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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叁、大衛的末後狀況(二十一1~二十四25)
21-24章是撒母耳記的附錄,記有大衛王朝的一些史事片斷,但未依照時間次序,而是以主題為中心來敘述。全部附錄包括六件事:
1.大衛將掃羅的七個兒子交給基遍人,以償還當年血債(二十一1-14)。
2.非利士四巨人之死(二十一15-22)。
3.大衛戰勝敵人的頌詩(二十二1-51)。
4.大衛的遺言為一首短詩,讚美神的慈愛(二十三1-7)。
5.大衛的勇士:包括三勇士和三十勇士(二十三8-39)。
6.核點以色列和猶大人口及後果(二十四1-25)。
第1和第6項的題旨,是神因人行為之不當而降禍。第2和第5項記的都是大衛的勇士;第3和第4項為大衛所作的歌。
這種寫作上對稱的安排十分特別,作者顯然有一寫作架構在,藉嚴謹的體裁結構與文章的描寫之美,傳達道德的教訓和神對人類永遠的計畫。
一、發生饑荒與戰績(二十一1-22)
(一)大衛將掃羅的七個兒子交給基遍人,以償還當年血債(二十一1-14)。
1. 掃羅背約殺害基遍人導致三年飢荒(1-3節)
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認為這次饑荒是神的懲罰(參申二十八47-48),因而向神求問原因。得到答案是掃羅熱心要除滅以色列中的外邦人,而殺害了一些曾與以色列立約的基遍人(1節,參書九3-27)。
這一段事情發生的時間,到底是在大衛恩待米非波設(九1-13 )之前,還是在之後?成為學者間爭議的話題。
由於大衛曾問:「掃羅家還有人沒有?」(九3)因此這件事情可能是在米非波設進宮前發生的。不過應該也不會與米非波設進宮的時間相距太久。另外示每在大衛逃難時曾指責大衛「流掃羅全家的血」(十六8),指的應該就是這個事件。
「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大衛王召了他們來,」(2節)
「亞摩利人」:泛指迦南地的人。
約書亞當日曾奉耶和華的名答應基遍人,絕不讓他們遭受其他迦南人被滅絕的命運(2節,書九15、18-26)。掃羅破壞此約之事不見聖經他處,當發生在掃羅為王的時候。大衛登基後,接連發生饑荒,神藉此提醒大衛注意此事。
聖經並沒有記載掃羅怎樣殺害基遍人,不過,因為基遍人的土地在便雅憫境內,掃羅可能因為國族主義的關係殺害基遍人。
大衛沒有迴避問題,他承認這就是以色列人得罪神、得罪基遍人的結果。所以他要求作些事情來補償,以求贖罪、遮蓋(3節)。
2. 基遍人求以七名掃羅子孫獻祭贖罪(4-10節)
「基遍人回答說:我們和掃羅與他家的事並不關乎金銀,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殺一個以色列人。大衛說:你們怎樣說,我就為你們怎樣行。」(4節)
基遍人的回答有兩方面:
(1)他們不會接受金錢上的賠償。
(2)他們也不願意屠殺以色列人。
「他們對王說:那從前謀害我們,要滅我們,使我們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內的人,現在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王說:我必交給你們。」(5-6節)
「懸掛」: 把犯人處死,並且把他們的屍首公開示眾,那是一種羞恥而嚴厲的刑罰。
基遍人要求按照民數記的原則來取回公道,以命償命(民三十五31)。根據申命記,掃羅的七個子孫應該直接受到攻擊基遍人之事件的牽連(申二十四16)。
大衛遵守與約拿單的誓言,從被殺的七個人的名單中去掉了米非波設。交出了掃羅的兩個兒子亞摩尼、另一個米非波設,和掃羅女兒米拉的五個兒子(7-8節)。
大衛把他們交給基遍人;基遍人就在山上,在耶和華的面前吊死他們,這七個人一同死亡。他們被處死的時候正是晚春,開始收割大麥的季節(9節)。
掃羅的妃嬪利斯巴用麻布(喪服)鋪在磐石上,大概是在晚上以此當床榻,日夜護屍。她從收割麥子的時候(四月中),到降早雨的時候(十月),大約6個月左右,不惜一切努力地保護屍體,不讓飛鳥或走獸糟蹋(10節)。
3.大衛埋葬掃羅與約拿單(11-14節)
有人注意到利斯巴的行為,報告大衛,大衛被她的認真和愛所感動,就派人去基列的雅比把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屍骨搬回來。大衛帶回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骨,將七個被處死之人的骸骨合葬在掃羅家族墳墓裡(11-14節)。
