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六、聖殿完工(六1-22)
河西總督達乃上本奏告大利烏王,得到回覆是超過以色列人期待的,正如撒迦利亞、哈該兩位先知的勸勉話。當他們走上信心的道路,困境就一一化解。
(一)找回原詔旨(1-5節)
本段記載大利烏王找到古列王准許建殿的詔令備忘錄。
河西總督達乃上奏要求大利烏王的指示,立刻引起了整個皇城的騷動,國王下詔尋查舊時古列的詔令(1節),最後終於在以前瑪代首都亞馬他的宮內找到(2節)。
尋找多年前的詔令是一個相當耗費工夫的工作,為何大利烏王願意這樣大費周章,實在是令人百思不解!唯一能夠解釋的就是神的催逼。
從聖經以外的資料,我們知道古列王按著季節,在幾個都城中,輪流居住。在夏季,他選擇亞馬他。在這城發現的亞蘭文重要諭旨,與他統治整個帝國後,第一個夏季在那裏居住的事實(主前538年)是互相吻合的。
所找到的古列王的諭旨存有亞蘭文的備忘錄,這些可能屬於庫房記錄,敘述古列王授權從王庫中撥款重建聖殿,還有指導怎樣建造(3-4節),並且,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帶到巴比倫來的金銀器皿,也要歸還耶路撒冷的聖殿,放在原來的位置(5節)。
「古列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神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3節)。
「獻祭之處」: 可以翻譯為「將來要獻祭之處」。
「堅立殿的根基」: 這是以賽亞預言的成就,「論古列說:他是我的牧人,必成就我所喜悅的,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發命立穩聖殿的根基。」(賽四十四28)
「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這規模要比第一聖殿六十乘二十乘三十肘還要大(參王上六2)。可能是當時古列想要藉著建造比所羅門聖殿更大的聖殿炫耀自己,而作出的援助計畫。
其實,著手動工的聖殿規模要比過去的聖殿寒酸得多(三12)。這份文件中只有高寬而沒有長,似乎是文件受損。
比較本段經文(3-5節)這份亞蘭文諭旨和一章(一2-4)所記,可以發現這一份諭旨比較嚴肅、公式化,而且沒有提到耶和華。一章是向百姓宣布的諭旨,這裡則是官方存檔的備忘錄。這「備忘錄」由亞蘭文寫成。
(二)依旨再建(6-12節)
大利烏王命令官方提供資源協助建聖殿與獻祭,並將懲罰違令者。
於是大利烏王降旨,要求達乃保護建殿工程,不可攔阻(6-7節);並且要求「急速撥取貢銀」,提供以色列人建殿資源、材料;甚至要求需供應聖殿工程結束後的獻祭大典(8-10節)。
「我又降旨」(8節):文字上可解釋為「由我再一次降旨」。
「從河西的款項中」(8節):表示經費是由河西那邊所徵收的稅款中撥出來,而非中央庫房。
大利烏王的聖旨,是引證古列王的話,並給與新的諭旨地位。這是把前朝的政令,重新肯定,應用在十八年後新的形勢。
我們歸納大利烏王的新詔令如下:
1.聖殿工程必須速速進行,不可攔阻、不可打折扣(7、12節)。
2.速撥取河西貢銀作為經費(8節)。這撥款必定使達乃感到震驚,因為那是從他轄區的款項中撥取的。
3.必須供應聖殿完工以後獻祭的牲畜、相關用品(9-10節)。
這命令還加上罰則,說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樑木,把他舉起,懸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為此成為糞堆(11節),表示這是勢在必行的命令。
當大利烏王知道古列的諭令內容後也頒令再次重申,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他有責任延續波斯對少數民族的統治制度;另一是波斯王的諭令一旦頒佈就不可以撤回(斯一19 ,八8)。
他下令「天天」供應猶太人獻祭所需要的東西(9節),表明是希望以色列人能為自己和子孫禱告(10節)。
(三)殿工完竣(13-18節)
波斯官方遵王命提供資源建造聖殿,猶大人也盡力修造,聖殿於大利烏王第六年(主前516年),亞達月初三日完成。依照摩西律法在聖殿中事奉神。
停止了十多年的工程,一旦阻礙除去,那些心靈中久為聖殿憂心的以色列民就都奮然而起,為聖工加倍踴躍努力。果然,聖殿復建工程僅在兩三年之間就順利竣工。
「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15節):西元前五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於哈該和撒迦利亞傳講信息後四年半完工,距離猶太人開始重建聖殿有二十一年之久。差不多是聖殿被毀後七十年。
