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以斯拉與異族通婚的問題(九1-15)
第九章是全書的中心,因為在這裏,把上帝的子民應當怎樣,和上帝子民實際的情況,給予清楚的對比。
它也提出了這子民的潛質和實在的身分,例如,『聖潔的種類』,令人聯想到以賽亞的應許,以色列雖然因為罪,受到各種的刑罰,但是仍必存留(賽六13),因為她是上帝的子民(參照出十九6)。
這觀念是與『餘民』的觀念有關(8,15節),在以賽亞書裏也很突出(十20-23),主要意味著百姓再一次恢復與上帝立約的和諧關係。
此處措詞,含有反諷,向聖潔的子民召喚,罪是絕對不相稱的。以賽亞書裏的大宣告,聲稱以色列的罪孽問題已經解決了(在賽四十2及拉九7同樣用『罪孽』這個字)。
因此,以斯拉所面對的,並非枝節的小問題,乃是破壞了所立的約。到底他們所犯的,只是與外邦人通婚,或是還有其他的罪,我們不知道。不過他們所犯的,已經足以失去上帝子民的地位。
(一)痛悔禱告(1-4節)
首領們來見以斯拉,陳明以色人與周遭的異族通婚,以斯拉聞訊撕裂衣服、拔頭髮鬍鬚,驚懼憂悶。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1節)
「這事」:指以斯拉在耶路撒冷四個月(猶大曆五月至九月)中交代獻金、聖器並教導律法諸事。
隨後,他接到報告,說第一批回國的猶太人和住在巴勒斯坦地及附近的異族女子通婚,損害到傳統信仰的純一。這裡所記的一連串異族的名字,到以斯拉時,除了亞捫人、摩押人和埃及人,都已不存在。
當眾首領請以斯拉解決混婚問題時,他已經到達耶路撒冷四個半月了(八31;十9)。這罪從前曾使以色列人蒙受災難(士三5-6),以後在尼希米和瑪拉基的時候(尼十三23-28;瑪二11)仍然沒有改善。
這些事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顯然這些首領以前是容忍或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看來是以斯拉的教導開始發生作用,使得這些首領把這些以斯拉不知道的罪行告訴以斯拉。
以斯拉完全明白情況的嚴重性,於是表現出哀悼和憤慨。他第一個反應是傳統的致哀動作:撕裂衣服、拔脫鬚髮,驚懼憂悶,和禁食(3-4節)。這些動作證明以斯拉的情感,受到極大的騷動。
以斯拉的反應跟尼希米不同(參尼十三25),以斯拉比較是責備自己、降卑自己、代求,而尼希米則是處罰犯罪的人。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看見許多的人困苦流離,就動了慈心,他的心為那些顛沛流離的人而悲痛。以斯拉同樣看到自己的民族陷入罪惡深淵而傷痛欲絕,此情此景,凡對神有敬畏之心的人都被感染,來到以斯拉面前痛悔禱告(4節下),而以斯拉就帶領會眾一起祈禱。
(二)以斯拉在神面前認罪禱告(5-15節)。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5-6節)
「我們的罪孽」: 以斯拉把百姓的罪當作自己的罪,把百姓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
他的禱告是用「我們」,但並不是說以斯拉也娶了外邦女子為妻,而是表示「認同性的悔改」,一個以色列民犯錯,罪就在整個百姓之中,也就是全以色列民的錯(參書七25,亞干事件)。
跟但以理書第九章和尼希米記第九章的禱告相似,這篇也是聖經裏偉大的認罪禱告。以斯拉只在第六節使用單數的代名詞「我」;在禱文的其餘部分,雖然他個人是無罪的,卻把自己與百姓的罪綁在一起。
他承認過去的罪(7節)、當前的拯救(8-9節;聖殿就是那支撐整個民族的「釘子」),當下的罪(10-12節)、應得的懲罰(13-14節)和神的公義(15節)。他沒有作出特別的要求或申辯,只是把自己投向神。
他沒因發怒而採取使用權柄的行動,他把這件事交給神。他的禱告含有四個重要的特點。
1.團結一致(6節)。
以斯拉沒有因為百姓的景況,把自己和他們分開。他禱告的用詞是『我們的罪孽……我們的罪惡』。雖然他完全拒絕百姓的罪,他和他們親屬密切的關係,不能把他們棄之不顧,他負起承擔者的角色。
2.認罪(6-7,10-12,15)。
以斯拉沒有隱瞞現在或已過去的失敗,過去的責罰是他們罪有應得(7節)。人不能帶甚麼到神面前,只有他們的罪惡(15節)。禱文中,認罪佔了大部分,表明以斯拉沒有把罪輕易放過,就全神貫注在其他的事上。
3.準備改變(13-14節)。
若只是承認過去的罪,並沒有真正的價值,除非決心將來不再犯罪。以斯拉在這裏撒了種子,在預備採取行動。他概括的說: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14節)
雖然說有『好的意願』不一定立刻產生好的結果,但那些順服神的靈而活著的人,卻是因此就得到幫助。(參羅八1-17,特別是9-11節)
4.相信神的慈愛憐憫(9節)。
「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有牆垣」:即安全而有保障之意。
以斯拉知道這群體需要改變,同時他相信神是慈愛憐憫的。
在以斯拉記裏,神的憐憫是複雜的。歸回的人從波斯獲得釋放,但是以斯拉仍然說『我們是奴僕』。只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其意義或許是,他們雖然獲得釋放,他們仍然很少政治權力,他們仍處於附庸的地位。
神的怒氣只是眨眼之間,但恩典卻是一生之久的,很多的詩篇記載詩人的禱告,都是肯定他們的神是一位憐恤的神。當人向後望過去的日子時,就不得不承認,神並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以斯拉的禱告正是一個追憶神恩典和人民經歷痛苦的禱告,對以色列民來說,實在是很大的提醒。
《離絕罪》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拉九1)
這真是事實,首領們也與周圍的人們聯姻離婚。當聖潔的族類混雜了,必然污穢。這尤其令人心悸,因為他們列祖因玷污而遭神刑罰,被擄七十年。現在正該走向復興的道途,而有須重新潔除罪惡。
這使以斯拉十分憂苦,他只有向神傾吐。這對我們確是重要的教訓。與神相交,會擦乾許多眼淚,卻又引發許多眼淚。我們不再依世界的意思而憂愁,卻因主內心的憂傷而有重擔。
在這末世的時期,神的兒女與世界的交往似乎越來越近。在家庭生活、娛樂、書報等,我們好似沒有多加選擇。
信徒尋找逸樂,也似乎認為無可厚非的事,我們其餘的人也無所謂,沒有放在心上,也不會撕裂衣袍,這些對我們沒有什麼關係。
我們應該學習基督的樣式,將自己分別出來。主常到聖殿,也承認愛國的意識,並且接受別人的邀請到大戶人家。但是祂的心與言談仍以父神為中心,我們也要走到營外就了祂去!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明明是百姓犯罪,以斯拉為何把自己包括在內?你學到甚麼功課?
2.以斯拉的禱告包含哪四個重要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