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辯護詞(二十六1-32)。
保羅稱讚亞基帕王熟悉猶太人的文化,並請求王耐心聽他的辯護。
保羅之前已經在巡撫非斯都面前自辯過了(廿五8-11),因此在這裡主要對象是亞基帕王。他辯詞的重點是指向猶太人,而不是羅馬人,這同時也是表示,保羅並沒有觸犯羅馬律法。
1.前言:先表達尊重(1-3節)
「亞基帕對保羅說:准你為自己辯明。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1節)
「准你為自己辯明」:這是一次非正式的聽證會,大概是巡撫非斯都讓亞基帕王來主持,所以他才能有此指令。
「伸手分訴」:『伸手』乃敬禮的姿勢。下面二至廿三節是保羅的第三篇自我申辯詞(參徒廿二3-21;廿四10-21)。
保羅的分訴層次分明,主題是他是服從天上來的異象,保羅承認亞基帕王的身分及經驗,作了禮貌式的開始。他表示能在亞基帕面前陳述,實在萬幸,因亞基帕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他請求他耐心聽,因為陳詞勢必很長(2-3節)。
2.說明出身背景(4-5節)
保羅帶出自己的背景,主要是取得亞基帕王的認同及接納,他的同鄉族人都必能作證,他一直以來都是法利賽人的成員:「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同時駁斥他違反律法的指控。
3.反駁指控重點(6-8節)
保羅一針見血地道出了控辯的重點,就是他接納從死裏復活的耶穌為神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應許的救贖者。猶太人不相信,並且指為異端;但保羅卻相信,並且見證傳揚。
「是因為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6節):原文應該是「是因為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指望」。
「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8節)
保羅突然質問:「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這可能是保羅察覺到,聽講的人露出不可信的表情,因此提出質疑:「怎麼會把全能的神當成無法使死人復活呢?」
4.他過去在猶太教的歷史(9-11節)
保羅接著敘述他的見證:「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9節),他以前也是同樣的不相信,並且逼迫相信的人,較其他人更為熱心。
他甚至四出捉拿信徒,監禁起來(廿二4),有祭司長的授權支持他的行動。信徒被殺,他也「出名定案」(10節)。
「出名定案」:直譯是「丟下小石子」。古希臘人判決時,以丟下黑色小石子為有罪,白色小石子為無罪。因此這個字就有了「投票」的意思,保羅用這個字表達自己完全贊成公會逼迫基督徒的決議。
此外,他還在各會堂多次對基督徒用刑,強迫他們放棄信仰,非常厭恨他們,甚至到國外的城市去迫害他們(11節)。
5.他悔改的過程(12-15節)
他隨即複述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以致他完全改變了對耶穌和教會的看法。這是他第二次講述自己的經歷,在細節上與前面的稍有不同(九1-19,廿二6-21)。
這裡沒提及保羅的眼睛被大光弄瞎了,而同行的人並沒有被大光影響。這次記載重點,全集中在主對保羅說的話上,因此他瞎眼和同伴的反應,全部略而不提。
「我們都仆例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14節)
「用腳踢刺」:是希臘的通俗格言,表示一隻牛被趕牛的刺棒弄痛以後,用腳踢刺,反而造成更大的傷害。表示被管理的人自不量力,想要反抗有能力的管理者,終究造成自己更大的傷害。敵擋造物者,就是典型的「用腳踢刺」。
這裡的「刺」指『神的旨意』,表示人不能自不量力,抵擋神的安排。
6.他被主差遣(16-18節)
「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16節)
保羅在這段敘述裡,比起在九章的記述和在二十二章保羅對耶路撒冷群眾講述,多了「你起來站著」,以西結書中上帝用同樣的話呼召以西結,保羅在此可能暗指上帝呼召以西結時講的話(結二1-3)。
保羅得到主耶穌的差遣,要將神昔日的應許,及今日成就的救恩向世人傳開,叫眾人一同領受神的恩典。保羅所見證的呼召,巧妙的與以色列眾先知的呼召相似。神又應許救他脫離百姓,即猶太人,以及外邦人的手(17節)。
「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18節)
「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眼睛』指人的心眼。世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
