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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五、猶大的亞瑪謝(十四1-22)
(一)王朝總評(十四1-7)
本章的主角是猶大王亞瑪謝,他可稱為一位「虎頭蛇尾」的耶和華跟從者。一開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可惜他並不像他的先祖大衛王,而是仿效他的父親約阿施(1-3節)。心不專誠,沒專一跟隨神(代下二十五2)。
他沒有拆毀山丘上的神廟,人民仍然在那裡獻祭燒香(參十二2-3)。一鞏固了政權,就處決了那些殺他父王約阿施的臣僕,只是並沒有殺他們的兒女。他遵照摩西法律的命令:「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4-6節)
亞瑪謝在死海南部的鹽谷殺了一萬以東人,又攻下西拉城,把它改名叫約帖(7節)。亞瑪謝並沒有專心遵行神的律法,除了沒有拆毀邱壇外,還在擊敗以東人之後敬拜他們的神像(代下二十五14、20),這是導致他失敗的原因。
後來,亞瑪謝不但敬拜他在以東人那裡擄來的神像,並且威脅那個責備他之先知的性命(代下二十五15-16)。這是他踏出第一步的錯,一個敬畏神的人,所行卻跟不認識神的人無二致,神若是愛他,怎麼可能輕輕放過?
神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必不以有罪為無罪(出三十四6-7)。
(二)猶大與以色列爭戰(十四8-16)
亞瑪謝約戰以色列王約阿施(8節),是他第二步的錯處。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回他的話,用寓言來奚落他,以挫其銳氣。約阿施把自己比作香柏樹,而亞瑪謝只是棵無足輕重的小荊棘,不堪一擊(9節)。
最後警告說:「你打敗了以東人就心高氣傲,你以此為榮耀,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10節)但亞瑪謝執意開啟戰爭,也就是南國的失敗是咎由自取(11節)。
猶大軍隊被打敗了,亞瑪謝被擄;約阿施進軍耶路撒冷,又把以法蓮門到角門約兩百公尺長的一段城牆都拆毀了。再把聖殿裡所有的金子、銀子、用具,和王宮的財寶都帶回撒瑪利亞,並擄走了一些人質(12-14節)。
歷代誌記載此事時,認為這是亞瑪謝尋求以東的神的刑罰(代下二十五20),也就是說,北國是扮演代替耶和華教訓者的角色。
事實上猶大王約阿施最後一年(王下十二17-18),距此時大約五、六年前,亞蘭王哈薛才剛剛掠奪了耶路撒冷的金銀。
另外,以色列人掠奪聖殿讓人覺得很奇怪。事實上除了亞哈王朝以巴力為國神之外,其他的王基本上還是敬拜耶和華的,但他們居然如同外邦人一樣擄掠聖殿。看來耶和華信仰在以色列已經完全淪為一個形式了。
約阿施擄走的「人質」,並非是為要求戰爭賠償的抵押,而應當是將高級臣僕擄去,以保證南國將來不再越軌反攻。
若被擄作人質者包括聖殿人員在內,則可能其中有些聖殿歌手被擄到北國,他們盼望回到神的殿中,因此寫作了諸如詩篇四十二至四十三篇的詩篇。
《善惡之間》
讀歷史若只讀表面,容易讓人百思不解。南國諸王算是好王,大部分時候敬畏神,但是下場似乎不甚理想;北國諸王沒有一個好王,但是卻常有上帝特別的恩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南國算不錯的王中,約阿施是被暗殺而亡(王下十二20)、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是跟北國約阿施打仗,卻大敗而歸,甚至被擄。
而約阿施卻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仍然去行。』(王下十三11)但是他卻攻無不克,大大擴張以色列版圖(王下十四25節)。
要解釋這樣的迷惑,必須要從「善、惡」兩端來解釋,如易經所說:「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先說南國,雖然為善,卻嫌不足。約阿施的失敗跟他的「偏離」直接相關。亞瑪謝為何也失敗?他不但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甚至為父親報仇時,還存有憐憫(6節)。
亞瑪謝的罪行就是敬拜他在以東人那裡擄來的神像,並且威脅那個責備他之先知的性命。一個敬畏神的人,所行卻跟不認識神的人無二致,神若是愛他,怎麼可能輕輕放過?
神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必不以有罪為無罪。
再說北國,雖然為惡,但惡外亦有善。
南北兩國的爭端是從南國而起,因南北邊境的糾紛(代下二十五7-10,13),南國向北國下戰書。北國約阿施要求免戰,但不為亞瑪謝所接受,執意開啟戰爭,也就是南國的失敗是咎由自取。
歷代誌認為這是亞瑪謝尋求以東的神的刑罰(代下二十五20)。也就是說,北國只是扮演神行公義的器皿而已。就如同後來的歷史所記,神興起亞述懲罰北國;又興起巴比倫懲罰猶大。並非亞述、巴比倫更好,他們只是神的器皿。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亞瑪謝本是敬畏神的,後來出了甚麼問題?
2.亞瑪謝為何堅持與以色列戰爭?結果如何?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