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耶路撒冷會議決議(十五22-29)
(一)耶路撒冷教會選派猶大和西拉到安提阿傳達消息(22節)。
「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巴撒巴的猶大」:有一位「叫作巴撒巴的約瑟」(一23),這兩人可能是兄弟。「巴撒巴」的意思是「撒巴的兒子」。
「西拉」:他具羅馬公民身份,是使徒保羅佈道旅行上的同伴。
雅各的提議得著全會眾的贊同,大會決定派代表與保羅、巴拿巴一同回安提阿,把決議告訴他們。教會又差派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同行,他們應該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任務是把信上的內容,向安提阿親口講解。
派遣使者親自送達書信,是為了避免書信被懷疑偽造,證實書信的可靠性。此處顯示耶路撒冷教會很重視安提阿外邦教會遭遇的問題,慎重的派人證實,保羅一行人的權威與耶路撒冷教會的共識。
(二)使者傳達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23-29節)。
「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23節)
這封信的主要內容,是要清楚說明,從前從耶路撒冷去安提阿的人,傳說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並不是教會的正式代表(24節)。因此教會決定正式派代表,澄清這件事。
耶路撒冷大會的覆信帶來了鼓勵:
1.澄清教會立場(24節)。
澄清了引起紛爭的人不是使徒派來的,並承認他們的確引起安提阿教會的困擾。
2.肯定了保羅和巴拿巴的事奉及貢獻(26-27節)。
3.肯定了救恩只從信耶穌而得,而不是靠遵守一些猶太人的律法(28節)。
耶路撒冷教會解決問題的方式給我們很好的範例,舉凡人與人之間的紛爭,在團契及教會中的不同立場,甚至教會與教會之間,尤其是宗派之間的不同意見,都可以努力的加以解決。
我們要以弟兄的身分相待、澄清問題,尋找聖靈的引導,尋求集體的智慧和竭力保持教會的合一。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28-29節)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定意』或作『認為是好的』;聖靈被尊在先,藉此表明人所得的結論,乃是聖靈運行作工的結果。雖是會議決議,但耶路撒冷教會還是以「會議決議有聖靈的參與」這個觀點來看這個結果。
「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禁戒不犯』原文是『保守』;『就好了』原文是『就算做得好』。
四、會議的後續發展(30-35節)。
代表們奉了教會的差遣,就下安提阿去,在那裏開了會友大會,把信交給他們朗讀(30節)。信上的話被稱為安慰的話,就是勉勵、堅固會眾的信息。
他們用喜樂的心接受(31節),因為信的內容表示,關係最重要的一點已經被接納了:外邦人成為基督徒,不必先遵守割禮,不必守摩西律法。
猶大和西拉因具備先知的恩賜,就在教會中講道並教導(參林前十四3);他們的事奉,與巴拿巴初到該教會時相似(十一23)。過了一段時間,猶大離開了安提阿回到耶路撒冷(33節),西拉卻決定留下來(34節小字)。
保羅和巴拿巴仍然住在安提阿;他們跟其他好些人一起教導並傳講主的道(35節)。
當安提阿教會朗讀了耶路撒冷大會議決的書信,知道他們的結論之後:
1.他們就歡喜(31節);
2.接納特使的勸勉及得以堅固(32節);
3.保持與耶路撒冷教會合一和諧的關係(33節)。
今天的教會應當竭力保持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教會才有美好的見證及發展。
玖、保羅第二次佈道旅行(十五36~十八22)
一、保羅和巴拿巴分道揚鑣(十五36-41)
(一)保羅和巴拿巴為了是否帶馬可同行起了爭論(36-38節)。
外邦人的問題既得到妥善的解決,保羅就向巴拿巴提議再度啟程,去探望先前傳福音的各地(36節)。可是,為了是否再帶馬可同去一事,兩人產生了歧見(37-38節)。
這裡指出第二次旅行佈道的發起人是保羅,並且原意是重訪第一次宣教旅行時所建立的教會。
保羅不贊成再帶馬可同去,因為馬可上次半途而廢,他覺得他可能會故態復萌。巴拿巴卻願意冒這個險,巴拿巴想帶馬可同去,顯然是想再給這青年人一次機會,來肯定他自己。
(二)巴拿巴和保羅分開,各自帶隊傳道(39-41節)。
「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他就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
