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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管理聖殿之聖職人員的編組(二十三1~二十六28)
大衛建殿的準備工作分三方面:一是建材和經費的準備;二是為所羅門預備輔佐的人才,同時激勵民心;三是為聖殿的行政管理,與祭祀體制作好規劃。23-26章多為第三點的記敘。
大衛建立國家,重點是耶和華作王,他要建立的是一個神權政治體制。因此,對神的敬拜侍奉比其他政務重要得多。
(一)大衛設立所羅門接續自己作王(二十三1)
「大衛年紀老邁,日子滿足,就立他兒子所羅門作以色列的王。」
本節用一句話直截了當記下大衛立所羅門作王,沒有提及第一、二章所記載的政治鬥爭(參王上一5~二46)。
所羅門作王,其實是在大衛整頓利未人之後。換句話說,大衛作好了一切建殿的準備工夫,最後才讓所羅門作王去執行建殿。
利未支派被神特別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作為事奉神的支派(參民一47-54),負責經管會幕的事情。
(二)概括了23-26章所記錄給利未人分派職份的過程(二十三2-5)。
大衛想要以建造聖殿為其畢生最重要的工作,為了選立擔當基石作用的事奉聖殿之人,他將影響百姓生活的眾首領,祭司和利未人召集在一處(2節)。
在參加這次聚會的利未人中,按照摩西律法的計數法(民四3、23、30),將要擔當職份的利未人共有38,000名(3節)。他們各按其能,分擔守門、司法、行政、讚美等職務。
「從三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3節): 按照此律例,摩西時代所召集的人數是8,580名,大衛時代則是38,000名,增加了四倍以上。
利未人是三十歲起開始在會幕事奉,50歲停工退任(民四3)。然而,只要滿25歲,他們就可以在會幕輔佐事奉(民八24),大衛時代則將輔佐事奉的年齡降低到20歲(24節)。
之所以降低年齡標準,是因為比起艱難的曠野生活,會幕中的事奉日趨輕鬆。並且,也可以將日益加增的人口,吸收到會幕的事奉中(26節)。尤其是為了建造聖殿這一大工程,大衛時代須預備大量工人。
今天,神的教會中也有分擔各樣職務的人。每一個聖徒都只是蒙神呼召而執行自己的任務,並不存在地位的高低和貧富貴賤之別。因為,所有聖徒都是共同承擔神之工作的屬靈利未人(林前十二12-31;弗四11-13)。
(三)將利未人分為24個班次(二十三6-23)
「大衛將利未人革順、哥轄、米拉利的子孫分了班次。」(6節)大衛將利未人分為24個班次,班次數並不意味著順序。
利未人的家譜:值得注意的有下面三點:
1.家譜內大部分名字在第六章已有記載,但也有新加的名字,可能是來自別的資料。
2.如果把各代加起來,內中人數並不足以從革順那一代數算至大衛的時代,故此「兒子」可能只是子孫的意思,「甲的兒子是乙」並不一定表明甲乙有父子的關係。
3.家譜所列的都是屬第一類(管理聖殿事務)的利未人。
「至於神人摩西,他的子孫,名字記在利未支派的冊上。」(14節)
在這對利未人的記錄中,值得注目的是摩西雖被稱為「神人」,但作者論及其後裔時,卻與其它人毫無二樣,他們並不具有什麼特殊的權威或特權。
倘若摩西祈求神祝福自己的後裔,神或許會應允。然而他沒有為自己的後裔祈求什麼。這是因為他是信心之人,他最先想到的是神的聖工,而不是世襲的權利。
「以利亞撒死了,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們本族基士的兒子娶了她們為妻。」(22節)
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社會中,即便是有人無子去世,其家族亦能傳宗接代(申二十五5-10,為兄立嗣法)。本節中的以利亞撒去世時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故其本族基士的兒子便娶了以利亞撒的女兒,為他立嗣。
以利亞撒的女兒嫁到了基士家,他的家族就被基士的家族合併了。基士家族就是這樣被吸收進入24個班次當中。
(四)利未人的主要職分(二十三24-32)
「以上利未子孫作族長的,照著男丁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都辦耶和華殿的事務。」(24節)
在曠野,利未人從二十五歲開始實習(民八24、25),三十歲開始事奉(民四3、23、30、35、43、47)。大衛把開始事奉的年齡降到二十歲(24、27節、代下三十一17)。可能二十至三十歲是實習期。
如今,以色列人的數量變得極多。並且禮拜的地點也移到耶路撒冷,比起在示羅和基遍的時候,有更多的人可以參加禮拜。如此一來,就需要更多的利未人來幫助日益增多的獻祭者。因此,大衛就把利未人的事奉年齡降低為20歲。
