的基本道理」。
「完全」:原文與『長大成人』(參來五14)同字,指達到成熟;全句意指被帶到成熟的地步。
六種道理可分為三方面:
(1)關乎靈性經歷方面:懊悔死行、信靠神(1節)。
「懊悔死行」:從導致滅亡的行為中悔改過來。「死行」,「死的工作」,而且是「複數」。指的應該是信主前常行的那些「導致滅亡的行為」。
(2)關乎信徒應盡之本份方面:各樣洗禮、按手之禮(2節)。
「各樣洗禮」:原文是「洗禮」的複數,此字不是常用的「洗禮」,而是更廣義的洗禮,包含猶太人的潔淨禮儀,和施洗約翰的洗禮,以及教會的洗禮。用在這裡可能是要強調這幾種洗禮間的差異。
「按手之禮」:原文只有「按手」。「按手」原來有許多的含意,不過在此比較可能是指著入教、按立有關的儀式。
(3)關乎信仰的要素方面:死人復活、永遠審判(2節)。
「死人復活」:所有的人到末日都要復活,義人復活得生,惡人復活定罪(約五25-29;十一25;林後四14;啟二十5-6)。
「永遠審判」:指將來的審判,包括信徒要在基督台前受審判(林後五10),罪人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二十11-12)。
上面所列舉的道理,都是基本要道,但不可因為有了這些基本要道的開端,就以為滿足,應當竭力離開端,進到完全的地步。
希伯來人所面對的部分問題是,從表面上來看,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與猶太教的教條有許多類似之處。這使得許多猶太籍基督徒認為,他們可以又信基督教又信猶太教。因此,背道的危險對於他們總是大過那些脫離異教歸向主的人。
3. 警戒那些離棄道理之人的危險(4-8節)
上文既已責備和勸勉那些在基督裡仍作嬰孩的信徒,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進到完全的地步,追求在靈命上長大成人。在此,就特別嚴重地警告那些已經蒙了光照而離棄道理的人,他們的結局將會極其可怕並且絕望。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4-6節)
這裡有四個動詞「蒙了光照、嚐過天恩、聖靈有分、嚐過神善道」,用來說明主詞「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後三者很顯然是用來說明第一個,使它的意思更明顯。
(1)那些已經蒙了光照
「蒙了光照」:原文是「曾一次被光照」。由於「一次」這字的意義也有可能是指「一次過的蒙福音光照而成了基督徒」。
蒙光照的概念在新約聖經中所表現的特性,是與神給人的信息有關。這在約翰福音中尤為明顯,耶穌宣稱自己就是世界的光(約八12,參一9)。保羅也說到,世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所以看不到「基督榮耀福音的光」(林後四4)。
(2)嘗過天恩的滋味
「嘗過天恩的滋味」:直譯是「嘗過天上的恩賜」。
「嘗過」的意思是不但認識真理,而且親身體驗過。這原是舊約聖經的用法(詩三十四8),有「體驗過主是美善的」的意思。新約聖經的也說明同一真理(參彼前二3)。
在新約聖經中,沒有他處提到「天恩的滋味」這個詞,不過多次提到恩賜來自神,而且與聖靈密不可分(徒十45,十一17)。
(3)又於聖靈有分
「又於聖靈有分」:「成了有分於聖靈」。基本上等於是「得到了聖靈」。
一群與聖靈有分的人,也就是與聖靈恩賜關係密切的人。在希伯來書多處都可以看到「有分」這個字的使用(參一9;三1、14;十二8)。
「有分」在新約聖經他處,只出現於路加福音,翻譯為「同伴」(參路五7)。希伯來書提到「同蒙天召的弟兄」(三1),所指的也是這個意思。有分於聖靈這個觀念是很不尋常的,表示他們並不是對基督真理僅有膚淺認識而已。
(4)嘗了神善道的滋味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神善道』,指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希伯來信徒在相信主時所嘗過的靈奶(彼前二2)。
「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說明基督徒經驗中的另一個層面,「善」這個字與美的觀念有關。包括外在的吸引力,以及道德的美善。
他們嚐的不僅是神的道本身,而是它的美善。那些可以享受這美善滋味的人,乃是專心在屬靈經驗裡的人。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比較好的翻譯是「並且嘗過上帝美善的道和來世的權能」(新譯本)。
「覺悟」:原文和「嘗過」是同一字。
「來世的權能」:此字是複數而且是指「異能」(二4),因此在此可能是指伴隨著福音宣講的神蹟奇事和異能。這些神蹟奇事和異能是未來的世代已經介入今世的標誌。
經文的關鍵比較著重在神與人特別的交通,而不是指神一般性的信息。它可能是指一個人歸主之時所認識的對神的經歷,看到神屈尊俯就罪人,其光燦榮美,深深打動了罪人的心靈深處。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6節)
