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章主題是神子救主豐滿彰顯的原則。
一、變水為酒(1-12節):在死亡中供應生命。
本段經文記載主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在迦拿使水變成酒。
「第三日」(1節),指主耶穌往加利利遇見腓力和拿但業之後的第三天。如此看來,前面至此(一19至二12)的事蹟,是在一週之內發生,而以變水為酒的神蹟為這一週的總結。
『迦拿』位於拿撒勒以北約十四公里,是拿但業的家鄉(約廿一2)。一般認為,主耶穌的母親是主辦婚筵的人的親屬或好友,受託協助照管筵席的事務(參3,5節)。這就是為何馬利亞會在酒用盡時向耶穌求援的原因。
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暢喝『喜酒』。
「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4節)這是一般讀經的時候不容易了解的一句話,耶穌為何如此回答?
「母親,」原文是『婦人』,並無不敬的意味,而是一個尊敬、親密的稱呼。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乃猶太人的慣用成語,意思是:「為甚麼不讓為來作決定呢?」這是拒絕她以主肉身母親的地位,想越權指揮神子的行動。
從這句話也了解,酒用盡了也不是馬利亞的事,只是她不願意家主人受窘,甚至變成親人的笑話,想盡一份心意罷了。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在此是指父神尚未有清楚的指示。
主耶穌一生的服事都是以天父的旨意做依歸,祂不越過天父的旨意。若是不明白天父旨意,祂就會禱告尋求,直到明白為止。所以他拒絕在這時聽從母親的吩咐,寧願等候天父的時刻。
馬利亞對主耶穌答話的反應,顯示她接受主的糾正,知道理當由祂作主,而非由她作主。所以她吩咐僕人: 『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5節)後來,主耶穌行了第一個神跡,這個神跡有屬靈上特別的意義。
婚筵舉行的地方,有「六口大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6節),共約二、三十加侖,猶太人用這些水來做潔淨用途。
耶穌叫用人「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立即倒滿了。主便吩咐用人「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嚐了「那水變的酒」,發覺有些不尋常的事情發生了,他「不知道酒是哪裏來的」,只知酒質上好,立即「叫新郎來」(7-9節)。
管筵席的責備新郎不懂得變通。因為婚筵的慣例都是先奉上好酒,讓人未醉時能嚐真味,享真樂。然後,待賓客喝飽食醉,無法分辨酒的品質好壞,便擺上次的。但在這婚禮,反而是好酒最後才奉上。
也就是說,耶穌以水變成的酒是上好的酒。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行此神蹟,耶穌「顯出他的榮耀來」,向世人證明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他的門徒就信了他」(10-11節)。當然門徒先前已相信祂,但如今信心加增了,更為全備。
婚宴結束之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離開迦拿,「下迦百農去」。他們只在那裏逗留了幾日(12節),之後,耶穌便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神蹟』的原文共有三個字:
1.『異能』(太十一20-23),指上帝的大能;
2.『奇事』(徒二19),指脫離常軌的事;
3.『神蹟』(本節),指從上帝而來的記號。
在約翰福音書裏,都是用第三個意思,就是『記號』來稱呼『神蹟』(參二23;三2;四54;六2,14,26,30;七31;九16;十41;十一47;十二18,37;廿30),這個字是在強調所作的事含有重要的意義,而不是它所顯的神奇現象。
對照馬太福音第四章,當主耶穌在曠野禱告四十天之後,祂餓了,魔鬼來挑戰祂:『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5)主耶穌拒絕了,祂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6)
祂行神跡是為證明祂是上帝的兒子,但不是為自己的肉體滿足,而是為了上帝得榮耀。約翰福音一開始就說明耶穌是上帝,所以,每個神蹟都在說明相同的目的,證明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補充說明: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這句話數次在聖經中出現,解為「我們有何共通之處?」答案是「沒有」。大衛曾兩次對他的眾表兄弟洗魯雅的兒子說這句話,代表他們根本不可能與大衛的靈命有何共通之處(撒下十六10,十九22)。
在列王紀下(三13),以利沙也曾對亞哈的兒子約蘭說這話,顯示他們的隔閡很深。污鬼也曾三次對耶穌說這話(可五7),反映出撒但與基督之間並無任何共通之處。
主耶穌對馬利亞說這話,顯示出祂無罪的神性與她有罪的人性根本互不相通,基督只聽上帝的意旨。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當馬利亞告訴耶穌說酒用盡了,耶穌如何回答?意思是甚麼?
2.在約翰福音書裏,『神蹟的涵意是甚麼』?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