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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利未支派的族譜、事工和得地(六1-48)
第六章記載利未族的譜系和侍奉的種類與範圍,以突出祭司在社會上的地位。利未的後裔分為三族,革順、哥轄和米拉利,由這三支再分出七支,主管聖殿各種事務。
1.革順:分出立尼和示每二支(17節),立尼的後裔主利未人的職事,示每的後裔主歌唱。
2.哥轄:分出暗蘭(3節)、亞米拿達(22節)和以斯哈(38節)三支。暗蘭的後裔是大祭司(亞倫的系統),亞米拿達主利未人的職事,以斯哈的後裔主歌唱。
3.米拉利: 分出抹利(19,29節)和母示二支(19,47節)。抹利的後裔主利未人的職事,母示的後裔主歌唱。
除了記下人名外,也提及他們所擔任的不同職務。族譜的結構上有三大件值得注意的事:
1.亞倫後代的祭司享有較崇高的地位。
2.族譜收錄了兩份名單,其一記載一般的祭司利未人(16-30節),另一份則錄下歌唱的利未人。一般的祭司利未人列舉革順、哥轄、米拉利三支的長子譜系,而歌唱的利未人則為次子的譜系。
3.當利未人供職時,哥轄族的站在中央,革順的在左面,米拉利的在右面,而出自哥轄族的祭司更在全體的中央。
第六章分成五個單元:
1.祭司的家譜(1-15節)
這一段是聖經記載最詳盡的祭司家譜。祭司與大衛的家譜,都是由族長記錄到被擄時期,顯見其被重視的程度。雖然形式上是連續的,但實際上並不完整,而是刻意濃縮為二十四代、即兩個十二代。
其中並沒有包括扶持約阿施王的「耶何耶大」(王下十一9)、阻擋烏西雅王進殿燒香的「亞撒利雅」(代下二十六16-20)、幫助亞哈斯王建偶像祭壇的「烏利亞」(王下十六16),和協助希西家王改革的「亞撒利雅」(代下三十一10)。
(1)引言(1-3節)
利未的後裔分為「革順、哥轄、米拉利」三族,祭司必須由哥轄族中亞倫的後裔擔任。
從「暗蘭」(3節)的兒女中,神揀選「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領受律法;揀選「米利暗」作女先知;揀選「亞倫」作第一任大祭司,只有亞倫的後代才能當祭司。
亞倫的兒子,長子和次子「拿答、亞比戶」輕忽神的命令,因獻上凡火被神擊殺(利十1-2),沒有留下後代。三子和四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的後裔都做過大祭司。
(2)以利亞撒到亞撒利雅(4-10節)
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4節)為神有忌邪的心,神就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民二十五13)。因此,這份家譜只記錄了「以利亞撒」的後裔,並沒有記錄「以他瑪」的後裔。
「亞希突生撒督;撒督生亞希瑪斯;」(8節)
「撒督」:是大衛和所羅門時期的大祭司,當另一名祭司、以利的後代亞比亞他支持亞多尼雅叛變時(王上一7),他支持所羅門。所羅門的聖殿被毀之後,神應許只有「撒督的子孫」(結四十四15;四十八11)才能重新成為祭司。
「約哈難生亞撒利雅(這亞撒利雅在所羅門於耶路撒冷所建造的殿中,供祭司的職分);」(10節)
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是耶路撒冷聖殿建成時的大祭司(王上四2)。
亞撒利雅在目前這份名單上出現了三次(代上9,10,13節)。曾一個名叫亞撒利雅的祭司敵擋烏西雅(代下二十六17,18);還有一個亞撒利雅在希西家年間任祭司(代下三十一10)。
(3)亞撒利雅到約撒答(11-15節)
這份家譜中沒有耶何耶大的名字,證明這份家譜沒有全部列出祭司的名字。大約在一個世紀以後,還有一位可能是大祭司,也沒有出現在這份名單中。那就是亞哈斯年間的烏利亞(王下十六10-16)。
「亞撒利雅生西萊雅;西萊雅生約薩答。」(14節)
「西萊雅」:他是猶大被擄前的最後一位大祭司,被巴比倫王擊殺(王下二十五18-21)。約薩答又名約薩達(拉三2;尼十二26),在被擄的人之中(15節),以色列民被擄回國時的大祭司耶書亞是他的兒子(拉五2;該一1)。
神揀選以色列作選民,是為了使他們在萬國中建立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民十五40)。尤其是本文所記錄的家譜,是大祭司亞倫(民三1-4)的家系,他們要擔負仲裁以色列百姓,與神之間關係的作用(民一47-53)。
這種祭司的職務各有分工,到了大衛時代則更加體系化、組織化。由於作者要把焦點集中在亞倫的家族上,所以其餘兩系暫時不提,單提哥轄的後人。
2.利未的家譜(16-30節)
利未這個名詞在舊約中共出現354次,但是在歷代志上下總共就出現113次,佔將近三分之一。從出現的頻率來看,可以知道歷代志的主題,重點之一,就是利未人與聖殿的敬拜。
本段是其他利未人的家譜,包括革順(20-21節)、哥轄(22-28節)和米拉利(28-30節)三族的七個「宗族」(19節),都是截至大衛為止(28、30節)因為大衛重整利未人的組織。使這份家譜成為第十章大衛事蹟的序言。
若與23章的家譜相聯繫,不可能列出更加詳細而正確的目錄。若除去士師時代,或其它南北王朝列王瘋狂地拜偶像之時期,利未人不僅在服事聖殿的事情上,而且在整個以色列社會擔負著極重大的使命。
也就是說,他們肩負為整個百姓的屬靈覺醒與進步,而傾注全力的職分(民八5-26,利未人的祭司職分)。
「哥轄的兒子是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的兒子是可拉;可拉的兒子是亞惜;」(22節)
「可拉」曾經挑戰摩西的權柄(民十六32)。但神是公義的,他的眾子未參與叛亂,神照樣大大使用,他的後裔中有士師和先知「撒母耳」(27節),有在聖殿中歌唱的「希幔」(34節),有撰寫詩篇的「可拉的後裔」(詩四十二等12篇)。
「拿哈的兒子是以利押;以利押的兒子是耶羅罕;耶羅罕的兒子是以利加拿;以利加拿的兒子是撒母耳。」(27節)
撒母耳的父親是利未人,但撒母耳記則指出他父親是個以法蓮人(參撒上一1)。究竟那段經文正確?
