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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亞比雅(十三1-22)
第十三章記載猶大王亞比雅的統治。列王紀上說亞比雅(亞比央)作惡多端(參王上十五3),但是歷代志也提到他正面的事蹟。整體來說,他仍然是個昏君。
歷代志作者選出他所做的一點善行,把它記錄下來,以表示他仍然活在神對大衛立約的應許中。因為他曾疾言厲色地譴責耶羅波安(十三4-12),因此暫時免受犯罪的報應。
歷代志在這裡記下亞比雅與北國耶羅波安王間的一次戰役,得神之助大獲全勝。他戰鬥前那篇呼籲和平的演說,是相當有價值的文獻(5-12節),歷代志作者所要表達的信息大都在裡頭。
1. 亞比雅作猶大王(1-2節,參王上十五1-6)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作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亞比雅」:是南國在位時間最短的一個王,又名「亞比央」(王上十四31)。「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王上十五3),但是本書卻只提到他靠神得勝的經歷。
因為歷代志所關注不是人的失敗,而是神的計畫,是神透過人所作的工。所以本章聚焦於「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8節),對「亞比雅其餘的事」(22節)只是一筆帶過。
南國的羅波安與北國的耶羅波安同時開始作王。羅波安「作王十七年」(十二13),然後由他兒子亞比雅繼位,這裡卻說亞比雅於「耶羅波安王十八年」登基。
因為以色列王的執政年數是從春天的正月(亞筆月)起算,猶大王的執政年數是從秋天的七月(以他念月)起算,不足一年的部分都算為一年。所以南北兩國記錄的執政年數常有一年的差異。
2. 南北之戰(3-12節)
猶大與以色列發生爭戰,亞比雅率領挑選的軍兵四十萬擺陣,以色列的八十萬勇士佔盡了優勢,在實力上顯然有分別(3節)。
「亞比雅站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曾立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4-5節)
「洗瑪臉山」:一個位於以法蓮山地的山,在便雅憫的邊界附近。
亞比雅為了譴責耶羅波安的叛逆,辯護南國猶大王朝的正統性,他引用了「鹽約」。他把大衛王朝和鹽約聯繫在一起,目的有二:(1)強調大衛之約的永恆性;(2)辯護大衛的子孫羅波安和亞比雅的王位才是合法的。
「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臣僕、尼八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6-7節)
接著,亞比雅強調國家的分裂罪不在羅波安,而是由於以下原因:
(1)耶羅波安背叛(6節)。
(2)支持造反的都是不法之徒(7節)。
(3)羅波安幼弱登基自然敵不過他們(7節)。
最後,他強調耶路撒冷才是聖潔之地(8-12節)。
亞比雅跟著指出對方的宗教敬拜違反了律法:
(1)設立金牛犢,違反十誡的第二誡(8節,出二十4-6)。
(2)廢除利未人及亞倫子孫擔任神職人員的特權(9節上,參民三5、12;十八1)。
(3)擅立凡民為祭司(9節下,參民十八22)。
亞比雅指責了墮落的北以色列的領袖:「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9節)他們不僅可以買賣祭司職位,非利未人也可以當祭司,而且侍奉伯特利和邱壇上的偶像。
因此他們只能是「虛無之神的祭司」,而不是神的真正的祭司。
在南國就不是如此,他們敬拜耶和華,並沒有離棄獨一真神,亞倫的後裔為祭司,利未人各盡其職。南國遵循摩西律法敬拜事奉神,謹守耶和華神的吩咐,不像北國卻離棄了神(10-11節)。只有南國耶路撒冷才是真正的宗教中心。
「率領我們的是神,我們這裡也有神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12節)
以色列人背叛神,而現在他們居然要與列祖的神對抗爭戰。亞比雅勸告以色列人不要做這種傻事,因為對抗神一定會失敗。亞比雅直接向以色列人呼籲,叫他們回轉合一,不要與南國爭戰,不要忘記耶和華也是他們列祖的神。
每位基督徒當處劣勢時都要仔細思量這番話。
從人的角度看,我們可能是少數失勢分子;但假若有神同在,其實我們卻是「多數得勢」分子呢!神必因基督所成就的約繼續護衛我們,叫我們膽壯,又叫我們勇於面對前頭艱苦的歲月。
3. 猶大人戰勝以色列人(13-22節)
亞比雅的一番說話並未能改變交戰的景況,耶羅波安決心採取軍事行動來決定高下(13節)。猶大人四面觀看,看見自己被包圍了,就向上帝求救;祭司也「吹號」(14節)。
