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耶穌和別西卜(十一14-23)
1.有人懷疑耶穌所行的神蹟是藉著「鬼王」的能力(14-16節)。
「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14節)
「趕出」:用的是過去進行式,顯示他是在倒述過去的事,他用過去的例子來說明前面經文。
現在路加用過去的事作說明,「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有人提出惡意的指控,說祂的能力來源是出於鬼王別西卜(15節)。也有些人想陷害他,要求他行個「從天上來的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16節)。
「別西卜」: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蒼蠅之主」。雖然在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但沒有正式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中,別西卜很明顯的是指撒但。
「向祂求從天上來的神蹟」:主耶穌剛剛趕出啞吧鬼,就是行了神蹟奇事,但他們不願承認,而求一個從天上來的兆頭,以證明祂的確是從神來的。
2.耶穌提出反駁(17-18節)。
耶穌知道他們的陰謀,就針對「鬼王」的說法提出反駁說,任何國家自相紛爭,必然衰敗;一個家庭自相紛爭,也必然破碎。如果撒但自相紛爭,他的國度又怎能站立得住呢?
3.耶穌趕鬼的能力是靠神而來,闡明神國度的臨到(19-20節)。
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耶穌反問他們:「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然而,如果耶穌是靠上帝的能力趕鬼,這就證明上帝已經在他們當中掌權了。
馬太也記錄了祂的話:「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十二28)
「神的能力」和「神的靈」是同義語。他們誣指祂的能力是假的,是出於鬼王別西卜(15節),耶穌駁斥他們,撒但若自相紛爭,牠的國必站不住腳(17節);祂乃是靠神的能力和神的靈趕鬼(20節)。
4.耶穌捆綁了撒但,彰顯神的國度(21-23節)。
然後祂用了另一個比喻。祂說,有一個壯士看守自己的住宅(21節),後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就勝過了他(22節)。壯士是魔鬼,耶穌是比他更壯的那人,祂來了,就把魔鬼趕出去。
祂有無比的能力,其奧祕在那裏?就在於神的靈,神的能力。
「有一個比他更壯的」:豫表主耶穌。
「又分了他的贓」:所有的人原來都是魔鬼的俘虜,但我們信徒如今已經被主釋放了(加五1)。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23節)
「不與我相合的」,意即不站在主這邊的;「不同我收聚的」,意即不領人歸主的。
在這宇宙中,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其他的國,也沒有中立的地位。所以,凡不站在主這一邊的,就是「敵主的」;凡不領人歸主的,就是「分離的」;他們就是屬於撒但的。
把這些和前面連起來。他們看見祂禱告,他們要求祂教導他們禱告。祂在教導結束時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13節)
路加在其中插入主趕出啞吧之鬼的事件,說明祂如何宣告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祂似乎這麼說,你們已經看見我禱告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得自禱告的力量。也就是說,我仰望神,從神那裏接受豐盛的靈,我就憑著聖靈趕鬼。
(三)污鬼回來(十一24-26)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既尋不著,便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24節)
「無水之地」:指「沙漠曠野之地,鬼魔出現的地方」。
當鬼從人身上被趕出去,若那人不立即接受耶穌為主,他的心靈空虛,污鬼必乘虛而入(24節),甚至帶七個更惡的鬼進入他的心(25節);那麼,其後的光景會更悲慘了(26節)。這正是耶穌教導門徒求父將聖靈賜下的原因。
這一段是專對那些被鬼附著而得痊癒的人說的,他們的身心如同房屋一樣,必須有居住者在內。在他們潔淨之後如果不被聖靈充滿,便會有再被鬼魔侵佔的可能,而且第二次的侵佔不只是當初那個鬼,而是又帶來了更多更惡的鬼。
由上下文中可以看出,耶穌是要說明兩個國度的存在互不相讓,沒有「中立」的空間存在。因此,甚至一個「鬼被趕出者」,他那時看起來是「中立的」,不屬任何一方,最後下場仍然是必須歸屬一方。
(四)真正的福氣(十一27-28)
有一個女人在眾人中間向耶穌歡呼,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27節)我們主的回答意義重大,祂沒有否定祂母親馬利亞是有福的,但祂更超越一步,說聽神之道而遵守更加重要(28節)。
