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g.約伯向耶和華自卑(四十1-2)
「耶和華又對約伯說: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強辯的」: 批評者。
「與神辯駁的」:控告神的人、與神對簿公堂的人。
約伯曾說「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現在神已經回答他了;約伯又曾說:「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三十一35),「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
神現在也滿足他的請求,給約伯一個回應的機會,讓他開口說話。但是,人在「與神辯駁」之前,起碼應該先思想一些宇宙的奧秘,否則「爭論」就成了毫無理性的挑剔和「強辯」。所以神說:「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約伯自以為有智慧,曾狂妄地向神挑戰,要神站出來與他辯論,使他可以證明自己是對的。神遷就約伯,給他平等的地位及辯駁的機會,約伯對神所發的問題卻一條也答不上。
神的詰問果然醫好了約伯自負的毛病。
神以自然界與動物界的奧妙一一詰問約伯以後,結束第一段談論,停下來給約伯一個答辯的機會,以幫助約伯作自我反省。接著才開始第二段談論。
(二)約伯第一次對神回話(四十3-5節)
1、自稱卑賤(3-4節)
「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
卑賤的:無足輕重的、微不足道的。
神用一個問題結束了他第一篇講話。約伯聽了神的話,心平氣和,謙恭逾恆,不再申辯。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無知,不該向神強嘴。
2、決定不言(5節)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一次、兩次」: 是用在詩歌體裁中的數位,帶有多次的意思。
約伯承認他無法回答,但他仍然不承認有任何罪惡,所以沒有「認罪」;他也不撤回他先前的任何的陳述,所以也沒有「投降」。相反地,他似乎要堅持他的立場:他已經說得太多,寧可閉口。因為他實在毫無所知,怎能回答神的問題呢!。
神是大能的,也是有恩慈的。在約伯的苦難中,神在他身邊,分擔他的憂患,堅固他的信心。他確知神的大愛並未離開,因而有無比的勇氣面對苦難。
二、神第二次答話指明約伯的所能,與約伯的懊悔(四十6~四十二6)
(一)神第二次發言(四十6~四十一34)
1、神再反詰約伯(四十6-14節)
神第二次發言,從旋風中向約伯講話(6節),仍然站起來,像一個有勇氣的人;這是回應約伯向祂的公義作出的挑戰,駁斥他以自己有義而神不公的論點(7-8節)。
神在這一次回答中,特別顯示了他的公義與權能。神甚至說如果約伯有祂那樣大的能力和威嚴(9-10節),可以制伏世上一切惡人和驕傲人,使他們降卑至歸於墳墓(11-13節),神就會承認約伯能判斷神在萬物中所施的管治,並贏得稱讚(14節)。這對約伯無疑是一大諷剌。
「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14節)
本節可譯作: 那麼我也要讚美你,承認你的右手確能使你得勝。
在第一次對話中只是簡單地介紹了各種自然現象與動物,在第二次談話中則冗長繁複地介紹了巨大的兩種動物即河馬和鱷魚。本文位於兩者之中,集中論及了本書最為核心的兩個主題,即神的主權與神的公義:
(1)約伯固執己義
首先,神責備了固執己義的約伯(二十七6,四十8)。約伯的確是樂善好施的好人。然而,嚴於自我義人,也有可能陷入可憎的罪中。
(2)約伯不服神的治理
神以悖論性的詰問責備(四十10-14)對自己的主權與公義表示懷疑的約伯(二十一7,二十四124)。神提議讓約伯嘗試親自治理全地。
《主權與大能》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伯四十8)
違背法律的,要被定為有罪。但人常想反對設定自然律的神。你可曾想到,為甚麼許多動物,各有其不同的生理結構,適於居住在特定的生活環境?他們的不同,是表現神奇妙的主權,或是證明神的不公平?
約伯本來向神的主權質疑,到神向他顯現,問他的事,竟然無言可答,只有自己承認:「我是卑賤的!」
1.施行公義需有主權(伯四十7-14)
論到神的主權,祂是創造的主,也是統管宇宙的主。必須有主權,才講得到公義。人不應該坐在神的寶座上,「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那是極不相宜的。神照祂的主權所擬定的,人不能推翻,不配評斷其公義和道德規律。
2.施行公義需有能力(伯四十15-24)
神說:「你且觀看,我造你,也造它」,是真實存在可以看到的,是神造的,不是虛幻構想;又說:「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顯然再詩意的語言,也不會適用於「河馬」,而是凶猛的恐龍般巨大動物。
人的力量莫奈它何:「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
但是全能的神,可以捉住它,把它放在籠中,當作俘虜,作陳列的玩物;「穿它的鼻子」,是馴養家畜的傳統方法,從古時人就用鼻環牽牛,可以用來負軛耕田,從事生產。
這是說惡的勢力雖然那麼大,看來凶猛可畏,人對它無能為力;惡看來可怕,人只能悲慘的任其奴役。但全能的神可以制伏它,使它聽命順服,在神主權之下,不論它願不願意,總會使有害的成為有益的,為祂的兒女效力。
聖徒在進入神國的道路中,會遇到那惡者的攻擊,是經過神的允許,才臨到我們身上。當然那是極不愉快的事。有時不免像約伯一樣,想到公義的神,為何使我遇到這樣的事,而那些惡人,反而得意。
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才會作如此想。但埋怨神的公義,是不應該的;要相信神,仰望祂。如同你遇見那龐大的「河馬」當途,無從逃避,不能越過,又不能鬥得它過;你哀哭,你叫罵,不過徒費氣力,都沒有半點兒功效。
但要相信,神會穿上那巨怪的鼻子(賽三十七29),輕易的牽著它的鼻子走,反而使它成為你的益處。
–引自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約伯第一次對神回話,主要內容是甚麼?這樣的態度有何問題?
2. 神第二次發言,強調甚麼事?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