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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貳、以斯拉帶領的歸回(七10~十44)
六章和七章中間相隔六十年,以斯帖記所記載的危機事件,就是發生在這六十年的時間內(參四6)。第一節所說的「這事以後」,即第六章之事件的五十七年後,距第一次回歸已經八十年。。
所以,1-6章是第一部分,7-10章是第二部分。這兩部分有如下的差異:
1.第一部分是以古列王的諭旨作開始;第二部分是以亞達薛西王的諭旨作起頭。
2.第一部分的中心人物是所羅巴伯;第二部分的主角則是以斯拉;兩部分都仔細地列出回歸者的姓名,及帶回耶路撒冷的聖器皿。
3..第一部分記載著先知哈該及撒迦利亞的工作;第二部分記載著先知和文士以斯拉的工作。
4.第一部分結尾時,最重要的事情是聖殿重建了;第二部結尾時,是百姓再一次分別為聖。
一、以斯拉這個人的簡介(七1-10)
這段經文有兩個明顯的主題:
第一個是主的安排,就是君王的動機和心意也是如此。以斯拉之所以能上耶路撒冷、執行使命,受這位君王照顧,是『因耶和華他上帝的手幫助他』(6節,參六22)。
第二個主題是從被擄中得釋放。正如在主前538年被擄的從巴比倫歸回,現在八十年以後,又一次新的浪潮,包括祭司,利未人,及其他聖殿人員(7節),伴著以斯拉,返歸故土。
二者的前景,都是主手的能力,完成祂的旨意。
(一)以斯拉的世系(1-5節)。
「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1節)
「西萊雅」:主前586年猶大被擄時的大祭司(王下二十五18)。本段的家譜共記有他的先祖16人,直溯大祭司亞倫。
以斯拉在亞達薛西年間開始活躍,具有祭司的身分。以斯拉必須有一定的資格,他的使命才能得到認可,他的行動才可能有法律上的效力。
以斯拉和耶書亞(三2)不同,聖經沒有提到他是大祭司。但身為亞倫的後裔(參代上六5-53),依然證明了他有顯赫的家世。
他是西萊雅的後代,西萊雅是主前586年聖殿被毀之時的大祭司(王下二十五18)。這家譜沒有提及耶書亞,很可能是因為他屬西萊雅另外一系。
以斯拉返國的年分,一般相信為主前458年。但因本節只記「亞達薛西年間」,而波斯王叫這個名字的共有三人,故引起了一些年代解釋上的困難。若為亞達薛西一世,以斯拉返國便在主前458年,本章所記的事距聖殿重建完成,中間已隔了差不多60年。
(二)有關以斯拉的陳述(6、10節)。
以斯拉來自巴比倫,是熟練的文士,熟悉律法,蒙神幫助,蒙王應允。
「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神的手幫助他。」(6節)
「敏捷的」:「迅速的」、「熟練的」。
「文士」:本是君王旁邊的文書官,被擄歸回以後成為研讀和教導聖經的學者之專有名詞。而以斯拉有可能同時身兼政治及宗教職務,也就是身兼波斯帝國的文士或書記。
「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表明以斯拉這次帶領百姓回歸耶路撒冷可說是自動請纓,他帶著使命要回去,在屬靈上幫助以色列人(參10節)。
傳統上,祭司在專職擔負有關崇拜的事務之外,也擔任教導律法的任務(參申卅一10以下)。從這方面來看,祭司以斯拉擔任教導律法,是理所當然的事。
在被擄時期,祭司不能執行祭司任務;教導律法,成為他們主要的事工。但這不是他們獨佔的工作,因為傳統上,有一批稱為『智慧人』的,與祭司和先知並列為三大類教導者(耶十八18)。
以斯拉被稱『文士』,也是屬於這些人的一類。
(三)年代小註(7-9節)。
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一月一日以斯拉領導歸回,五月一日回到耶路撒冷。以斯拉被派回猶大地這件事應該是發生在第四章(7-23節),以及尼希米修城牆(尼一1)之前。