「重釘十字架」:意義應該是「釘上十字架」,而沒有「再次」的意思。他們這樣的行為等於公然拒絕耶穌基督,和釘耶穌基督十字架的人的所作所為沒有兩樣。
這裡強調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任何一位從基督教信仰重返猶太教的人,不但與猶太人的不信認同,而且與引致釘耶穌十字架的殺機相認同。他們自行負責(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句話說明他們必須對「釘耶穌十字架」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
這個行為的後果是明明的「羞辱」(這是另一個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的字)「祂」(指基督)。世人對基督的恨意,把祂展示在可憎的羅馬人刑具上,作為羞辱的對象,這裡將背道者與這些人歸類在一起,再也找不到更生動的詞句來描寫他們的光景了。
以上的分析,解釋了一個從自然界獲得支持的原則:「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7-8節)
一塊未加努力耕種的田地,自然不會有好的收成;同樣的,一個人拒絕領受神為他預備的恩典,會導致屬靈生命的破滅。
本段經文是第三個警告的下半段,繼續強調不長進和離棄道理的危險。
4.勸慰他們要在起初原有的愛心上更加殷勤(9-12節)
雖然在前幾節向讀者提出嚴重的警告:信徒可能會後退跌倒,放棄信心離開基督,但接著立刻在以下幾節鼓勵。信徒可以放心完全倚靠神,只要殷勤追求,他能帶領我們一路平安經過人生的旅程,直到救恩完全成就為止。
(1)對他們的信任(9節)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而且近乎得救」: 意思是『與救恩聯結起來』,意指憑他們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乃是得著救恩的人。
這裡稱他們為「親愛的弟兄們」,充分表現了他很信任他們,深信他們的情形並不就是前面所說那等人的情形(參4-6節)。因他們得救所表現的各種行事,已深信他們強過那些似乎得救而離道不信的人。
(2)對他們的稱許(10節)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接著稱讚他們的愛心,證明他們確有得救的人所應有的行事,可以為他們放心,而深信他們強過那些有外表而無生命的假信徒。
(3)提醒他們三件事(11-12節)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應該是指「舊約時代那些信而有恆的人」。理由是下文提到亞伯拉罕,他是第十一章提到的信心人物。
這裡希望讀者熱誠的活出愛的生活,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a.要殷勤: 應當在追求屬靈的德行上殷勤不懈。
b.要堅持到底:應在屬靈美德上趕上別人。
c.要效法先賢:應當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5.勉勵他們要持定擺在前頭的指望(13-20節)
作者在上一段經文中向我們提出警告,勿在主的恩中退後,現在這段經文卻是一個保證,保證神一切的應許都必要成全,因祂是信實的,所以他鼓勵我們要忍耐等候。
(1)以亞伯拉罕為例(13-15節)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而亞伯拉罕堅持到底就得到上帝的應許。
「指著自己起誓」: 意即「他的誓言和自己的存在一樣確定」。神並不須要向任何人起誓來說話,但對於這位如此專誠相信祂的亞伯拉罕,神願意顯出祂格外的恩慈和體恤,就指著自己起誓而應許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他的順服上顯出來,他聽從神的應許,就忍耐等候以撒的出生(創十五1-5,十七1-21)。後來,他又順服神的吩咐,將兒子以撒獻上(創二十二1-14)。
為此,我們清楚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是相信神的一切應許都是信實而且必要成全的,所以才忍耐等候。
(2)以神的起誓為證(16-17節)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發誓,當成一種證據來解決爭論。上帝為要對人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也用了人熟悉的方式,以發誓當證據。
按摩西的律法,猶太人在彼此的爭執上,可藉起誓了結爭執(出二十二11)。人既然都是一樣的軟弱,並無力量使自己所起的誓靈驗,就只有指著比自己大的神起誓,以取信於他人,而平息各樣爭論。