換句話說,童貞女馬利亞相信基督、並跟從祂,比做為祂的母親更有福。血緣的關係不比屬靈的關係重要,這應該足夠使那些將馬利亞變為崇拜對象的人閉口無言。
(五)責備求神蹟的世代(十一29-32)
「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29節)
「邪惡的」世代:「不健康的」、「低賤的」、「墮落的」。
在前面,有人試探主耶穌,向祂求從天上來的神蹟(參16節)。現在祂回應那個要求,把那世代歸結為一個「邪惡的世代」。
祂的話主要針對活在當時的猶太人,他們有幸得到神的兒子親自臨到,聽過祂的話,親眼見過祂的神蹟;但他們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們正在假裝,如果他們能夠從天上看見大能和超自然的作為,他們就會相信祂。
主的回答是:「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約拿怎樣在大魚腹內三晝三夜後,從海中獲救(30節);主耶穌也會在墳墓三晝三夜之後從死裏復活。換句話說,主耶穌在地上的事奉,最後和具有決定性的神蹟就是祂的復活。
外邦的示巴女王,走了很遠的路程來「聽所羅門的智慧話」(31節)。她沒有看過一個神蹟,如果她有幸活在主的日子,她是何等願意接待祂!因此當審判的時候,她要起來定那些有幸看見主耶穌超然的作為、卻拒絕祂的惡人的罪。
「有一人比約拿更大,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祂踏進了人類歷史的舞台;「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32節),然而以色列人聽了「比約拿更大」的一位所傳的,卻拒絕悔改。
「一人比所羅門(約拿)更大」:此處的「一人」,是指「耶穌」。祂比所羅門更大,講說神的智慧;祂比約拿更大,經過死且進入復活。
(六)論心裡的光(十一33-36)
耶穌提醒祂的聽眾,沒有人將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他把燈放在燈臺上使別人看得見,和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3節)。
在第八章,主耶穌已提到那些成了門徒的人,有責任去宣傳福音,不應把福音藏在器皿下。在本節裏,祂揭示那些尋求神蹟的批評者的不信,是由他們的貪婪和害怕羞辱所導致的。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34節)
這裏是借用肉眼和身體的關係,來說明心眼和生命的關係;眼睛在此代表利益、欲望、志向、注意力被吸引的方向。兩隻眼睛在單一時間內只能注視一樣東西,若同時要看兩樣東西,眼光就會糢糊。
他們不信,是因為他們動機不純。從身體上看,眼睛叫全身光明。如果眼睛健康,那人就能看見光;但如果眼睛生病,即瞎了,光便不能進去。
主耶穌警告他們要注意,在他們裏頭的光事實上是黑暗了(35節)。他們自己假裝的智慧和優越感使他們遠離祂。
「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直譯是「你裡面的光是黑暗」。此處耶穌不是要人檢查自己心裡的光是否變暗了,而是要察看自己所裡面的光是否為真光。
動機純正的人,向耶穌這世界的光,開放全人,於是就充滿屬靈的光明。他裏頭的生命為基督點亮,正如他坐在燈光下,全身光明一樣(36節)。
《明亮的眼》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十一34)
耶穌說人的眼睛是他身上的燈,明亮的眼睛能使全身光明。明亮的眼睛怎樣帶給我們光明,昏花的眼睛又怎樣讓我們全身黑暗呢?
在馬太福音中有一個線索。耶穌說了一個比喻,只做工一小時的工人和幹了一整天的工人得同樣多的工錢,這是因爲這家主人仁慈,也是因爲他們之前講定了工錢(參太二十13)。
那些工作了一整天的工人埋怨說,只做了一小時的工人得到的報酬太多了。耶穌用同樣的話回答他們:「因爲我做好人,你的眼就紅了嗎?」(參太二十15)
他們的眼睛出了什麼毛病?他們並沒有視主人的仁慈爲美好,反而視仁慈爲醜陋。他們看不到真正美的東西,分辨不出仁慈要比錢財更寶貴。
現在你理解了什麼是「眼睛昏花」,再讓我們對比看看什麼是「眼睛瞭亮」。能讓全身光明的好眼睛是什麼樣的?那應該是能把主人的恩慈看得比錢財更寶貴的眼睛。好眼睛把神和神的道視爲他生命中的至寶,而錢財不是。
當你凝視天空,心靈渴望與上帝更深交流,你就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如果你看著神和錢財這兩位主,能分辨出神的價值遠遠勝過錢財,你就有一雙好眼睛。
換句話說,「好眼睛」能夠分出貴賤,且懂得珍惜。它不僅看到上帝與錢財,它能明辨是非,分出美醜,判斷價值,它知道什麼是真正值得愛慕的。一雙明亮的眼睛看神爲美好,是可愛慕的。
這就是爲什麼瞭亮的眼睛能引人走在光中:它讓人積攢財寶在天上,讓人事奉神而不事奉錢財。明亮的眼睛單單定睛在神的身上,單單看神爲生命的至寶。當你的眼睛瞭亮時,你的全身就光明。
願你的眼睛明亮。
–摘錄自約翰.派博專文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如何解釋:「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2.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甚麼意思?如何應用在基督徒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