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約伯第二次對以利法的回話(十六1~十七16)
第十六、十七兩章為約伯的答覆。約伯至此有被神和人共棄的感覺,他說朋友的話反讓他更孤單、更痛苦,他實在清白無辜,犯罪絕對解釋不了他的苦難。他相信他的神,也就是曾賜福給他的神,一定會見證他的無辜(17-19節)。
約伯對以利法的反應是激烈中帶點不耐煩,除了反駁之外,更注意自己的困境和轉向神求祂主持公道。
1、反脣相譏:對友人的失望(十六1-5)
「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1-3節)
「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指三位朋友的理論都是因果報應,並沒有新意。
「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你們是叫人苦惱的安慰者」。
「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意思是約伯已經不想辯論了,因為從人那裡得不著滿足(參六1)。
約伯認為以利法是越幫越忙,因而挖苦地說他們都是「叫人愁煩」的安慰者(2節)。「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3節)約伯套用他們的話回敬他們。
「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4節)
「聯絡言語」:即說一大堆話。
「搖頭」:象徵鄙視。
「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是提醒三位朋友的同理心:如果角色互換、易地而處,他們會有什麼感覺?並表示若他有這種安慰朋友的機會,他會說一些有幫助的話(5節)。
其實約伯說的很有道理,如果沒有現在的經歷,他也不一定真的能夠跳離「善有善報」這種思想的窠臼。不過在旁邊耍耍嘴皮子反正也無關痛癢,這是誰都很容易做到的。
約伯假設以利法是代表三個朋友發言。因此他希望他們想想,如果角色互換,他們會有怎樣的感覺,他也自認自己會比朋友們做得更好。
本章幾乎每一句都充滿了「我」(除了1、3、21節),這是一個已經被神「壓碎」(六9)了的「我」。而第四、五節提醒我們,約伯與三位朋友的爭辯,實際上是現在的「我」是與過去的「我」爭辯。
2、對神的埋怨(十六6-22)
(1)大放厥詞:四個埋怨(十六6-17)
當約伯回顧自己的情況,覺得他的痛苦說出來解決不了,但保持沉默也不是辦法(6節)。他誤以為這是出於神的攻擊,所以說,神「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認為是神奪去他所有的,包括他的健康、氣力、家庭和朋友,只剩下枯瘦的殘軀受煎熬(7-8節)。
「作見證攻擊我」:「作見證攻擊我」,指神讓約伯有苦難證明他有罪。
約伯使用了神人同形同性論式的表現手法,歎息神待他如同待仇敵:
神對他怒目相向,對待他像隻兇惡的野獸將他撕裂,「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9-10節);像個背棄朋友的人,把它扔到惡人的手中(11節);像個摔角選手,掐住頸項把他摔碎(12節);像個射手,把他當箭靶子(12節下~13節上);像個軍人般,毫不留情對他痛擊(13節下~14節)。
「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假見證人向他施壓、打他,並詆譭他。
「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13節):「肺腑」是指「腎臟」,肺腑、膽是比喻身體的要害。
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14節):原文是「破壞破裂之處」的意思,描述敵軍對準城牆的破口繼續破壞的狀況。
約伯不知道天上發生的事,他只能推測他所熟悉的神,現在莫名奇妙地與他為敵。神的攻擊如同猛獸、惡人、摔角者、弓箭手、勇士臨到無辜者如約伯的身上。
「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15節)
「麻布」,是舉哀的記號;「角」,是力量的象徵,因為動物的力量表現在角上。
「縫麻布在我皮膚上」:除了指自己的皮膚病之外,也說明自己的悲哀永遠都不會除去,所以哀悼用的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
約伯描寫他從神所接受的待遇之恐怖,他穿著悲傷(不是悔改)的表徵: 坐在塵土中,把自己給弄髒了;裏面沒有穿什麼衣服,只是配上寬鬆而粗糙的袋子(麻布衣服),軟弱無力。