「這殿修成了」(15節):這殿至今通稱「第二聖殿」。在這之前,以色列人歷經七十年沒有聖殿和獻祭體系的日子。而這個第二聖殿總共經歷了五百多年後,經歷了不斷的維修和重建。最後被希律重建的宏偉建築取代,就是主耶穌時代的聖殿。最後於西元七十年被羅馬人摧毀。
此刻,一位「新的古列」完成了他偉大的前人所開始的工作。本書第一段(一至六章)的結束,完成了本書一開始的話。
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學到一個寶貴功課,不管是個人,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歷史,神常會介入,有時是明顯易見,但更多時是過後才發現的。在我們這個末世的時代,人心惶惶,災禍連年,更需以信心倚靠、等候主。
今天學習到的真理,最好謹記在心間:人的自由不能取代神的計畫,他是永不失敗的。
經過十數年無數波折,聖殿終於重建完工,會眾的喜樂可以說是非筆墨所能形容。他們按著律法書所教導的獻上奉獻禮、贖罪祭,又守逾越節、除酵節(18節),意味著以色列民恢復真正的崇拜,將榮耀歸與神。
這慶祝分為兩部分:第一,奉獻聖殿(16-18節);第二,守逾越節(19-22節),表明根據以色列最古老的節期舉行的定期崇拜(出廿三15以下)得以恢復。
奉獻的意義是為紀念所羅門聖殿(代下七章),雖然二者相比有顯著的差異。所羅門時代獻祭的富有,對比之下此時顯得貧乏得多(比較17節與代下七5)。不過程序的安排大致上是一樣的。
在安排祭司和利未人時,他們小心做了安排,不敢有誤。歷代志的記載,也是如此(參代上十五12-15)。他們當中有大喜樂(16、22節);歸國者在禮儀上或有簡化;但是他們認識他們的上帝。
很早以前,上帝揀選作為祂名字的地方,現在得以重建,正是上帝為忠信子民預備作大事的記號。
歸回的喜樂,像一切虔敬的喜樂一樣,是肅然起敬的。他們在奉獻禮時的獻祭,兼具有贖罪祭的形式(17節)。這種祭,是為罪人的悔改及祈求赦免(參利四13-21)。
因此,這慶典,一方面往後回顧,一方面向前展望。回顧是因罪帶來了審判,現在憂傷痛悔;展望是因來到蒙恩的時代,蒙釋放他們的上帝眷顧。這種對比,是靈性恢復健康的表徵。
(四)守逾越節(19-22節)。
他們守逾越節,因為從巴比倫獲得拯救,有許多地方,與守逾越節以記念從埃及獲得拯救是相似的。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角度看。我們已經注意到,歸國的人有一種排拒外族人的趨勢。他們小心地把當地其他居民,分辨清楚(四1以下);從一開始,他們就很清楚,上帝救恩的目的是藉他們延續。
我們現在將這觀念,更稍為推進一步,這裡使用『以色列人』的名稱,指歸回的人(21節,參16節),只有他們可稱為上帝的百姓。
但是,這並無狹隘的宗派主義,因為吃逾越節羊羔的人,不只是有被擄經驗的人,並且『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人』(21節;參尼十28;出十二48)。那就是說,猶大『外邦』的居民,準備與歸回的人認同,一同事奉主,事實上就歸屬他們了。
從這裡所記載的,我們發現,今日的上帝子民也是這樣。
藉著許多世紀以前,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使我們建立了信徒的身分。也就是說,信徒就是那些宣告與十字架與復活發生關係的人。就好像這些歸回的人,是藉著從巴比倫獲得拯救的自我身分證明相似。
《神在做工》
「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修成了。」(拉六15)
神的百姓建造神的殿,並沒有向王申請物質的供應,並沒有要求保護,不需要,也不應該那樣作;古列王的原旨中,也只提到供應建造的經費,歸還聖殿被擄的器皿。
是仇敵反對的結果,使大利烏王錦上添花,更加上供應獻祭的需用,和祭司的需要。仇敵是要阻擋建造的工作;王反而使建殿的工作,加快了進行的速度,增進了穩固的保守。
何等的奇妙!神藉著仇敵的手,作成了這一切的事,對選民的信心,是何等的鼓舞!
建殿的工程恢復以後四年,「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聖殿修造完成(該一5)。事工的順利,完全是神的恩典(拉六15-16)。被擄歸回的人,奉獻聖殿歸神,距主前586年聖殿被毀,幾乎正七十年。
多少時候,仇敵的勢力囂張,阻擋神的聖工,看來無法突破。但有上面來的非常幫助,會忽然臨到。在想不到的時候,神感動君王的心,成就祂的旨意。
更奇妙的是,像諷刺一般,竟然是仇敵促成這幫助的來臨。如果神的子民,在遇到困難的時候妥協退縮了,或設法去尋求人,就失去看神的大能彰顯的機會。我們當仰望神,行在祂的旨意中。
–節錄自于中旻《以斯拉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河西總督達乃為何要上本奏告大利烏王?得到怎樣的回覆?這結果如何幫助你?
2.聖殿的建造完工,可歸納那些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