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 撒母耳責備掃羅(16-19節)
撒母耳生氣的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16節)
撒母耳毫不客氣的責備掃羅,當神揀選掃羅的時候,他曾經自卑地認為自己卑微不配,然而神還是選立他做為以色列的王。但是,當神吩咐他去滅絕那些邪惡的亞瑪力人的時候,為何不肯聽從,反而「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17-19節)
「急忙」:「貪婪急進」、「猛抓猛搶」、「唯恐來不及」。這個詞直接說出了掃羅的內心:眼中一看到利益就貪婪抓取,把神的命令丟到腦後。
撒母耳直接說出掃羅和以色列人的動機:出戰就想要取得物質上的報答,所以看到上好的東西就想要拿回去當戰利品。
4. 撒母耳宣告上帝厭棄掃羅作王(20-23節)
掃羅卻強詞奪理,並把責任推卸給百姓,說他聽從了耶和華的話,行了耶和華派他行的事,擒了亞瑪力王亞甲,滅盡了亞瑪力人。可是眾民卻拿取了應當毀滅之物中上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為祭」(20-21節)。
「耶和華你的神」:掃羅兩次強調神是「你的神」(參15節),而不是「我(們)的神」,好像神是屬於那些專門事奉神的人才該百分之百聽從似的。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2節)
這句話可以說是聖經的金句,意義如下:
(1)獻祭固然重要,但仍不如人聽從神的話重要,意指敬拜神以靈以真,勝過敬拜的外表形式(參約四24)。
(2)單獻祭物卻沒有順服神的心,這種獻祭毫無價值。
(3)即便是祭物中最好的、最上等的脂油,仍不及順從神的寶貴。
「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23節)
從表面看,悖逆的罪與頑梗的罪,好像沒有行邪術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那樣嚴重;其實,在神看兩類的罪都一樣重大。
單獻祭物卻沒有順服的心,這種獻祭毫無價值。從撒母耳的話可看出,先知對獻祭的要求,是聽神的話遠比物質的祭物更為重要。神的刑罰已不只是掃羅王位不長久,而是「厭棄」他做王。
神的靈後來離開他(十六14),兒女背離他,部下不服從他(二十二17),一直到他和三個兒子都死在非利士人手下(三十一章)。
(四)掃羅認罪撒母耳誅亞甲(24-31節)
1. 掃羅認罪(24-31節)
「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24-25節)
在這種情況下,掃羅只能認罪求赦。其實,掃羅並沒有真正的認罪,他僅不過因被指出罪狀,被迫在口頭上承認自己犯錯;掃羅仍將罪過推諉給別人。
掃羅找藉口,認為自己犯罪的原因是「害怕百姓」。他可能覺得自己的權力來源是百姓的擁護,以致要討好百姓,卻忽略了自己真正的權力來源是上帝的選召。想一想,我們會不會也和掃羅犯了一樣的錯誤?
接著,掃羅求撒母耳:『求你赦免我的罪』。掃羅不是求神赦免,而是求撒母耳赦免,因為若沒有撒母耳幫他撐住場面,恐怕會失去百姓的擁戴。掃羅所懼怕的不是神,而是撒母耳,他怕撒母耳使他失去王位。
對於掃羅拜託他一起回去的要求,撒母耳回答掃羅,說他既然藐視神的命令,敬拜神的舉動便是多餘的,所以不願同他去做多餘的事(26節)。沒想到掃羅在心急之下,竟將撒母耳的衣襟撕斷了(27節)。
撒母耳遂以撕斷的衣襟做比喻,宣告掃羅與王位斷絕:「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28節)「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29節)
「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意指掃羅無法再維持他的王權了。
「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有更合適的人會代替他作王。
「不至後悔…決不後悔」:與前面的「後悔」(11節)同字不同義,前面的「後悔」是形容神對於立掃羅為王感到憂傷,而這裡是說神定意將王位賜給大衛之事,絕不改變。
在掃羅的再次認罪與懇求下,撒母耳決定與掃羅一同前往吉甲(30-31節)。雖然神的心意已決,不過這些刑罰並未立即來到,可能因掃羅已認罪(24、30節,雖仍帶著自義),撒母耳應允陪他回去,暫時保存他的王位。
掃羅要在眾人面前掩飾神已廢除他王位的事,撒母耳與他一同敬拜神是表示他仍然得到撒母耳的支持。撒母耳與他同往,是要執行神的命令,將亞甲王殺掉,撒母耳對亞甲執行死刑,是按照神的命令執行的(3節)。
當然還有另有一個可能,在另一位新王未膏立前,不宜將掃羅王被廢一事公開,否則會影響局勢的安定。
2.撒母耳與掃羅同去,處死亞瑪力王亞甲(32-35節)
撒母耳吩咐人去把亞瑪力王亞甲帶來,亞甲就「歡歡喜喜」地來到他面前,心裡以為終於可免一死了。撒母耳卻嚴厲的指責他:「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喪子。」就在吉甲祭壇的前面把亞甲斬了(32-33節)。
「歡歡喜喜地」:原文是「愉悅的」,但是七十士譯本作「戰戰兢兢的」,馬所拉經文的原文母音重標之後,也有戰兢的意思。假如以此翻譯,「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的意思就是: 「死亡多麼可怕啊!」
撒母耳對亞甲所說的話,目的是對於作惡多端的人,在殺他之前,讓他知道為何必須死。
後來,撒母耳回拉瑪去;掃羅王也回基比亞家去(34節)。「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35節)
「再沒有見掃羅」:按照後面記載(參撒上十九24),掃羅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應當彼此見過面,故本句意指「彼此再沒有交往」。
「為掃羅悲傷」:意指撒母耳為掃羅選擇不聽從神的命令感到悲傷。
撒母耳真是愛掃羅,雖然掃羅背棄他傳達的神命,他也親自宣佈上帝棄絕掃羅當王,並與掃羅斷絕往來,但他還是為掃羅悲傷。
《聽命順從》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
我們和神有一個基本的關係,那就是我們應當聽從神的命令,順服神的旨意。什麼時候,這個關係破壞了,和神的其它關係便也都瓦解了。絕不能用別的事來代替,就是最好的意思來代替也不行。
獻祭本來是好事,但若不聽神的命令,不按神的旨意行。獻祭也不蒙悅納。照樣,許多人不聽神的話,卻想為神工作,對神有所貢獻,這是不行的。神不喜歡這樣的事奉,順從神,聽神的話才是我們最大的本分和責任。
但是人的天性卻不願意順服神,乃願意照自己的意思行,所以容易犯頑梗悖逆的罪。當神的意思和我們的意思不同的時候,容易堅持自己的意思,覺得自己的意思又對又好。
其實即或證明自己的意思是錯誤的,罪惡的,有人仍硬著頸項去行;明曉得與神的旨意不合卻硬著心去作。結果呢,像掃羅一樣,不但被廢棄王位,並且落得非常悲慘的下場。
所以,最要緊的是不可頑梗悖逆神,不聽神的話,不服神的命令,不管神的旨意如何,只照自己的意思去行,這是絕不可輕忽的大罪。
–引自《每日天糧》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撒母耳如何指責掃羅?他如何回應?這件事給你的提醒是甚麼?
2.請反覆思想這句話: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