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撒但第二次控告與神允許約伯再次受攻擊(二1-10)
撒但不易服輸,牠又向神發出挑戰,這一回更厲害。牠不但不承認失敗,反而說約伯遭受打擊太輕,神若不容他傷害約伯的骨頭和肉,讓他自己受到痛苦,約伯的真性情不會露出來。
前三節除了最後一句話:「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外,與一6-8同。神責備撒但欺詐,因事實證明約伯全然純正。
(一)第二次天庭會議: 撒但的狡辯(1-6節)
1、神對約伯的稱讚(1-3節)
「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撒但也來在其中」:原文是「撒但也來在其中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第一章並沒有提及撒但站立在神面前(參一6),這似乎表達撒但「有所圖」而刻意站在神面前。
這一次,耶和華重複了祂在第一次會議所論及約伯的話之後,加上了:「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3節)約伯持守了他的「忠誠」,撒但想要使約伯丟臉的努力失敗了。
約伯財產損失,看起來不是一天兩天,而是過了一段日子,以致神可以在撒但面前誇耀。約伯既然沒有背棄信仰,神加給他的苦難就變成「無故」的了。但約伯仍然緊緊抓住他的「純正」,這就成為神的誇耀。
2、撒但對神的反駁(4-6節)
「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4節)
「以皮代皮」: 當時的成語。遊牧民族通行以物易物,以羊皮換同值的牛皮;若遇搶劫會捨皮而保全性命。此處大概表示,約伯所失去的子女財產只是身外之物,他不在乎,可以捨棄以換回自己的性命。
約伯的信心比撒但所預期的更為堅韌,但撒但並不承認失敗。牠認為對約伯財富和兒女的攻擊並非切膚之痛,還不算真正的試驗。牠暗示約伯真正關心的是自己,所以只要「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就會露出本相,「當面棄掉」神(5節)。
「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意即使他的身體遭受痛苦。
「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6節)
神放心地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表明祂完全信任約伯。神比約伯更瞭解他自己,並不需要藉著撒但來考驗約伯的信心,也不擔心自己的榮耀受虧損。
(二)約伯第二次災難: 變本加厲的打擊(7-10節)
1、約伯的災難(7-8節)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7節)
「毒瘡」:目前並無法確認究竟是何種病,但毒瘡被視為是神的咒詛(參申二十八27)。
這種全身長毒瘡的病症現今雖無法知道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但可以知道一定極為痛苦,十分可怕,比痲瘋病還厲害。從「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8節)可見撒但之殘酷及無情。
「爐灰」:指城外糞堆和垃圾灰堆,通常是野狗和流浪者遊蕩的地方。約伯飽受精神和肉體痛苦的煎熬,在此可能是等死,或更可能是因惡疾被人認為不潔,遭家族遺棄。
「拿瓦片刮身體」:應該是為了止癢或者刮去濃汁。
2、約伯的反應(9-10節)
「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9節)
「棄掉」:有「咒詛」的意思。這女人勸他咒詛神,讓神處死算了(參利二十四10-16)。
撒但取去了約伯的財富、子女和健康,現在連與他廝守共擔患難的老伴也不瞭解他。撒但像利用夏娃引誘亞當一樣,利用約伯的妻子來引誘約伯棄絕神。約伯剩下的只是還有一口氣的生命。
為甚麼約伯的其他家人都死了,惟獨他妻子仍活著呢?這是撒但最厲害的地方,她的倖存會使約伯更加痛苦,這是特意留下來繼續對付他。試想連唯一至親的支柱都倒下去,這打擊是多麼大呢!