「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16節)
「發紫」:原文是「發紅」的意思。
「死蔭」:「幽暗」、「死亡的陰影」。
他悲哀的外表(臉因哭泣發紫,意即眼睛呈現「黑眼圈」)中,肯定會感動神憐憫他。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7節),約伯並非否定自己是罪人,而是指他確信自己這次受苦不是因為犯罪,所以無故受苦才使他越發困惑(十九6)。
(2)靈光一閃:三個表白(十六18-22)
「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18節)
「不要遮蓋我的血」:意思是不要遮蓋冤情(參創四10)、讓他含冤而死。
正當約伯自艾自憐,且認為已臨近死亡之時,忽然心中靈光一閃,迸出真理的火花。他希望死後,他的血為他伸冤。
「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19節)
見證」、「中保」:都是「證人」的意思,而且是陽性單數,因此都是指「神」。
「在上有我的中保」: 這是加強見證人的說法,表示他不但知曉,且可以為我辯駁,並願意為我做見證。約伯雖然這樣宣告,但他實在沒有任何信心可以經歷這宣告。
他曾申訴,說在他與神中間沒有誰替他說話(參九33)。他現在要求神自己作他的「見證」人和「中保」,因為「我的朋友」的譏笑,讓他苦不堪言(20節),他盼望有一人能代他辯白(21節)。
我的「朋友」:原文是「複數」型態,應該就是指約伯三友。
這樣的表達在舊約是一項極不尋常的真理啟示,他此刻雖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人類的基督要來,但苦難説明他認識到這真理(參來二9-10;四14-16)。由此可見神如何保守約伯的信心。
今日我們應當特別感謝,因為「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這是何等的有福啊!
「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22節)
本節的意思是人生短暫,若神不主動啟示,人並沒有足夠的時間搞清楚生命的問題。約伯越來越清楚地看見:對於生命的問題,人的揣測都是枉然的,只有與神當面「辯白」(21節)的時候,才有可能得到正確的答案。
本節是下一章的開頭語,預料死亡將要來臨。
《約伯的哀訴》
「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伯十六1)
約伯遇到極大的苦難,朋友們來安慰他。結果,卻沒有支持他的話,只有攻擊:身體因患病而枯瘦,也成為被神擊打苦待的證據。
他們的推理方式是:神是公義的,被神擊打一定是有罪;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安慰,除非他悔改,或者可以換取神的寬恕。(伯十六1-8)這樣一來,約伯變成了要證明自己無罪:如果要證明在人面前無罪,只是極困難,或者可以作到;要向人證明在神面前無罪,不是困難,是不可能!
為甚麼會遇到這麼不講理的人?約伯說:「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伯十六11)
地上無處申訴,約伯只有向天上請求「無犯罪記錄」的證明。神可以如此證明。事實上,神已經向那控告的惡者,作了這樣的見證。但地上的人不知道,仍然要極力的攻擊他。
在約伯的感受,就像不愛弟兄的該隱,殺害亞伯一樣的殘忍。神聽到了義人亞伯的血從地裏發聲音哀告(創四10)。
現在,朋友們所作的,是同樣沒有愛心的事。他們竟然忘記了,是要來安慰幫助人,給人的感受,卻是迫害加上凶殺!沒有愛心,就算是道理講得贏人家,又有甚麼用?他們的態度是:除非你認罪,否則神就不愛你,我也不愛你。有甚麼罪,或證明沒有罪,是你的事!
在這樣情形之下,約伯唯一的出路,只有向神呼求了。
我們不必向遠處尋找,就會遇到這樣的人;不幸,有時不需要尋找,他們會熱心的找上門來,攜帶著他的朋友,或滿包袱死人的智慧,要證明他自己有理,別人都不對。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十二18)在我們周遭受傷害的人很多,但醫治的智慧人在哪裏?
–摘錄自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約伯為何認為以利法越幫越忙?對他的評語是甚麼?這件事你學到甚麼?
2.「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這句話對約伯受苦的意義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