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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今天開始讀詩篇,先做扼要地介紹。
希伯來文之詩篇,是以Tehillim為名,意即「讚美」,或稱Tephiloth,意即「祈禱」。此名可能源自七十二篇二十節「耶西的兒子大衛的祈禱完畢」。
詩篇是一本詩集,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其中七十三篇是「大衛的詩」或類似的詩題;十二篇是亞薩的詩,他是大衛在耶路撒冷的詩班長(參代上六39,十五17、19,十六5;代下二十九30)。
十一篇有「可拉的後裔」等詩題,屬於這一類的應有十二篇,因為四十二篇的詩題應也包括四十三篇;一篇是所羅門的(七十二篇);一篇是以斯拉人希幔的(八十八篇);一篇是以斯拉人以探的(八十九篇),一篇是摩西的(九十篇);加起來剛是一百篇(可拉後裔以十一篇計),餘下五十篇則是無名氏的了。
詩篇是集多人之作,又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並由多人而編集者;大概大 詩是在大衛辭世後不久而集成,跟著就是可拉後裔那一組在稍後加入,亞薩的詩又比可拉後裔的遲一點,之後就是其他詩人和無名氏的作品了。
儘管它的編者不只一人,但文士以斯拉之功勞大概最多,現今之形式相信是他一人所定。全集共分五卷,每卷均以類似讚美詩之句而結,很可能這些結尾不是原來所有,而是後人加上,表示一卷之結束(參八十九52)。
五卷之劃分如下:
1.卷一:一至四十一篇。
2.卷二:四十二至七十二篇。
3.卷三:七十三至八十九篇。
4.卷四:九十至一百零六篇。
5.卷五:一百零七至一百五十篇。
首二卷主要是大衛的詩;卷三主要是亞薩的詩;卷四主要是無名氏的詩,或「孤寡」詩——拉比對沒詩題之詩均以此(Orphan)稱之;卷五部分是大衛,其他是無名氏之作。
詩篇第一篇主題: 兩種人生
一般認為這一篇詩篇是後期為整卷詩篇撰寫的導言。這一篇以「福氣」開始,第二篇以「福氣」結束。第一卷的最後一篇41篇也是以「福氣」開始。因此第一卷似乎是描述怎樣才是真福氣。
本詩篇反映了其他詩的內涵:主要稱揚神的慈愛和公義,他是全地的主,是人類最終的審判者。凡與神親近的,必成為義人,能享受從祂而來的福樂;與他相違的,就是作惡者,必遭滅亡。
所以這篇詩稱為整部詩篇的摘要,將兩種人生勾劃出來,陳明在世人面前,叫人知道人並非單獨活著,神是在其中的,所以他們要對生命負責,作出合宜的選擇。
詩人沒有以複雜的哲學,或藝術手法表現幸福與不幸。而是以牢固的契約信仰觀點,用平凡的日常用語,樸素地闡明幸福與不幸取決於什麼。在紛亂的時代,本詩極其鮮明地向所有人列出幸福與不幸的標準。
一、蒙福的人生(1-3節)
(一)消極方面(1節):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立定心意不與罪惡連上任何關係,更不與犯罪的人同流合污。
雖然本節用了不「從」(走)、不「站」、不「坐」三種動作,又用了「惡人」、「罪人」和「褻慢人」來講三種人,事實上是詩人運用「同義對仗」這種希伯來人的詩的表達方式,來闡明正直的人絕不度不敬虔之徒的那種生活。
不過,我們可以看見三個過程是循序漸進的,詩人栩栩如生描繪人一步一步陷入無法挽回境地的過程。人經過思想(惡人的計謀)→行動(罪人的道路)→習慣(褻慢人的座位)三個階段,一步一步陷入罪惡的深淵。
(二)積極方面(2節):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以神的說話、指引、旨意為生命和生活中的喜樂,樂於遵行神的話。積極面對神的話,特別強調兩個動作:喜愛跟思想。
所謂「喜愛」,乃是對神的話有充分而濃厚的興趣。就是在任何一種艱難,窮困,憂傷的景況中,仍以它為樂,而且決不因此而荒廢失落它。
晝夜思想的意思,不僅是思想,而是要應用、落實在生活中。願意不斷默想、記住、述說,欣然實行,成為一股完全、正直、遠離惡事的力量。
(三)他的福氣(3節):
「他要像一顆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就像一棵樹,不斷受滋潤、得供應,成為壯健、有成就的生命。
挪移到溪水旁的樹,不是指原先就長在溪水旁的樹。這比喻教導人,並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屬靈祝福,只有在神允許的領域內才能得到。神的目的是要使信徒按時候結果子,如同葡萄樹,一經過栽培的人修理乾淨以後,就能結出更美的善果。
二、 招禍的人生(4-6節)
「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審判的時候」:原文是「單數形態」。應該是指「最後審判」的時候。
「站立不住」:惡人熬受不住神的刑罰,只能在祂的忿怒中走向滅亡。
遠離神的旨意,被罪惡所擄,一生被自己私慾支配的惡人,他的人生是浪費的。就如那沒有用處、沒有價值、沒有分量的糠秕。最後也必忍受不了神公義的審判而站立不住,經不起風吹而被除去,不能與義人共享神的福分。
「道路」:暗示生命的過程,也象徵最終的結果。要時刻銘記,神所定的只有兩條道路,中間沒有路可走。神站在路的中央 ,肯定義人的道路,宣告惡人的道路通向滅亡。
惡人是在自我滅亡的道路上生活,只有義人是在神的看顧下生活。任憑惡勢力的氣燄衝天,但他們必至滅亡;義人可能常被羞辱,但必蒙神的拯救,這是我們作神兒女者,得永生的榮耀盼望。
《求福與求義》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
這是一幅活動的圖畫,描寫在「福」生活中人的情況:
「不從」說明其旨趣與選擇,「計謀」尚未犯,「喜愛」神;「不站」形容他的消遣與如何度其閒暇,「道路」正待犯,日夜「思想」神;「不坐」講到交遊與同伴,「座位」同犯了,一生必「實行」神的話語。
蔣夫人一次在宴會說過一個寓言:
一隻蠍子想過河,但不會游泳,就向一隻烏龜說:「你過河時,請允許我坐在你背上。」烏龜回答說:「那可不行,你會螯死我。」蠍子說:「不會的,我若螯死你,我們二個豈不是同歸於盡嗎?」
烏龜想想卻也有道理,它若不愛我,它也不能害自己,就讓蠍子爬到自己背上。游到中流,不料蠍子大螯烏龜,結果是同被淹死。臨死前烏龜問蠍子:「你不是說你不會螯我的道理嗎,為什麼現在螯死我呢?」蠍子說:「這與道理無關,我的本性就是如此。」
對的,一個罪人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社會、國家。人雖然知道在倫理上許多事都不應該做,但是卻控制不住自己,因為人有罪性,以犯罪為快樂光榮之事。
所以現在社會充滿了罪,人心詭詐,連一個義人也沒有。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10)
不與惡人相交,要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因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彼得曾與閒人同坐因而跌倒。人的失敗是一步步地墮下去的:由「從」、「站」而至「坐」(與罪為伍),至終就跳入罪惡的圈中去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而斯人之所以蒙福,是因為他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他的腳步遠避淫行,絕不與罪惡為伍,他的生活與世俗人是有分別的;如約瑟之拒絕主母的誘惑,但以理之拒絕祭過偶像的酒肉。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詩卅七:23)
–引自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蒙福的人生在積極和消極方面當包括那些要領?
2.本篇說到神如何祝福人?這有何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