撒但取去了約伯的財富、子女和健康,現在連與他廝守同甘共苦的老伴也不瞭解他。撒但像利用夏娃引誘亞當一樣,利用約伯的妻子來引誘約伯棄絕神。約伯剩下的只有奄奄一息的生命。
「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哎!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愚頑」:不是指知識上的蒙昧,乃指德性和靈性方面的遲鈍。
「不以口犯罪」:這裡應該是指「約伯沒有在測試中失敗」的意思。
約伯斷然拒絕了妻子的建議,在孤獨中仍保持對神的忠誠,接納神一切的施予,包括災禍在內。約伯相信,受禍與受苦並不都是因有罪而受的刑罰。
神不但用「福」,同時也用「禍」來試煉並管教我們,而禍不一定是罪的懲罰。禍與受苦並不都是因有罪而受的刑罰,對敬畏神的人來說,苦難反而讓人的靈性得趨完全,信心更為堅強(參來十二5-11)。
貳、約伯與三友的對話(二11~三十一40)
一、三友來訪與約伯的哀嘆(二11~三26)
(一)約伯三友到訪: 約伯的反應及安慰(二11-13)
1、約伯三友的背景(二11)
「約伯的三個朋友,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聽說有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身上,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
「提幔」:可能位於以東(結二十五13)。以利法是烏斯地(以東)之提幔城的居民。這城以其智慧人而聞名(耶四十九7)。
「書亞」:可能位於幼發拉底河的中部。比勒達住在鄰近的地帶,那裏以書亞人為主,而書亞人就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二十五1,2)。
「拿瑪」:可能位於阿拉伯半島的西北部。瑣法住在附近,即拿瑪地。
身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之人(一3)約伯的朋友,這三人大概都是當時當地的頂尖人物。七十士譯本說三人都是王,他們即令不是王,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物。
這三個地方彼此相距很遠,三位朋友中有的年紀比約伯的父親還大(十五10),從聽到消息到相約來烏斯地,中間至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約伯已經忍受了幾個月的痛苦。
而他最痛苦的,是當他一無所有、一身病痛的時候,最需要神以「密友之情」(二十九4)與他同在的時候,神卻好像向他隱藏了。
2、約伯三友的態度(二12-13)
「他們遠遠地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
約伯的病讓約伯的容貌完全改變,甚至朋友們都認不出來,就放聲大哭(12節)。這三位好友遠道而來,陪他七天七夜,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13節),這必定是很大的安慰。
「七天七夜」:是為死者舉哀的法定時期(創五十10;撒上三十一13)。
但如果認為這三個人把約伯看作是死人一樣,可就太過拘泥於字句了。以西結與被擄之人相會時,茫然若有所失地坐了七日(結三15);在這裏也有著類似的理由:「他們看見約伯的痛苦那麼深重!」
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
《控訴者撒但》
「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伯二1-2)
「撒但也來在其中」:原文是「撒但也來在其中侍立在耶和華面前。」第一章並沒有提及撒但站立在神面前(參一6),這似乎表達撒但「有所圖」而刻意站在神面前。
撒但可以站在神的面前;這段經文是否指明了撒但會上到天堂,並能夠自由往返於天堂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之問?
以弗所書指出,撒但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這節經文中的「空中」,希臘文是aer(環繞著地球的大氣);卻不是aither(太空)。甚至在墮落及等候審判的情況裡(彼後二4)。
撒但能力所及的範圍也頗廣闊,足以使他與天使長米迦勒接觸(猶9),更能夠在他所負責巡察人的行為這事情上,可以與神交談。
因此,從撒迦利亞書可知,先知看見一個異象(學者認為這異象帶著象徵意義),當時以色列的大祭司站在神審判的寶座前:
「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的使者(譯按:中文和合本作「耶和華」)對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亞三1)
根據這節經文,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最低限度在基督釘十字架之前,撒但有機會到神面前,人類犯罪令撒但有機會在神面前提出控訴,要求神審判並加以懲罰。又或者當信徒對神的動機不誠懇,撒但亦有機會在神面前提出控訴。
因此,撒但被稱為「控訴者」,就是在主面前晝夜控訴基督徒的(參啟十二10)。
經文清楚顯示,撒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與天上的使者一起站在神面前;經文指天上的使者為「神的案子」(參伯一6,二1,三十八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經文裡的「那時」,意指在太古時代,遠在創造人類之前。)
約伯記所提及撒但站在神面前的這兩幕情景,卻有一些情節是難以解釋的。假如這幕「天上法庭」的情景真發生在天堂,那麼,它是在天堂的那一部分呢?
根據哥林多後書可知,最低限度有三重天,因為保羅曾提及他被提升到「第三層」天,得睹在上的榮耀(參林後十二2)。
約伯記第一、二章那兩幕情景,不會發生在最高及最聖潔的那一層天,因為不潔淨及可憎之物都不能進入「神的城」(參啟二十一27)。但神有可能偶然在較低層的天舉行天上的集會,而撒但就成了不速之客,闖入這些集會裡。
此外,尚有一些情節令我們大惑不解。當撒但站在神面前時,神似乎以若無其事的態度對待這位「罪惡之王」;還詢問撒但最近忙些什麼,有沒有繼續監察義人約伯。
我們似乎不大清楚撒但是否有繼續站在神審判的寶座前控訴人類,但我們可以肯定,撒但曾在曠野試探神的兒子,阻撓他的救贖工作(參太四;路四)。
無論如何,撒但的結局肯定是悲慘的,神已命定在千禧年的時候,將撒但捆綁一千年(參啟二十2-3)。在這段期間完結時,撒但會對基督作最後一擊(7-10節);之後,撒但便被扔入硫磺與火湖,永遠受苦,被神定罪及受咒詛。
–引自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對於約伯的災難,他的妻子如何反應?為何如此?
2.約伯的三個朋友是怎樣的背景?他們來陪伴約伯,如何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