他是利未人的後裔,祖先分派住於以法蓮業地的山地裡(比較士十七7),故稱他為「以法蓮人」。不會因他從小在會幕利侍奉,擔任過祭司的職務,便把他列入利未人的譜系,這是不合律法的。
3.殿樂師的家譜(31-48節)。
本段記載大衛所立司歌唱的人,來自革順、哥轄和米拉利三宗族。
「約櫃安設之後,大衛派人在耶和華殿中管理歌唱的事。」(31節)
大衛把約櫃迎到耶路撒冷以後,建立了利未人的詩班,一共二十四班,每班十二人(二十五9-31),歌唱成為聖殿事奉中的重要部分(32節)。並追溯大衛詩班中三位領袖的家譜(33-47節),使這份家譜成為第十一章大衛事蹟的序言。
家譜大都是從上到下的敘述,本文則是從下到上的記敘。這兩種形式的區別就是:
(1)從上向下敘述家譜,強調了從祖先傳下來的血統之正統性。
(2)從下向上敘述家譜,則強調「現在的人物」而追溯其家族。
本文所要強調的人物是希幔(33節)、亞薩(39節)、以探(44節),他們的職分(十五16-22;二十五1-6)在聖殿禮拜中非常重要。三人都有顯赫的家世,可循不同世系上溯到祖宗利未。
大衛創立音樂團(包括歌手和樂師),在會幕前用音樂帶領百姓敬拜神。他本身也是個中能手,不但長於彈琴(撒上十六14-23),更能作曲(撒下一17起),製作樂器(撒下六5, 15)和撰寫詩篇。
所羅門也擅於作詩(王上四32),聖殿建成後他把歌唱納入利未人正常的職務中。
《歌唱者的家譜》
「約櫃安設之後,大衛派人在耶和華殿中管理歌唱的事。」(代上六31)
歷代志上第六章31-48節,這段經文所要強調的人物是希幔(33節)、亞薩(39節)、以探(44節),他們的職分(十五16-22;二十五1-6)在聖殿禮拜中非常重要。三人都有顯赫的家世,可循不同世系上溯到祖宗利未。
根據這樣的事實,可以縱觀唱詩班的功能與組織:
一、功能:
唱詩班是在教會敬拜中負責頌讚的群體,也可帶領聖徒唱詩,進一步加深虔敬的禮拜氣氛。
二、歷史:
1.音樂在禮拜中有組織地被使用,是從大衛與所羅門時代開始(代上25章)。大衛命希幔、亞薩、以探在會幕中唱詩。與他們一起組織的唱詩班由利未人組成(代上六32-48節),持續到希律聖殿被毀(主後70年)之時。
2.因羅馬初期教會未能設立唱詩班。但自主後313年發佈米蘭敕令,基督教被認可擁有合法地位之後,各教會都踴躍開設了唱詩班。
3.以十字形建築為主流的中世紀教會,在祭壇的兩旁安置了唱詩班,由16歲以下少年組成。
4.宗教改革之後,使一般的聖徒也能唱詩,故一時廢棄了唱詩班這一特殊的職分,後因需要音樂而得以重建。
三、組織:
1.聖經中沒有對唱詩人員的規定。但根據神將唱詩的職分賜給為自己而分別為聖的利未人的事實來看,唱詩班的隊員當是神面前誠實的人,罪得赦免,且受過洗的聖徒。
2.指揮以探、亞薩是利未人的族長,被認為是唱詩班的指揮。他們的音樂技巧獨具一格,足以使詩篇中有耶杜頓式標題。因為每個教會的情況各有不同,故不能一概而論,但有領導才能且專習音樂的聖徒較適合擔任指揮一職。
3.伴奏:在聖經中,頌讚神之時可能會動員很多樂器(詩一百五十3-5)。伴奏如同唱詩班的生命,因為它能提高所唱之詩的品質。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從哪裡可以知道歷代志的主題,重點之一,就是利未人與聖殿的敬拜?
2. 大衛把約櫃迎到耶路撒冷以後,建立了利未人的詩班,這是為什麼?對你的啟發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