這些事件如果發生在亞達薛西一世任內,亞達薛西王第七年就是主前458年。上一章所述事件至今已經差不多有六十年的時間。
以斯拉的出發日期是正月(尼散月)初一日,即公曆四月八日,到達耶路撒冷的日期則是五月(阿布月)初一日,即公曆八月四日。這是春季至盛夏的乾旱炎熱時分,須沿最北的道路而行,繞過沙漠地帶,並得小心計畫路線,使回歸者途中不致缺水。
由此可知,這次上路是一年中最熱的季候,經過的路雖然迴避了荒蕪不毛之地,是經行人踩出來的一條路;但不可避免的,常有盜賊出沒。記錄這次旅程將面對的危險,更清晰地出現在八章(八22)裏。
本段因預期在此次旅程中,要克服歸國的各種阻礙,和照顧神的百姓。這句話就顯得格外有意義,『他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以斯拉)』。五月初一日他們就到達耶路撒冷(9節)。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節)
以斯拉是模範教師,也是改革家。在教導他人之前他先以身作則,實踐之前先研究聖經找出明確的指南。本節表明具有宗教領袖才能的以斯拉,決心進行靈性改革。
二、亞達薛西王給以斯拉的諭旨(七11-28)
本段經文也是用亞蘭文寫成。王允准以斯拉一切的請求,因為神的手指示王一切。
王下旨准以色列民歸回(11-13節),帶回奉獻並律法書到耶路撒冷(14-18節),吩咐河西庫官供應以斯拉的需要,更將權柄賜予以斯拉(21-26節),難怪耶路撒冷的復興就在那一刻開始。
依照君王的諭旨,以斯拉使命的目的是:「要照著你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25節)
士師的工作,令人想起摩西同意將審判的權柄,交給其他的人(出十八13及以下的話)。這命令要求必須公正地把律法在人民中間執行出來。但是,審判官裁判再公正,如果百姓不知道律法的要求,怎麼能有一個公正的社會呢?因此以斯拉的工作並不輕省。
以色列和猶大百姓有一段歷史,他們老早已經忘記上帝的律法,所以在生活中信仰並未發揮實際的影響,在早期歷史中曾經有君王試圖改革,只是影響力有限。歷代志記載了這些事件,自亞撒(代下十四章)至約西亞(代下卅四至卅五章)。
(一)准許以色列人上耶路撒冷(11-13節)
這諭旨是亞達薛西王給以斯拉,准許以色列人跟隨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因著亞達薜西王的下詔,以斯拉帶領新的一批以色列百姓踏上了第二次歸回之旅。
巴比倫王藉著三次的擄掠,把約5,6萬名的猶太人遷移到米所波大米南部地區和地中海沿岸一代,這些人大部分是猶大社會的上層人士及其家族。除此之外,有些人雖然沒有被擄,但為了脫離惡劣的環境而搬遷到其他地方(耶四十四1)。
(二)命令以斯拉用王給的金銀來獻祭(14-18節)
亞達薛西王命令以斯拉用王給的金銀來獻祭,並遵神的旨意來使用剩下的金銀。
「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14節)
「王的七個謀士」:按照以斯帖記的記載(參斯一14),波斯王倚重的樞密院,由七名親王或參謀組成。故此,以斯拉所擔任的這種調查性任務,由王和謀士的名義下達是很自然的事。
「你手中神的律法書」:可能就是摩西五經或者包含更多的經卷。
以斯拉從國王、謀士和巴比倫的人民之處得到經費。所得金銀的總數,規定用於購買祭牲,但剩下的由以斯拉自定用途(15-18節)。
祭牲的清單,以及附加的素祭、奠祭(17節,民十五2-10),顯示波斯人在起草撰寫諭旨之前,必已諮詢過猶大人的專家。
(三)將聖殿用的器皿要交給聖殿用(19-20節)
「所交給你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神面前。」(19節)
「器皿」:可能是第一次歸回時未得到回收的器皿。