「利未有三子」(6節):革順、哥轄、米拉利,三人在會幕遷徙時期各自肩負不同的職責。及後以色列人定居於迦南地,會幕被安放於基遍,利未各宗族承擔之工作才有所調整(26節)。
「他們的職任是服侍亞倫的子孫,在耶和華的殿和院子並屋中辦事,潔淨一切聖物,就是辦神殿的事務,」(28節)
「服事亞倫的子孫」:原文是「作亞倫的子孫的手」,意思是做祭司的助手。這是神在西乃山安排給利未人的事奉(民三6、9)。這裡記的是安排給利未人的新職務,過去在曠野「抬帳幕」(26節)的工作已經完畢。
利未支派從分工轉為分班,而他們的工作包括如下:
1.管理(辦)耶和華殿的事(4、24、28、32節),
2.守門的(5節上、32節),
3.彈奏樂器頌讚神(5節下),
4.分別至聖的物、向神燒香、奉神的名祝福(13節),
5.服事亞倫的子孫(28節上),
6.潔淨聖物(28節下),
7.管理陳設餅、素祭的細麵、獻素祭的器皿、升斗尺度(29節),
8.早晚讚美神,於節期獻上燔祭(31節)。
利未人的工作環繞著神與聖殿,一方面他們代表百姓事奉神,另一方面他們也將神的祝福許予百姓。昔日的利未人並沒有選擇的機會,只要生為利未人,就要承擔事奉神的職任。積極方面,是無上的福分;相反,也可能有人認為失去自由。
利未人的職任事實上就是基督徒的當然本分,特別在事奉神方面,更是如此。而且,信徒不單要事奉神,更要以作祭司的身分來事奉(參彼前二9)。這祭司的職任也是天生的,只要你相信耶穌,就成為一個要一生事奉神的人。
神不會改變,但環境會改變;事奉的原則不能改變,但形式可以改變。利未人事奉的原則,過去是服事亞倫(民十八2),現在還是「服事亞倫的子孫」;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現在還是「守耶和華吩咐他們弟兄亞倫子孫的」(32節)。
但事奉的形式,過去是「辦理帳幕的事」(民三7),現在變成「辦耶和華殿的事」(32節);過去是「看守會幕」(民十八4),現在變成「看守會幕和聖所」(32節)。
今天,信徒的事奉形式也不必墨守成規,但「山上樣式」的事奉原則卻不能偏離。我們的事奉若沒有神話語的根據,難免形式隨波逐流、原則體貼肉體;只有扎根在神話語裡的事奉,才有可能形式與時俱進,原則永不改變,果效存到永恆。
《事奉的更新》
「並管理陳設餅、素祭的細面或無酵薄餅,或用盤烤,或用油調和的物,又管理各樣的升斗尺度。」(代上二十三29)
大衛年老了,立他兒子所羅門繼位作王,從處理政事方面退下來;但他把所餘的精力,用在屬靈的事工上。
他因為愛耶和華,關心事奉,重新規畫分派利未人的事工編制。大衛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使祂的百姓平安,祂永遠住在耶路撒冷,利未人不必再抬帳幕和其中所用的一切器皿了。」(代上二十三25-32)
神是不改變的神,但時代在改變。以色列人已經從曠野帳棚的生活,轉型為農牧社會,在城鄉定居了;如果墨守成規,利未人依然照五百年前的老規矩,拆卸搭建會幕,抬運聖物,會不合實際,終日無所事事。
從士師時代,到掃羅王朝,都沒人注意這事;現在是大衛臨終的時候了,他必須照神的原則,調整事奉的職任(代上二十三27)。
利未人的職任,其中有一項似乎與屬靈的事工不協調,就是「管理各樣的升斗尺度」(代上二十三29)。這種瑣屑事務,怎麼會列入利未人的工作範圍?
神是公義的神,也是注重標準的神。在起初創造的時候,神就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創一14)我們可能以為天上的光體,只有照明煦育的功能就夠了,但神要他們有一定的運轉時序,可以作為標準。神的時間總是對的。
升斗尺度,是衡量的標準。獻祭有規定的數量,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這些數量就成了沒有意義的字,各隨各的標準,必然爭端無窮。因此,利未人要負責制定各樣升斗尺度。
他們除了在聖殿事奉之外,還要負責行公義,這影響社會上的價值觀念,和人民的經濟生活。
同樣的,基督徒的信仰,不止是四堵牆裏面的敬虔,必須帶到市場上。宗教不是虛空的口號,而須轉化為實際的行動。
聖經說明真宗教的要求:「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少了看得見的道德生活,實際的“升斗尺度”標準,就無所宗從,無可教導,只剩一堆空泛的名詞。
聖殿中的活動是事奉,市場上的升斗尺度也是事奉。今天教會的錯誤認識,是把聖工和俗務極端的二元化,重視聖工而放棄了文化使命,不僅不合經訓,並造成不可挽救的損失。
–引自于中旻《歷代志上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大衛如何改變利未人侍奉的年齡?為何如此?
2.大衛如何改變利未人的職責?這樣做有何意義?你從中體會的甚麼屬靈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