「吹號」:象徵耶和華進入戰爭中。
猶大人「吶喊」的時候,上帝就擊打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使他們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面前。以色列人敗陣逃跑,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擊殺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被殺仆倒的精兵有五十萬(15-17節)。
「吶喊」(15節):表明以信心投靠神,且不是理論的信心,乃是有行動、有實踐的信心。
「那時,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18節)
這是整段經文的鑰節,猶大人得勝,關鍵的因素不是別的,乃是「倚靠神」。
以色列人「被制服」,這「被制服」一字與「自卑」相同,表明縱使耶羅波安先前不肯自卑,但終於他也要被神所折服而不得不「自卑」下來,接受最終的失敗。
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的軍隊,佔領了他的幾座城,包括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或譯:以弗倫)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19節)。
這場爭戰影響深遠,從此耶羅波安一蹶不振,不能再強盛。
「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20節),意指一種突然的死亡。這是行惡者的收場,不順服神所得的結果。
相反的,亞比雅走順服神的道路,不僅戰爭得勝,他也蒙神祝福,家庭妻兒眾多(21節)。
在屬靈的爭戰上,基督徒應誇口甚麼呢?不是自己的知識、聰明或地位,乃是自己的軟弱,這樣才能得勝。
當我們肯承認自己的無助、軟弱,我們就曉得倚靠神,接受祂的能力和恩典;於是,我們就能真正剛強,打退惡魔、戰勝誘惑。
《信仰的分別》
「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神。」(代下十三10)
並不是所有的戰爭都是義戰。但如果信仰和良知受到了威脅,戰爭是唯一止息爭議的方法,為信仰之爭是可以謹慎有限度的接受的;否則,自稱有信仰而不為堅持所信的付代價,而不計任何代價的妥協,就算不得信仰。
不過,不是為了任何微末的意見不同,都應該訴之戰爭。有些人利用信仰之名,多疑而好戰,只是自我擴張,給宗教蒙上惡名,是應當避開的。
猶大王亞比雅,跟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難以和平相處。因為二國是同一種族,邊界相接;耶羅波安苦心發明了拜偶像的宗教,為了阻止人民對光榮的聖殿,和統一的故國懷念。但仍然不能減少人民的南逃。於是在亞比雅作王短短的三年裏,南北二國常有戰爭。
有一次,四十萬的南軍入侵,遂即面對人數比自己多一倍的北軍。亞比雅雖然人少,卻不驚惶;他站在以法蓮的雙峰山上,發表了一篇精采的陣前喊話(代下十三4-12)。
他說:以色列的立國,是在耶和華所立「鹽約」的根基上。神的約是不廢壞的,應許將國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耶羅波安所統治的人口雖多,卻是背叛的,並非正統;他的宗教是人為的,拜偶像的假宗教。
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並沒有離棄祂,我們仍然守傳統的禮儀和祭器,有利未的祭司獻祭,並且有在曠野用的銀號;耶和華也沒離棄我們,你們「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
雄壯的話聲,在山谷間迴盪,仿佛是天使天軍響應。宏亮的銀號,遂即高聲響起,像是再臨到征服迦南的戰爭情景。
南國猶大全軍,個個振奮起來;平時精明能幹,口齒伶俐的耶羅波安,卻說不出一句話來。雖然他善於戰術,布置下伏兵;猶大人呼求神,神使北軍氣沮勢衰,立即敗北潰散;耶羅波安也從此一蹶不振。(代下十三13-20)
亞比雅雖然名列在惡王中,而且指摘別人錯誤,也不就表示自己完全;但神為了祂信實的約和大衛的緣故,在亞比雅回轉尋求神,仰賴神的時候,神就使他得勝。
基督徒總要記得:為了信仰,必須堅持立場,不能妥協,後退一步,就是太多了。堅心倚靠神,祂能使人得勝。
–引自于中旻《歷代志下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亞比雅如何強調國家的分裂罪不在羅波安?
2. 亞比雅指出北國的宗教敬拜如何違反了摩西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