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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約押設計安排押沙龍回來(十四1-24)
1.約押託提哥亞婦人諷勸大衛解救逃亡的人(1-11節)
押沙龍逃到基述三年,大衛一直思念他,約押完全了解大衛的心情(1節);但鑒於押沙龍是殺人犯,遲遲未採取勸說行動。因為按律法,故意殺人的必被治死(民三十五20-21)。
大衛既是秉公行事的人,他當然不能容許押沙龍回國,但他愛子之情連旁人都感受得到。這時候,約押主動介入這事。
他寫好了劇本,去提哥亞找到一個聰明的婦人,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2-3節)
「提哥亞」: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十五公里,也是先知阿摩司的故鄉。這個鄉鎮比較小而偏僻,因此這個婦人提出的案件即使是真的也不至於傳到耶路撒冷。
雖然婦人說的話是約押教的,但是要能夠在君王面前沒有破綻的說出,還要對答如流,不是「聰明的婦人」也做不到。
這個劇本的發展方向大概是這樣:
(1)婦人表明殺人有不得已的狀況(5-7節)
婦人提出自己的案件: 我是個「寡婦」,丈夫早就死了,「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5-6節)
婦人說到自己家庭發生的這案件,造成家族人想要殺人的兒子償命,「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這樣她就一下失去兩個兒子,使丈夫失去傳宗接代的人(7節)。這個案件就是暗指押沙龍殺死暗嫩之事。
「炭火滅盡」:即斷絕香火,無後代之意。以色列人的律法准許死者的親屬報仇(民三十五12),但若報此血仇,這位婦人將絕後,也是以色列人極不願見的事(申二十五5-6;得二20)。
不過,她說的兒子的死與暗嫩之死具有不同的性質。前者是過失殺人,後者是故意殺人。這婦人巧妙地避開押沙龍故意殺害暗嫩的罪行不提,卻為了緩和大衛的情緒,說明狀況時,故意往有利於殺人者的方向誘導。
(2)大衛承諾保護他兒子(8節)
「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由於婦人所說的是意外殺人的案件,情有可原,所以大衛應允保護他,禁止人對他兒子「報血仇」。大衛的承諾有點空泛,他的命令不確定是如何禁止人對他兒子「報血仇」。
(3)婦人述說自己必得承擔兒子的罪,不要牽連大衛(9節)
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雖然王豁免她兒子的『罪刑』,但他的『罪責』仍在,故此她表明她和她父家願意承擔罪責,不願影響到王和王位。
婦人提到的「罪」,應該是婦人面臨兩條律法:「報血仇」、「為丈夫留名」的衝突。大衛選一邊,就會「犯罪」(違反另一邊),因此婦人願意承擔這個罪名,也因此施壓給大衛要大衛直接「禁止報血仇」。
(4)大衛立下誓言不讓婦人之子被殺(10-11節)
大衛吩咐婦人回去,並沒有想要積極處理的意思(10節)。那固執的婦人表示,王這樣處理並無法解決問題,她的家人必繼續要求她兒子承擔罪責。而她也必被迫承擔這樣的罪(11節上)。
由於婦人沒有犯罪,並不需要承擔罪責,大衛承諾婦人必不受任何人干擾。婦人仍然不甘心,要王承諾保護她的兒子。由於婦人步步進逼,使大衛不得不立下誓言,「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落在地上」(11節下)。
「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大衛起了一個莊嚴的誓言,說這個兒子的性命會得到保護。他現在已經以這樣一種無法撤銷的方式作出承諾了。
此處約押大概認為押沙龍還是王位繼承人,大衛也沒有指定其他的王儲。在這種王位繼承人的真空狀態下,國家並不穩定,所以他希望能夠挽回大衛與押沙龍的關係。當然,如果他是下任君王的恩人,自然也有不少好處。
2. 提哥亞婦人進言要大衛讓上帝的子民可以回來(12-17節)
提哥亞婦人請求大衛讓她繼續說清楚她的想法,大衛答應了。於是,她表達希望押沙龍可以回到以色列。
(1)婦人指名大衛正是想殺害兒子的人(13-14節)
然後婦人話鋒一轉,把大衛審判的原則應用在王自己與押沙龍的處境上。她問王為何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13節)
「神的民」:『神的民』原文是單數詞,在此影射押沙龍。他逃亡已經歷時三年(參撒下十三38),至今仍未被大衛王接納。如果大衛一直不容押沙龍回來,相當於暗示眾民可以替天行道殺死他,所以是起意要害「神的民」。
「王的這話」:指王豁免婦人剩下兒子的死罪。
「自證己錯」:意指大衛王沒有豁免押沙龍死罪乃是錯誤的。
這位聰明的婦人靈巧地將她的杜撰案件,與押沙龍的處境做比對。在這模糊空間之中,她把押沙龍比做是她的兒子(神的民),大衛成了報血仇的人,所以,大衛這樣做是錯誤的。
「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14節)
「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暗示暗嫩的死已是無法挽回的事實。
