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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王朝其餘的歷史(王上二十二41~王下十36)
(一)猶大的約沙法(王上二十二41-50)
這段記載是尾聲,好像縮時攝影般,把兩個王朝做個小結。
列王紀上在這裏結束,但並不代表一個時代的終結,以色列人仍分為南北兩國,以色列國拜偶像之風仍盛;南方的猶大明顯跟北國不同,只是仍是為善不足。
以色列王亞哈在位的第四年,亞撒的兒子約沙法作猶大王(41節)。約沙法大概在西元前872-848年作王,前三年是跟父親亞撒共同執政,這裡所記載的應該是他單獨執政的開始(西元前869年)。
南國猶大國亞撒是一個得神喜悅的王,執政達四十一年之久。而他的兒子約沙法也是一個正直的王,他致力與北方修好,南征北討,又建船通商,這顯出他是個有才幹的人。
他消除了國中大部分偶像,孌童也清除了(約沙法的父親亞撒已經除去孌童,此處指的,應該是繼續完成亞撒沒有清除完畢的餘孽。)被稱作:『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仍為除去,人民仍然在那裡獻祭燒香(42-48節)。
後來以色列的亞哈謝王提議,讓他的屬下跟約沙法的屬下一起去營商;可是約沙法拒絕了(49節)。
亞哈的兒子亞哈謝是個道德敗壞的巴力崇拜者,但約沙法最初還是與亞哈謝在出海通商上合作。後來,先知以利以謝施加壓力,預言這次合作是神所厭惡的,約沙法才停止合約(代下二十35-36)。
事實上約沙法是耶羅波安以來,第一個與北國以色列關係良好的南國君王。甚至還為他的兒子娶了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代下十八1),而使他們之間的聯盟更形堅固。
歷代誌對約沙法的治績有更詳盡的說明:「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又在猶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裡設立審判官。」
他要求這些審判官:「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他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代下十九4-7)
約沙法即位之初便擔起教導的使命,帶領人民歸向神,開始了靈性上的復興。他並呼籲除去腐敗,改革司法,以主要的防禦城市甚至更大的居住地為中心,重新任命地區或省級法院審判官。
他所選立的審判官,都是那些能夠根據耶和華神所吩咐有關行政之律法(代下十九5-7),來主持民事(稅收)及軍事(徵召)事務的人(參:申十六18-20)。
(二)以色列的亞哈謝(王上二十二51~王下一18)
本段經文簡介了亞哈謝作北國王的事,此王的行徑未脫乃父亞哈和乃母耶洗別的本色,且學效耶羅波安,敬拜偶像,任憑異教之風流行。
1. 王朝總評(王上二十二51-53)
北國以色列王的所作所為幾乎是乏善可陳,亞哈兒子亞哈謝作王僅兩年,卻已足夠觸怒耶和華了。他與先前的王一樣敬拜偶像,也使百姓離棄神。其實以色列從分裂以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為王開始,就已走上滅亡之路了。
從兩個王朝的表現,我們可以知道,人生的生活方式是一種抉擇,我們讀的雖然是君王的記錄,事實上也是我們自己的故事。
這些君王好像是我們人生的一面鏡子,因為我們的人生也有不同的偶像。任何取代神位置的東西,那怕是夢想、事業、金錢、名位、嗜好,都可能成為取代神的偶像。
要遠避偶像,選擇神所喜悅的生活方式。讓我們從歷史汲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平行經文》
聖經的經文,若是在聖經其他地方出現,就稱做作平行經文,主要的平行經文是人物、事件跟句子。這些平行經文有些完相同,有些可能有若干差異。在研經的時候,不可以忽視這些平行經文,以免產生偏差。
比如今天的經文,『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49節)若是不對照歷代誌,釋經上就明顯的不足,甚至產生偏差。
當我們對照歷代誌,就發現原來是先知以利以謝施加壓力,警告說這次合作是神所厭惡的,約沙法才沒同意繼續和亞哈謝合作(代下二十35-36)。這樣的理解,在釋經上會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當然,平行經文也常出現一些衝突、矛盾的記載。這種差異可稱做表面的矛盾,這時候,就需下功夫去解釋,找出正確的答案。透過正確的解經原則,基本上都會有明確的答案。
不可以因為兩處經文看起來不同,就認定聖經記載是錯誤的,或是用自己的方法強解。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約沙法王為何被稱作:『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2.甚麼是平行經文?解釋聖經為何一定要參考平行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