照著王的指示,他們把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骨葬在便雅憫境內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裡。從此以後,上帝垂聽他們為國家的祈禱。
這件事情是個悲劇,但是我們可以看見在悲劇後面整個以色列社會「多走一哩路」的態度與關懷。
(二)大衛勇士殺死非利士四巨人(二十一15-22)。
本章餘下部分記載大衛攻打非利士人的功績,這部分主要記述了以色列在和非利士的戰鬥中取得的勝利。
非利士和以色列之間又有了戰爭;大衛帶他的部隊去打非利士人。一場仗打下來,大衛疲乏了。有一個巨人叫以實‧比諾;他帶著重三公斤半的銅矛,佩著新劍,想殺死大衛(15-16節)。
但是亞比篩過來協助大衛攻打那非利士人,把他殺死了。後來大衛的部屬要求大衛答應他們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17節)
這事以後,以色列人在歌伯又跟非利士人打起仗來。西比該殺死了一個巨人叫撒弗。另一場戰爭,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後來在迦特又有戰爭,那地方有一個巨人,他的雙手雙腳各有六個指頭,共有二十四個指頭(18-20節)。
他向以色列人挑戰;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殺了他。以上四個人都是迦特巨人的後代;他們都死在大衛和他部屬的手下(21-22節)。
本章總共記載大衛勇士所殺的四巨人,他們被稱為「迦特偉大的兒子」,這些巨人應當是亞衲族人,因約書亞當日雖剪除了山地的亞衲族人,其遺裔仍留在沿海的城邑迦薩和迦特等非利士人住的地方(書十一21-22)。
這裡要修正一處記載: 歌利亞被伊勒哈難所殺(19節),此處當為誤抄。因歷代志上記同一事,說「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代上二十5),應該是誤把原文「兄弟拉哈米」抄成「伯利恆人」。
《信誓的重要》
「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大衛王召了他們來,」(撒下二十一2)
掃羅是個肯作事的王。他想給人民一個「有為」的印象。不過,他愛照自己的意向去作:神所吩咐的事,他作得不夠,不快,不徹底;神所沒吩咐的,他倒滿起勁的去作。這也是現在許多人的問題。
在進入應許之地的時候,神要以色列人驅除原住民,免得被異教文化影響;違背神旨與他們立約,就必須信守,接受他們作眼中刺,肋下荊棘的後果,到今天仍如此。
掃羅到了晚年,已無餘勇可嘉。開疆拓土,也無力抵禦非利士人的進侵;只能殘害少數民族。可能是為了取得土地,分給親信私黨,討他自己本支派的人歡心(撒上二十二7)。
掃羅翻出了幾個世紀前的老過結:基遍在便雅憫地界,其中居民卻是亞摩利人,所以必須整肅他們。他片面的廢除約書亞與基遍人所訂的和約,「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大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
顯然他有藉口,以為那和約是基遍先人用欺詐達成的,所以無效。(書九1-27)現在他要照神的旨意,除滅他們。
有些人隨便說話,也以為口中所出的話無足輕重。但在神面前都算數,何況幾百年來,相沿遵守,更不能遽然背約消滅其全族。掃羅的計畫雖未完成,但相當多的人死亡,所以招致神的咒詛臨到。這事大約發生在大衛登位作王的初期。
當基遍人訴說這事件的根源,大衛照他們的要求,把掃羅的後代七人交給他們,懸掛在基比亞。只是他不背棄與約拿單所立的盟約,把米非波設保護在王宮裏,沒有人可以侵害。
同時他知道,利斯巴守護被殺掃羅子孫的屍身,這義行感動他;王即出令,從基列雅比遷來掃羅父子的遺骸,正式安葬在祖墳裏(撒下二十一9-14)。這守約重信的行動,不僅獲得了臣民歸心,更蒙神喜悅,使國人禱告沒有攔阻,得神垂聽。
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屬神的人,應該言而有信,不可食言妄行,才不至羞辱神的名。當我們沒有虧負人的時候,如光照在人前,天上的父也得著榮耀。
–摘錄自于中旻《撒母耳記上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基遍人為何要求以七名掃羅子孫贖罪?這裡的意義是甚麼?
2. 大衛的勇士們殺死非利士四巨人,對大衛有何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