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8. 所羅門施行報復(二13-46)
所羅門清除異己的舉動,被認為是堅立國度必須的過程(12節;參46節)。也就是表示大衛王朝的結束,以及所羅門王朝的開始。
他報復的行動似乎是一個合法的過程,大衛似乎早早預見到這個必然結果,因此囑咐他的兒子,要使用他的智慧及判斷力(6、9節)來作判斷決策,謹慎及憐憫也不可少(7、26-27節)。
但是,所羅門的作為或許不一定都是有智慧的,因為他最終還是造成大衛王朝分裂的禍因。
(1)亞多尼雅(二13-25)
亞多尼雅的緩刑取決於他不行惡,亦即不反叛(一52)。雖然他接受他未能繼承王位的事實,也承認這事是「出乎耶和華」,卻又強調:「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15節)
他托拔示巴求所羅門賜書念女子亞比煞為妻,雖口中說所羅門得國出乎神意,但心有未甘。要求娶前王的妃嬪(17節)等於要求王位(撒下十二8;十六20-22),並繼承原屬大衛的一切,因為擁有宮廷中的婦女是國王的權利。
所羅門智慧過人,明白弦外之音,用反譏的口吻說:「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亞多尼雅可能篡位之威脅是因為他有長子繼承權,他有祭司及軍隊的支持(22節),再加上要求王的妃嬪或妻子均能使篡位合法化,這些都導致所羅門的恐慌。
所羅門至此已無選擇餘地,只有把他處死。所羅門判他死刑,並指著耶和華的名重重地起誓(23-24節)。這是一個你死我活的誓言,他若不施行死刑,則會導致他自己及其他人的死亡。
(2)祭司亞比亞他(二26-27)
因為亞比亞他支持亞多尼雅(一7,二22),因此也必須受到對付。所羅門革除他祭司職分,歸田祭司城亞拿突。這是因他與大衛的特殊關係而得到寬容憐憫。
他的父親及家人為了維護大衛而被掃羅所殺(撒下十五24、29;撒上二十二20-23)。大衛被押沙龍迫走時,亞比亞他和撒督都有意抬著上帝的約櫃與他同去,但由於大衛的要求,他們留在耶路撒冷負責通風報信的任務。
他唯一的罪狀是做了所羅門的哥哥的輔佐。在所羅門的記錄冊上那是死罪!
亞拿突距離耶路撒冷只有不到五公里,是約書亞記廿一章所詳細列出的祭司城邑之一,它是後來先知耶利米的家鄉。
(3)約押(二28-35)
亞多尼雅被殺後,他的附從者當然是風聲鶴唳,繼祭司亞比亞他被革職,矛頭就指向約押。亞多尼雅抓著祭壇,似乎暫時避過大難,約押也學了這一套。授王之命的比拿雅果然不敢動手,只好請示所羅門王(28-30節)。
所羅門還是決定殺約押,罪名是他流無辜人的血,明顯的,這是履行大衛的遺命(二5)。所羅門認為約押謀殺了兩個人是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唯有這樣,他的家與國,才能從耶和華得平安(31-33節)。
約押之死雖然是罪有應得,但是,他的死也看見人性的暗黑面。
大衛既然認定約押是流無辜人的血當死,就應該自己執法,不應假手兒子所羅門;所羅門本可名正言順地以叛國罪執法,卻又以亡父遺命賦予的口實做罪名而殺之。這對父子可說是一丘之貉。
所羅門仍讓約押歸葬自己祖墳,也算留給約押尊嚴。死無葬身之地對死者及其家人而言是奇恥大辱(王上十三22;耶十六6)。
(4)示每(二36-46)
所羅門為了完成大衛的遺願,最後必須除滅示每,他是便雅憫人,與掃羅有關,曾經咒詛大衛王。大衛曾經暫時地放過他(撒下十六5-14),但是卻要所羅門追究罪責(8-9節)。
所羅門先將示每限地居住於耶路撒冷之內,再尋找合適理由治理他。目的似乎是要將他與他在巴戶琳的產業隔絕,製造一個仍一墜落的陷阱。這畫地為牢的刑罰,示每迫於現實只能同意(36-38節)。
所羅門終於等到示每破壞承諾的理由,因他離開耶路撒冷,去非利士人之地找回逃跑的僕人。作者又一次地暗示,所羅門又一次,義正詞嚴的執行公義的審判,示每只是罪有應得(39-44節)。
『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46節下)
這節經文重新肯定所羅門在三年的統治後堅定了他的國位,正可與大衛王朝結束時的情況作一比較(12節)。因為沒有一個王國在離開神的律法時仍然能夠成功的(撒上十三13),因此這節經文為所羅門的王朝作了一個恰當的註腳。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亞多尼亞被處死的主要理由是甚麼?所羅門的理由充分嗎?為什麼?
2.所羅門王如何對付自己的仇敵?又如何處理父親遺命的宿敵?這些處理有何正面與反面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