「從黑暗中歸向光明」:『黑暗』是罪和死亡的標記;『光明』是義和生命的標記(約一4;八12)。
「得蒙赦罪」:『罪』原文是複數,故指各樣的罪行;『得蒙赦罪』是享受新約一切福分的基礎。
『基業」:即指屬靈的產業,就是永生。
今天我們信徒在基督裏所得的基業(西一12),就是那內住的聖靈,不過是我們將來所要得的基業的預嘗、憑據和保證(弗一14;林後一22;五5);到了來世和永世裏,我們將會圓滿地享受那基業(彼前一4)。
整段話的意思,他要叫在罪中矇蔽的眼開起來,叫人從黑暗的領域出來,轉向光明,就是脫離撒但的權勢,進入神統治的範疇(參賽四十二16,西一13f)。凡聽從呼召的,必得赦罪,與一切在耶穌裏藉信心成全的人同得永生基業。
在這段中,保羅把亞拿尼亞介入的事情濃縮在耶穌對他說的話之中,以求精簡。
7.他奉主名傳道(19-23節)
「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19-20節)
保羅沒有說完他信主的故事,他直接就說到他對主命令的回應(廿二19)。他見證自己如何順服神,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將福音傳給周圍的人聽。
「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20節上)
保羅並沒有在『猶太全地』作過傳道工作,這句話是表示他從蒙恩的地方開始做見證。接著,是照著主所吩咐的原則盡自己的本分:「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20節下)
「悔改」:原文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
這裏是說悔改歸向『神』,而不是說悔改歸向『善』;所以真正的悔改,不是由惡轉向善,乃是由心中無神、背向神,而轉過來向著神,心思從此受神的支配。
正因如此,才導至猶太人的迫害及控訴,計謀要殺害他(21節);但他不會因為受迫害而放棄,仍然對神忠心,並熱心傳開福音,「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22節)。
『眾先知和摩西』:指舊約聖經(參路廿四27,44)。
「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裏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23節)
信息最後以兩句話做總結:
(1)彌賽亞必須受害,即受死(一3)。
(2)彌賽亞必先從死裏復活,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
本節表明基督的復活應驗了先知書上的預言:受苦的義僕得延長年日(賽五十三10),且成為萬民的光(賽四十二6;四十九6;六十3)。
這是使徒行傳第三次提到保羅悔改的經歷,重點則落在他蒙召向外邦人作證,傳揚救恩上。今天我們可以想一想我們的見證該如何?
a.我們從神領受了甚麼的恩典及使命?
b.我們是否因挫折及逼迫而灰心,不再熱心傳福音?
c.我們是否受不住苦難而放棄?
d.我們是否經歷神的保守及幫助,以致可以繼續忠心見證神?
《瞎子能看見什麼?》
「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18節)
耶穌對一位很虔誠、很有教養、受良好教育的法利賽人說:「人要是不重生,就看不見上帝的國。」(約三3)即使他的眼力極好,他的心靈依然是盲瞎的!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在屬世的知識上算得上是博學之士,但是信仰的事上卻是一個傻瓜。有人在科學上、藝術上成為泰斗,但他們讀聖經,竟連一個字也讀不明白。
可是那些最單純的,沒有受過太多教育的信徒,卻明白聖經上一切榮耀的記載和神聖的啟示,包括童女生子、基督救贖的死、和祂榮耀的復活等等。
他明白因為上帝的恩典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對今後所存的盼望,以及對未來在天上的榮耀歸宿。
然而同一本聖經,在不信的人讀來,只是收容了一些歷史掌故和具有一些文學價值而已。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差別呢?因為,在靈命上他是盲瞎的!屬靈的事,只能用屬靈的眼睛才能看見。聖靈只對相信的人才向他們啟示屬靈的事。
有一個人譏誚街頭的佈道家說:「我不相信天堂和地獄,也不信有上帝和永生,因為我看不見他們。」
旁邊有一個人說:「我不相信你在這裡,也不相信你在講話,因為我看不見你。其實,除了我之外,我不相信有其他的人在這裡,你知道,我是一個瞎子。」
人要是不重生,就看不見上帝的國,求神開啟我們屬靈的眼睛,叫我們看見屬靈的事物。
引自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用腳踢刺」是甚麼意思,保羅說這話主要的意義是甚麼?
2.主耶穌差遣保羅做甚麼?對你的意義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