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六、祭司和猶大的陰謀(二十二1-6)
這一段經文,開始記載主耶穌釘十字架前一天所發生的事。
這裏記載的主要是發生在傍晚的事,一直延續到當天深夜。從許多方面來說,那一天實在是繁忙的一日。路加的記錄裏省略了許多事,他沒有記下耶穌洗門徒的腳,以及祂所作有關洗腳的談話,只有約翰提到這些。
在路加福音中可以發現,他常常將某段時間發生的事,放在另外一個地方出現,這是為了將相同的主題集中在一起的原因。
這裏未按照次序記錄的有兩件事,一是猶大賣主,把耶穌交給官長,路加將它放在逾越節筵席的前面。另一件事是彼得否認主,路加的記錄是,耶穌被捉拿之後,隨即發生了這件事。
本段經文記載的事,都是為了其後將發生的事預作準備,這是很令人注目的。顯然整個氣氛就是快要接近轉捩點了,每一件事都是朝著一個最高頂點進行。
「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1-2節)
祭司長和文士的敵意現在化為明確的行動了,他們定意要殺害耶穌,這表示他們得費盡苦心這樣做。為甚麼他們不放手去行?「因他們懼怕百姓。」
當時是在逾越節的節期中,耶路撒冷擠滿了從各處來的人。一般人對耶穌的同情已達到了某個程度。
逾越節和接連的除酵節是紀念上帝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壓迫,行神蹟帶領他們出埃及,耶穌受難也和逾越節期相近,提醒人耶穌的受難成為挽回祭,救贖世人脫離罪惡的挾制。
這時候,撒但最後一次接近耶穌,他不再使用曠野的誘惑之計,也不直接對祂攻擊,他這次想透過主的一個門徒來接近祂,使祂陷入牠的死亡計謀中:「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3節)
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知道撒但不是無所不知的,牠甚至不知道耶穌受死的意義。在人的層面上而言,牠贏了;牠成功地利用猶大作為牠的工具;牠實現了對耶穌的反叛陰謀,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但是,撒但因耶穌的死而誇勝之時,正是女人的後裔打碎毒蛇的頭之時刻。
猶大就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4節)。這個會議是由地獄的力量所推動的,那是一次邪惡的會商。
然後呢?「他們歡喜!」是出自地獄的歡樂,以看見人受折磨為樂。於是他們就「約定」給猶大銀子(5節)。這也是出自地獄的條約。
「就約定給他銀子」:別處聖經明記『三十塊錢』(參太廿六15),按原文是『三十塊銀子』,每塊重一舍客勒,合計三十舍客勒,相當於一個奴隸的估價(參出廿一32)。
猶大「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他為甚麼要立刻去做?下一句話提供了答案,「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6節)
當時百姓仍對耶穌存著同情,猶大知道如果別人發現他正在逮捕耶穌,或他正領人捉拿耶穌,他自己的生命就可能不保。因此我們從這小段經文中,看見了地獄的預備,地獄的躊躇,地獄的無用,地獄的愚昧,地獄的惡毒。
七、過逾越節的準備(7-13節)
逾越節當天,耶穌對祂的門徒說,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7-8節)。他們問祂:「要我們在那裏預備?」(9節)意思是,他們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吃逾越節的筵席,因這純粹是家庭團聚的筵席。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包括安排場地、宰殺羔羊(申十六2)、準備筵席用的無酵餅、苦菜等食材(出十二8;民九11)、安排人烹煮等。
但顯然主事先已經囑咐一些不知名的門徒去安排這事了,祂告訴他們往何處去,祂知道他們那時會看見侍候的人拿著水走過來(10節)。
「拿著一瓶水」:通常當時的男人是拿皮袋裝水,女人才拿瓶子裝水。而這裡是指一個男人拿瓶子裝水,所以對門徒而言是極容易辦認的記號。
祂說,你們跟著他進入房子,「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11節)毫無疑問的,那是一個命令,家主正在等著這個命令。他引他們進入房間,他們就在那裏預備。
據聖經學者考證,這家的主人大概就是馬可福音作者馬可的父母親;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門徒遵照主的吩咐去了,果然,家主人帶他們到「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12節),它大概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參徒一13-15),後世稱那樓房為『馬可樓』。
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和耶穌所說的一樣,他們就預備逾越節的晚餐。
《想孔想縫》
「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路廿二6)
台語有一句成語叫做「想孔想縫」,意思是有計畫性地想盡各種辦法去做壞事。不過,有人認為這句話的正式寫法是「想空想旁」。
一個愛主的人總是正大光明,從不避諱人群,且極願在眾人面前為主作見證,好讓主得著榮耀。但一個賣主的人,他的行動總是鬼鬼祟祟的怕見人,喜歡在暗處,怕見光明,更不敢向人作見證了。
我們與神的關係最重要的是愛的聯合,一個人向神一失去愛,無論怎樣勞碌、熱心(沒有愛,熱心也不可能有)、工作忠心(沒有愛的忠心,既不可能又無方向)等等都會失去價值。
一個人向神失去了愛,不但墮落,並且還要逐漸陷入罪中。實際上,在神看來,沒有愛的工作,就是可棄可詛的。
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基督(丈夫)與教會(妻子)的性質。這種關係完全是愛的聯合,失去了愛一切都不能得著主的稱許。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
–引自李慕聖《晨光》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誰出賣耶穌?為何出賣?如何出賣?
2. 逾越節當天,耶穌如何交代門徒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