「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這是引用逃城的條例(參民三十五25),表明神樂意赦免、挽回罪人;這是神的律法。
婦人表示過去的事既然已經過去了,就應該往前看,這才合乎神的心意(14節)。他沒讓大衛回答,繼續申訴。
(2)結論是:王應該救押沙龍(15-17節)
婦人強調她對王說這番話,是因為有人恐嚇使她害怕,所以她提出兩個想法:
首先她想到自己的狀況,若是將她的事告訴大衛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也許王就可以幫助她,不讓想要害她兒子的人得逞(15-16節)。
其次,她又想,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17節)
「必安慰我」:意指王對答的話顯明滿有智慧,如神使者的智慧(參20節),足以明辨是非,故此深感欣慰。
婦人的意思是王連不相干的人都會想要拯救(16節),更應該想辦法救自己的孩子才對(17節)。婦人的勸戒果然發揮作用,大衛允許約押把押沙龍帶回國(參21-22節)。
從婦人進去諫王接納押沙龍的經過,看出約押及婦人的機智。先前先知拿單曾用比喻,用以試驗大衛犯罪後的反應而收效;婦人同樣使用這方法引導大衛確定態度,領悟自己是自打嘴巴。
她又提出人生的短暫,如水潑在地上,一去不回,若不速召押沙龍回來,恐怕將來再沒有見面的機會(14節)。最後她以神的慈悲要大衛反省自己所作的,她觸摸到大衛的心腸肺腑,藉此間接勸他寬恕押沙龍。
3. 大衛猜出約押的主意(18-20節)
大衛面對此情景,實無話可說,但他到底是聰明人,一猜便知是「約押的主意」了。婦人也大方承認:「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18-19節)
「約押的主意」: 按照原文可以繙作「約押的手」;大衛隱約似乎看見約押的手參預其中。
「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原文是「他將這些話放在我口中的」。
婦人又說:「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20節)
「挽回這事」:意指請大衛王召回押沙龍的事。
「如神使者的智慧」:形容非常有智慧。
「能知世上一切事」:稱讚大衛具有的超凡的洞察力。
約押畢竟是一個不簡單的人物,他主動想方設法要讓押沙龍回國,一定有他的目的。主要是他認為押沙龍可能會是王位繼承人,大衛也沒有指定其他的王儲取代。
在這種王位繼承人的真空狀態下,國家並不穩定,所以他希望能夠挽回大衛與押沙龍的關係。當然,如果他是下任君王的恩人,自然也有不少好處。
照說約押找個人來騙大衛,這也可以說是很嚴重的錯誤(如果大衛硬要追究的話),不過大衛卻願意聽他的勸告,難怪約押會說自己是蒙大衛的喜愛(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
《回轉與復和》
「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撒下十四14)
押沙龍懷恨弒兄,叛離父親,逃亡異國,在基述地住了三年。逆子沒有表示悔恨,沒有思念父親;作父親的大衛,卻心裏切切想念逆子歸家。
約押善伺王意,也許視為將來政治投資的機會:王的長子暗嫩已死,押沙龍雖然有品德上的缺點,但他的行動,不是全然沒有理由;而且他是個風度翩翩的佳公子,難道不是繼位的適當人選?要結交將來的王,是在他的最低點下手。於是約押主動策畫了父子復和。
約押去找了一個提哥亞地方的婦人,把想要她說的話教導好了,帶她去見王,說一個動人的故事。可惜這只是一個方便的復和,沒有永久的效果和真正的價值,反而貽患無窮。
這個計畫的基礎,有先存的弱點:父親出於情感,思念兒子,只有慈愛,而沒有公義;逆子想回故國,可能志在得國,而沒有認罪悔改;居中使人復和的使者,只用心計,而沒有注重真理。
所以約押訓練的婦人,如同女先知,傳的是人道的福音,而不是天道,不是生命之道。她從約押學來的信息說:「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撒下十四14)
我們到處可以聽到這樣的話,勸人和睦為貴,不必計較是非。那時,大衛已經年過五十,那智慧婦人的話,可能引起他的思想:必死的人,生命是那麼短暫,如果報血仇的人,把那寡婦僅存的兒子殺了,有誰是將來奉養母親的後嗣?想到自己的年齡,情形也極相似,可以坐在神應許的寶座上?難道這只是巧合?
這話是不錯的。但神「設法」使叛逆的人歸回,不是廉價的巧言勸說,是付上極重的贖價: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了人的罪受死:「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
大衛准許押沙龍回來,既沒有施行懲罰,也沒有和他見面復和;既不是公義,也不是慈愛;而押沙龍只是手段,是奪位之前的「過橋」,並沒有誠實(詩八五10)。這樣,所遇到的不幸後果,豈是無因?
–引自于中旻《撒母耳記上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約押如何說服大衛讓押沙龍回歸?這個方法聰明在哪裡?錯誤在哪裡?
2.大衛最後如何被說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