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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掃羅逼迫大衛和約拿單幫助大衛(十九1~二十42)
(一)約拿單勸掃羅接納大衛(十九1-7)
「掃羅對他兒子約拿單和眾臣僕說,要殺大衛;掃羅的兒子約拿單卻甚喜愛大衛。」(1節)
掃羅對大衛的嫉妒之心已達到頂點,他甚至通過宮中會議,正式下達殺害大衛之命令的程度。
這時約拿單認識到這命令的不正當性,因此為救大衛挺身而出。約拿單首先安排好地點把大衛隱藏起來,再伺機在那附近勸掃羅,看看情形怎樣,然後告訴大衛(2-3節)。
然後,約拿單去勸告父親,要求撤回殺害大衛的命令。約拿單勸告掃羅,主要根據兩個原則(4-5節):
1.應當敬畏神。
他以大衛「未曾得罪你」(4節)開始,以為何「自己取罪呢?」(5節)結語,強有力地指出,殺死大衛的行為在神面前將成為大罪。
2.殺大衛名不正言不順(5節)。
他通過正直地評價大衛的功績,來使自己的辯護更加有說服力:「他拚命殺那非利士人,耶和華為以色列眾人大行拯救」。當時是掃羅主動的留住大衛(參撒上十八2);其後,大衛並未作甚麼得罪掃羅的事,所以沒有理由殺他。
約拿單沒有被父子之情所牽絆住,唯獨立足於正義的舉動,是完全出自他那敬畏神的信仰。果然,掃羅被說服了,承諾不殺大衛(6節)。
約拿單除了愛大衛之外,也愛掃羅,所以用「犯罪」、「流無辜人的血」這樣沈重的理由來警告掃羅;此時,掃羅也還算有理性,從善如流的接受勸告了。我們能夠出面勸告別人不要犯罪,或者接受別人真心的勸告嗎?
約拿單叫大衛來,把這一切話都告訴他;約拿單把大衛帶到掃羅那裡,他就像以前一樣,侍候在掃羅面前(7節)。
(二)米甲釋放大衛(十九8-18)
1. 掃羅用槍想要刺透大衛(8-10節)
「此後又有爭戰的事。大衛出去與非利士人打仗,大大殺敗他們,他們就在他面前逃跑。」(8節)
以弗大憫之戰之後,以色列和非利士人之間頻繁發生局部的戰爭(十八30)。每當那時,大衛迎戰擊退他們,盡了作為以色列戰士長(十八5)的本分。這時大衛又一次立了戰功。
可是,掃羅仍然被憤怒與懼怕強烈的綑綁,當惡魔降在他身上,大衛再一次彈琴驅魔時(9節),他第四次想要殺大衛,試圖「用槍想要刺透大衛」(10節,前面三次分別為十八10、17;十九1)。
「刺透」:打擊,擊打。
2.米甲助大衛逃走,偽裝欺騙掃羅(11-17節)
掃羅派人到大衛家裡去監視他,要在第二天早晨殺死他。大衛的妻子米甲要求他趁夜逃跑,以免遭遇不測。於是米甲從窗口把大衛縋下去,讓他逃走(11-12節)
「米甲把家中的神像放在床上,頭枕在山羊毛裝的枕頭上,用被遮蓋。」(13節)
「家中的神像」: 米甲放在床上的神像,可能是真人大小的家神偶像,所以可用以假充一個人。早在以色列列祖時代,已有這種家神的崇拜(創三十一19),後來雖為摩西律法所禁止,但這陋習仍然傳流民間(士十八14、17)。
掃羅打發人去捉拿大衛,米甲說:「他病了」(14節)。掃羅不死心,不斷派人去查看,甚至要求:「當連床將他抬來,我好殺他」(15節),最後終於穿幫了(16節)。
當掃羅責備米甲時,米甲推託說是大衛威脅要殺他:「他對我說:你放我走,不然,我要殺你。」所以,她只能把大衛釋放了(17節)。米甲再次對父親說謊,託辭她是在脅迫下不得已而為。
我們看見,神對大衛的保護是通過不同的人成就。除本文所記載的約拿單(十九1-10;二十1-42)、米甲(十九11-17)之外,後面還會看見透過撒母耳(十九18-24)、亞希米勒(二十一1-9)、亞吉(二十一10-15)等不同人。
像這樣,神成為依靠神之人的保護者和引導者(詩五十六11)。
(三)掃羅再次受感說話(十九18-24)
1.掃羅三次派人捉拿大衛(18-21節)
大衛開始逃亡生活。先往拉瑪見撒母耳,然後到「拿約」暫居(18節),當時的「先知學校」就在那裏。這句話用了複數形態,可以推測這所學校應該是有許多房舍。
「拿約」:根據其原文意思「居所」,大概就是撒母耳所開辦「先知學校」的地方(參20節),有許多房舍(原文複數形態)。
當時人可以受訓為職業的先知(或先見),以色列史的早期有先知的行會,一般稱為「先知的兒子」(或先知的門徒)。這些先知通常使用各樣的辦法,預備領受預言性的默示。
掃羅正追殺女婿大衛,有人把大衛的行蹤告知掃羅,說大衛正與一些先知在一起(19節),而這些先知乃撒母耳訓練參與事奉神工作的。因此,掃羅便派人往拉瑪捉拿大衛。
當掃羅的僕人到達拉瑪,看見滿有威嚴的撒母耳和受他訓練的先知在一起,在神面前歡樂地頌讚。於是,被掃羅差來的人也受聖靈感動(20節)。
他們不能自制, 也不能履行任務,所能做的就只有和先知們在一起,興奮地唱歌和高聲頌讚神。他們覺得自己沒法達成任務,只好空手回去報告掃羅。