亞達薛西王命令以斯拉將聖殿用的器皿要交給聖殿用;此外,聖殿所需要的其他東西,你都可以從國庫取用(20節)。
(四)要求當地政府儘速滿足以斯拉的需求(21-26節)
亞達薛西王稱以斯拉為「通達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命令河西當地政府,儘速滿足以斯拉對聖殿獻祭的需求(21節),並且為神職人員免稅。這些需求概括如下:
1.供給大量的物資(22節):
亞達薛西王下達行省官員的配給數量雖有規範,這裡所記的額度卻高得出奇:銀子三又四分三噸、小麥六百五十蒲式耳、酒六百加侖、油六百加侖、鹽無限量供應。
這數字未必一定是按照聖殿運作的需要推算出來的。真正的原因,是一種誠意的表達,希望以足夠的數額轉離以色列神的怒氣(23節)。
2.聖殿工作人員免稅(24節)
「我又曉諭你們,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
「歌唱的」:從古代開始,希伯來人就有用歌聲告白信仰的習慣。大衛在耶路撒冷立了「歌詠的男女」(撒下十九35),所羅門增加了其樂隊的人數。聖殿中總是有專門的讚美隊,還有組成管弦樂團和合唱團的正式規定。
所有在聖殿供職的人都毋須納稅。豁免賦稅可能有一個理由:以斯拉的處境是他不為人所知,並且與外來勢力有關。免稅可以在耶路撒冷的聖殿社群中,幫助他得到一些支持。
3.允許任命官員(25節)
以斯拉得到授權在轄區內任命士師和審判官,他們根據神的律法,施行審判,並且保證社體中的各人,熟悉神的律法。這樣一來,司法系統就不會與他反對,政策亦能保證一致(參代下十九4-11,約沙法王的司法改革)。
4.授權執行處罰(26節)
如果有人不服從上帝的法律或這帝國的法律,必須立刻受嚴厲的處罰:處死,或放逐,或沒收財產,或監禁。
以斯拉得到如此的權力,表明不僅在宗教性事務上,而且在其他行政管理方面也行使了實際的領導權。以斯拉行使這種權力一直到14年後尼希米歸回時。
(四)以斯拉為君王施恩於他感謝上帝(27-28節)。
因著亞達薜西的全力援助,在起程之前以斯拉獻給耶和華的讚美。以斯拉從三處地方看到神施恩的手:
1.王准許修飾耶和華的殿。
2.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
3.神給以斯拉領袖的才能與恩賜。
以斯拉是位敏捷的文士,精通摩西律法,更是一位祭司,加上耶和華的幫助,難怪凡事亨通。教會中的精英分子也需效法以斯拉,為教會效力,致能經歷與神同工的好處。
《堅強的本錢》
「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拉七28)
以斯拉承擔的工作十分艱巨。他領導人民經過困苦的曠野,又運送聖殿金銀的器皿,又要安排官員在河西的地區供職。他極需要力量,但在他心中卻有單純的信念,神的手幫助他,足以使他堅強。
人若認清大能的神囑託他工作,他就毅然去作,他的能力是無可抵禦的。當神的仁愛與權力臨到他,他心中必有這樣的衝勁。有一個老兵得著將軍的命令,去從事一項十分艱巨的人物,他說:「報告長官,我必全力以赴,但你要先以常勝的手握我的手。」
試想這位全能的主,祂將洋海放在手心,又將天幕拉開。祂也曾被釘在十字架,賜福給疲倦的受苦者。祂現在手持這本神妙的書,以七印封住。祂曾以手扶住彼得,又輕撫嬰孩的頭。
這手曾加力量給你,使你能從事超你力量的工作,這工作卻是神給予你的呼召。
你只管向前,你必有力量能夠堅持。祂必引領你在君王首領面前,所以你不要懼怕,祂必保守你除去一切的危險,使你逃避仇敵的火,人無法從父的手中將你奪去。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六章和七章中間相隔多少年?以斯拉記可分成哪兩部分?兩部分之間有何差異?
2.以斯拉如何感謝神?這個示範讓你學到甚麼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