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章主題: 神子救主是生命的光
一、行淫婦人被捉拿的事例(1-11節):光顯明人人都有罪
因住棚節已過(參七37),上耶路撒冷來過節的各地民眾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1節)。第二天清早,主耶穌從橄欖山下來,經過汲淪谷,再上城,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2節)。
耶穌是在節期結束的次日來到婦女院,就是庫房的所在地教訓人(參20節)。聖殿的庫房是到聖殿敬拜的人進進出出最多的地方,要吸引聽眾或教導人,再也沒有此這裏更合適的場所。
前一天祂站著發出呼召時,不是在教訓,是在宣告;現在祂回來了,他坐下來,代表他重新處在一個教師的地位上。群眾再度來圍著祂。
耶穌以教師的身分坐著,百姓圍繞在祂旁邊。那些宗教和道德的官長們(文士和法利賽人)突然帶著一個女人進來,當著眾人揭發她的罪行,她是正行淫時被拿的(3節)。
只是這樣的舉動顯然是不合理的。
首先是即便是公會的成員,也只能在公會開庭問審,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揭人隱私。公會的廳堂就與女院的相鄰,他們不在公會審問,顯然是別有目的。其次是行淫一定是兩人,為何只抓一個婦人?
顯然的,文士(就是那些抄寫及講解聖經的人)和法利賽人一伙,希望能用詭計,誘使主耶穌講錯話,以便用來控告祂。
他們就指證這婦人是在行淫時被拿,證據確鑿,無可推諉。然後他們提出問題質問耶穌:「摩西在律法上吩咐」,一個人若在行淫時被拿,就該用石頭打死他,現在該把婦人作如何處置?」(5節)
約翰很細心的告訴我們,他們說這話的動機是甚麼?「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衪的把柄。」(6節)他們挖一個陷阱,想讓耶穌跳下去。因為羅馬法律聲明,若非羅馬政府許可,不可以殺人;而摩西的律法說,她必須被打死。
祂對此要如何說呢?怎麼回答都必須承擔相當嚴重的後果。
假如耶穌要釋放她,他們會指責耶穌不按摩西律法而行(5節;另參利二十10;申二十二13-30)。假如耶穌說要將她治死,他們會向羅馬政府控告祂教唆或煽動他人謀殺,因為猶太公會並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
耶穌沒有立刻回應,他彎下腰,在地上畫字,然後直起腰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7節)
這是新約中惟一出現這個特別的字「沒有罪的」。它不僅是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犯過罪的」,而且更進一步說,「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祂這些話並沒有回答他們想問的,祂的意見與摩西的有何不同這個問題。他的意思好像在說:「我不和你們討論摩西。如果摩西的律法是這樣,就照這樣辦吧!我不討論律法或刑罰,但我要在這裏找那些可以執行這律法的人。」
然後祂又彎下腰來寫字,接著是聖經所記最榮耀又幽默的事情:『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9節)
他們全部都出去了,而且有趣的是,約翰說,他們是「從老到少」一個個的出去了。
我們看到的是甚麼呢?這位道成肉身之聖潔者,面對著一件人類最悲哀的事,是一位被定了罪的不潔婦人。她犯了罪是確定的事實。那麼我們看到的是甚麼呢?
照著祂所宣佈的原則,祂是惟一能向婦人丟石頭的,因祂沒有罪。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0節)
「婦人!」這個尊稱是耶穌在迦拿以及在十字架上稱呼祂母親的名稱,意思是『尊貴的夫人』,何等不可思議!女人回答了整個故事中唯一說的一句話:「主阿,沒有!」
然後耶穌做了最後的宣告: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1節)
主耶穌的反應與文士和法利賽人剛剛好相反,祂曾清楚指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三17)
然而,祂的饒恕並不等於縱容,祂吩咐那婦人「不要再犯罪」,很多人對他人的饒恕只是看重過去的景況,但耶穌在饒恕中,也給予人一個挑戰,要改變現有罪惡的生活,重新做起,開創將來,作一個完全的人。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這舉動有那些不合理之處?
2.他們要求耶穌做甚麼裁決?陷阱在哪裡?
3.耶穌如何回應他們的問題?這件事情你學到甚麼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