掃羅就再兩次派人往撒母耳那裡捉拿大衛,但這兩批人也和第一次往撒母耳那裏的僕人一樣,「他們也受感說話」,只能無功而返(21節)。
2.掃羅親自前往拿約捉拿大衛(22-24節)
後來,掃羅也親自到拉瑪去,到了西沽的大井,就問人,說:「撒母耳和大衛在哪裡?」有一個人回答:「在拉瑪的拿約。」(22節)
「西沽」的大井:七十士譯本作「光禿的高處」或「高岡上打穀場」。聖經其他地方並沒有出現這個地名,因此這可能不是專有名詞,而是指基比亞到拉瑪間的某個高地。
在此之前,掃羅都是猶豫不決的,他害怕面對撒母耳。因為在吉甲那次事件裡,撒母耳公開宣告神已拒絕掃羅繼續作王,於是掃羅與撒母耳決裂了(參撒上十五17-35)。
再次和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先知相見,個中滋味當然不好受,但掃羅仍決意前往,因為他認為沒有其他選擇了。
「他就往拉瑪的拿約去。神的靈也感動他,一面走一面說話,直到拉瑪的拿約。」(23節)
掃羅常被邪靈攪擾,情緒容易急劇地轉變(參撒上十六14-23,十八10-11,十九9)。當掃羅靠近拿約時,他發覺自己也被當時的情景吸引得入神,不能自制。於是,他唱歌、高呼,還跳舞,就像那些先知一樣。
神的臨在、權能與榮耀是勢不可擋的,遠遠勝過掃羅這個罪惡的王,使他憶起以往在伯特利被聖靈感動時的經歷(撒上十5、6、10)。那時候,掃羅首次被呼召作以色列的王;現在,他重獲這種興奮的經歷。
「他就脫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一晝一夜露體躺臥。因此有句俗語說: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24節)
「脫了衣服」:不是指他赤身露體,乃是指他脫去上身外袍,沒有了王者的樣子。
「露體躺臥」:不是完全露體(參撒下六20),而是穿內衣的狀態(參士十四12;賽三23)。
掃羅的表現和其他崇拜者不同,他被興奮的情緒沖昏了頭腦,脫掉衣服,大叫大跳。最後還筋疲力竭地躺在地上,進入昏迷或神魂恍惚的狀態,歷時一日一夜(撒上十九24)。
於是,當時代的人就流行說:「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
此時這話是嘲諷的語句,意思是說:「連掃羅這嫉妒、殺人、露體而不自知的人,也可以列在先知中嗎?」
掃羅原先只是一個普通人,因蒙神賜福而成為君王,後來竟然忘記神的恩典,不順服祂的吩咐。甚至要追殺神的受膏者,也就是他的女婿大衛。結果神的靈感動他,使他赤裸身體,顯露出自己的羞恥。
前面邪靈介入影響掃羅,他就想要取大衛的生命;此處聖靈介入,卻多次保護大衛免於掃羅的追殺。毫無疑問,這次羞辱是神給予他的懲罰,因為掃羅心底裡根本就完全抗拒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正與他自己的私欲相反。
《除去偏見》
「掃羅聽了約拿單的話,就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說:我必不殺他。」(撒上十九6)
這是約拿單高貴的行為。他可能由於顧念父子的關係而犧牲對大衛的友誼。但是,他卻願意在這情形中為他朋友求情,彌補這個缺陷。他想極力除去父親掃羅的成見與不善的觀念。
他確為我們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足資效法。他為友愛與孝親,只求掃羅與大衛和好。他向父親以兒子身份盡孝,以臣僕的地位效忠。他的朋友,一位牧人戰士及音樂家,對他的人生確投射和煦的陽光。
1.除去偏見
人們彼此常有錯誤的偏見。嫉妒足以歪曲向善的行為;污穢也會使我們盲目,看不清彼此的優美;錯誤的設想常常是在於無辜的情況,我們自己也無法糾正。人墮落之後,就有這種敗壞的本性。
有人遭受污穢,我們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名譽,而站起來維護他呢?
2.為人代求
即使我們不喜歡別人,好似掃羅與大衛彼此不能相容,我們也應靠聖靈的能力,心中為他代求,像約拿單為他朋友求情一樣。
我們應極力尋求好話為別人代求,我們也要設身處地,往好處想。為人代求是主門徒最親近主的途徑,因為主長遠活著,為眾人代求。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約拿單的勸告掃羅,主要根據哪兩個原則?
2.掃羅前去捉拿大衛,結果如何?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