「爭論」:原文指「激烈的爭論」、「極深的歧見」。此字聖經中僅出現兩次(另一處,來十24)。
「敘利亞」:是「安提阿」所在的省,事實上安提阿是敘利亞省的首府。
「基利家」:是保羅故鄉「大數」所在的省。
「敘利亞、基利家」:這是耶路撒冷大會決議,交付書信要求把決議傳達到的地方(參徒十五23),當時應該已經有一些教會被建立。所以保羅和西拉是先執行耶路撒冷大會交付的工作之後,再進行宣教旅程。
在當時的情況下,結局算是圓滿,巴拿巴帶了馬可(39節),扶掖他成為宣教士;而保羅則另外挑選西拉做同工(40節)。巴拿巴決定的結果是正面的,因為馬可後來的表現被保羅所肯定,他承認馬可的價值(西四10,提後四11)。
我們可以說保羅或許看錯了馬可,或許只是當時不願與他同工,但他卻沒有一直維持對馬可的偏見,後來仍把馬可當作親密的同工。然而,巴拿巴的愛心卻造就了馬可,使他可以繼續事奉。
自此之後聖經沒有記載保羅和巴拿巴繼續密切同工,因此這個分裂很可能是永久性的分裂,而非暫時性的分開。分手的結果,產生了兩個佈道隊,各自出發。巴拿巴的活動此後就不再提及,焦點都集中在保羅身上。
不但如此,這趟旅程開始是為探望先前傳道的各地,但在聖靈的指引下,卻成為全面的宣教運動,把保羅和西拉暫時帶離小亞西亞,越過愛琴海,進入馬其頓和希臘,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及哥林多各地設立了教會。
《血的背後是什麼?》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徒十五20)
雅各信上的要求:其中不能吃被勒死的動物,以及不能吃血,這兩條對大多數現代人來說似乎很奇怪。不過,對歷史背景的認識有助於解釋,爲什麼這些禁令會被包括在關於猶太人,也就是基督徒團契的討論中。
猶太人對正確處理血液的關注起源於創世記(創九4-6)。在那裡,上帝首先允許挪亞和他的後裔吃動物的肉,同時卻仍然禁止他們吃血,強調動物的血是它們的生命。
這同樣的教導後來在利未記中爲以色列人成爲定規,明確禁止吃血。同時給出了這一命令的原因:「因爲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爲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
這裡傳達了兩個重要的真理。第一,血是神聖的,因爲它代表生命。正如艾倫.羅斯所解釋的那樣:「當鮮血流盡時,生命就被放棄了。」第二,在獻祭體系中,生命之血是給獻上祭牲的人帶去贖罪的手段。
基於這個推理,我們可以看到,爲什麼動物的血是更美獻祭的一個恰當預表(儘管不完美),只有那更美的獻祭所流的血,才能在實際上帶走罪(來九22,1十4;約壹一7)。基於這些原因,以色列人不應該因人的私慾而貶低血的價值。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雅各要求外邦基督徒不要吃血,應該理解爲「保護不同文化的基督徒之間能夠彼此相交」。通過遵從耶路撒冷會議的指導,早期教會表現出了謹慎和忍耐,而這些品格對於在不同的、多民族的聚會中建立深厚、真實的團契是必要的。
因爲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徒十五21),如果外邦人炫耀他們的自由,而不顧猶太人的這些特殊敏感問題,古代世界的猶太人就會感到掙扎。
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社區裡已經夠有挑戰性了,沒有必要在這些不必要的問題上給弟兄或姊妹帶去對立情緒。
對今天基督徒,我們至少可以從耶路撒冷會議中學到兩件事:
首先,在與福音有關的問題上,沒有妥協的餘地。使徒和長老們堅定而迅速地譴責那些試圖在福音中加入行爲的人。救贖是單單因爲恩典,唯獨透過信心,人的好行爲在其中毫無功勞。
第二,對於不是福音核心的分歧,應該給予恩典。會議在文化問題上達成了一致,顯示了極大的智慧,因爲這些問題可能會破壞教會的合一。
後來,保羅似乎軟化了他對非必要問題的態度,比如食物和守節日,說這些問題應該留給每個人的良心去解決(羅馬書14-15章)。
但在這些早期的日子裡,爲了猶太基督徒的緣故,外邦人信徒有義務節制某些做法。通過採納耶路撒冷會議的建議,建立了根植於福音的喜樂合一基礎(徒十五31)。
雖然血的問題對大多數基督徒來說已不再緊迫,但它的解決方式爲今天的基督徒提供了重要的教訓。
當我們的會眾繼續處理我們中間的核心教義問題和非核心次要問題時,我們應該首先效法耶路撒冷會議的榜樣,愛神和愛鄰舍勝過愛自己。
摘錄自《聖經與神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耶路撒冷大會的覆信,帶給安提阿教會怎樣的鼓勵?
2. 巴拿巴和保羅為何分開?結果如何?你從這件事學到甚麼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