但神既是「沒有比自己更大」的,並且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和祂爭論,或要求祂顯出可信的實據來,就無須向人起誓而應許了(申二十九12)。
不過神為著要「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這樣的起誓,乃是完全出於神對人無限的體恤和仁慈的心。
(3)以三個可誇之事為勉(18-20節)
a. 我們有可逃往的避難所(18節)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絕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按舊約,神曾吩咐以色列人設立逃城,使那些誤殺人的可以躲在逃城居住,逃避報血仇之人的追討(民三十五6-34;書二十1-9)。那些逃到逃城居住的人,是預表我們這些應受罪惡追討的罪人,逃城則預表耶穌基督是罪人逃避罪惡刑罰的地方。
這裡是要使我們知道,「我們」雖是一些在逃的人,罪惡、試探、肉體,和各種世俗的牽累,常常要追上我們;但我們卻有一位已經勝過世界,罪惡和各樣試探的基督作我們的避難所。所以我們不可灰心止步,乃當向前快跑,才不至落在罪惡的網羅中。
b. 我們有靈魂的錨(19節)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這指望」:就是「擺在前頭的指望」(18節),也就是我們因信福音而有的屬天盼望(西一5;彼前一3-4)。這樣的盼望是我們靈魂的錨,是我們所當持定的。
基督既為我們完成了救贖的工作,從死裡復活,升入高天,坐在神的右邊,進入天上的至聖所,這樣我們這些在祂裡面得著屬天之盼望的人,所有的盼望也就像靈魂的錨一樣,拋在天上的至聖所內,永遠不移動,完全牢固了。
c. 我們有耶穌為先鋒(20節)
「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先鋒」:全新約只有這裡用了一次,就是在前面跑的先導者的意思。
耶穌基督是我們開天路的先鋒,祂既已經為我們進入天上的至聖所,又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就使一切跟隨祂且以祂為先鋒的人,都能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在今世與祂保持親密的屬靈交通,指望在永世裡與祂永遠的同在。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第五章原本已經要開始論及麥基洗德的事,但由於那些希伯來信徒在真道上的不長進與怠慢,根本聽不進去有關這個「難以解明」的真理(參五11)。
就在此插入上文所說的那些責備、警告、勸戒、勉勵的話。第七章就回復到第五章的論題上,接著講論麥基洗德的事。
《殷勤不懈怠》
「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2)
近代教會史中,有一件事是信心一個好例子:在英國有兄妹二人,姓莫法德,兄名羅勃(Robert and Mary Moffat),妹名瑪利亞。兄妹二人在非洲一河岸邊工作,那地的土人心地非常剛硬。
他們二人工作十年,但沒有一個人信主。在英國的親友們似乎很憐憫他們,於是從英國寫信給他們,問他們需要什麼,可以設法寄來。他們回信說:「我們需要聖餐所用的器具,請寄來。」
在英國的人接信後覺得好笑,也覺得稀奇。他們終於寄出這些聖餐的用具,其中亦有很多攔阻。三年之後,這一套聖餐用具寄到了,剛剛第二天是他們第一次的洗禮,有六個人受洗信主。這是現代教會史中信心動人的事實。
司布真說:「神的應許有兩種,一種可以用杏花來表示,另一種可用桑樹來表示。杏花是春天最早開的花,春天一來花就開了。神的應許有時是這樣,一禱告祂就立刻應允了。
桑樹要在秋天才結實,等要春天夏天都過去了,秋天才見果子。司布真說得很對,我們不單要得到第一種的應許,我們更要忍耐等候,得到第二種應許成就在我們身上。
有一次在瑞士國要開一個山洞,為了要節省時間,工程師已經計劃妥當,要從山的兩邊一齊工作。雙方面都不能看見對方的工作人,但按著工程師的圖則,他們就工作起來,他們相信工程師所定的力向沒有錯誤,忍耐地掘這山洞。
有一天,當他們把中間阻隔著的那塊大石除去時,他們會面了。他們心中充滿了喜樂,我們想到神的應許成就也是要這樣。
神在祂的一方面工作,我們一方面憑信忍耐等候,到了主所定最美好的時間,就可以看到我們所盼望的,那時心中就充滿了喜樂。
–摘錄自滕近輝《希伯來書七講》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當如何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2.本段經文以哪三個例子做保證,說神一切的應許都必要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