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主耶穌強調,他與父神緊密的聯合在一起,祂不能單獨行事,不能單憑自己的權柄、能力去做事。他順服父神的旨意,決定甚麼事該作,甚麼事不該作,故此,祂的判決不會因祂的利益而偏袒了(30節)。
救主的心思並沒有任何執意,祂的一舉一動完全順服父神,祂和父的關係和諧,與父完全的契合。
六、神子救主的五重見證:
在上一段經文,耶穌指出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是賜予生命者和審判者。究竟祂所說的是否真確?祂的見證是否可靠呢?在猶太人的文化中,要有兩三個人所作的見證才是可信的。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申十七6)「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十九15)
在這裏,耶穌提出了三個見證人來:
1.父的見證(31-32、37-38節)
首先,耶穌概述見證一事。他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31節)祂指出一個簡單的事實,一個人的見證在法庭上是不足為證的。另有一位作見的證,就是父神(32節,37節)。
父神差主耶穌到世上來,並為他見證。只是不信的猶太人「從來沒有聽見上帝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37節),因為他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38節)。
祂是那「另有的一位」,又是「差我來的父」。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有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參一32),約翰見到了,便知道祂是上帝的兒子。
2.施洗約翰的見證(33-35節)
耶穌在介紹完最重要的見證人祂的父後,便轉到約翰的見證。祂提醒那群不信的猶太人,以前他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聽他要說甚麼,而約翰的見證都是關於主耶穌基督的,他為那位本身就是「真理」的作過見證(33節)。
主耶穌提醒在聽道的人,祂稱自己與上帝平等,並不是單純靠人的見證。祂指出施洗約翰的見證,因為他是上帝所差派的,見證主耶穌就是彌賽亞,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34節)。
祂繼續說:「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34節下)祂將這些奇妙的實情說給他們聽,為要叫他們曉得祂是誰,好叫他們相信祂就是所應許的救主。祂對這群恨祂的人說話,但主心中對他們了無仇恨,祂只愛他們。
主褒揚施洗約翰,稱他是一盞「點著的明燈」,猶太人只是暫時歡喜,卻無真正悔改(35節)。約翰福音曾多次記載施洗約翰為主作見證(參一19-36,三27-36),但他只是「明燈」,燈的作用是照明和引導,指引人認識基督。
3.摩西的見證(45-47節)
猶太人把摩西看為是他們的辯護人和中保,但他卻會變為他們的控告者(45節),因為摩西的律法是引人歸向基督的,而他們卻違背了這個基本的意義。
摩西所寫的律法書,是要叫人順服上帝,遵守誡命,過聖潔和合乎上帝旨意的生活。其實,它真正的目的是引領人認識基督(46節)。然而猶太人並不明白律法的真諦,假若他們真能體會律法書的要旨,便會接受基督了(47節)。
4.除了這三個見證,耶穌另外舉了兩個附加的見證:
(1)基督工作的見證: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36節)
約翰的見證不是基督神性的最大證明。父神給祂所行的神蹟也見證祂,證明祂真是父神所差來的。
神蹟本身不能證明神性,但主耶穌所行的神蹟與別不同。
首先,祂自己有能力行這些大能的事。而且主耶穌不單能行神蹟,還能給門徒行神蹟的能力。再者,我們的救主所作的事,就是舊約預言有關彌賽亞的事。最後,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在性質、範圍及數量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2)聖經的見證: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39節)
猶太人視聖經就是一切,得到聖經就得到永生,但這是錯誤的態度。聖經本身不能給人生命,聖經的作用是引導人認識基督,只有祂才能給人永生。
舊約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臨。任何人研讀舊約時錯失這主旨,他便錯過了最重要的部分。
5.語重心長地提醒(40-44節)
猶太人不肯到基督那裏來得生命(40節)。他們不肯接受耶穌的主要原因,不是他們不明白福音,也不是他們發覺耶穌不足信。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本身的意願。人愛自己的罪多於愛救主,他們不願放棄罪惡的行徑。
主斥責猶太人不肯接納祂,但不要他們以為是因為他們不榮耀祂,祂就介懷。主來到世界,不是要受世人的稱讚(41節)。主不看重,也不倚賴他們的讚美,祂要的是父的稱許。縱然人拒絕祂,這也不減損祂的榮耀。
這裏追溯人為何不肯接受神的兒子。這些人「心裏沒有神的愛」,他們愛自己多於愛神。如果他們愛神,他們會接受神所差來的那一位(42節)。
主耶穌奉父神的名來,祂來到地上是要行父神的旨意,榮耀父神,並在凡事上遵從父神。只是猶太人並不願意接受。主耶穌預言有別人將會奉自己的名來,猶太人會接待他(43節)。主的話可能是指敵基督。
主再列舉猶太人不接受祂的另一個原因。他們著重同輩之間的嘉許多於上帝的喜悅,他們懼怕離開猶太教後,朋友給他們的逼迫。人要相信主耶穌,他必須要尋求上帝的喜悅多過於人的嘉許,他更需要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44節)。
歸納一下,猶太人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原因包括:
(1) 情願喜歡暫時的光(35節);
(2) 沒有上帝的道在心中(38節);
(3) 心中沒有上帝的愛(42節);
(4) 互相受榮耀,不求由上帝來的榮耀(44節);
(5) 不信摩西所寫的書(46節)。
人不願意相信的理由有千百種,但是相信只有一個理由,就是「謙卑」。主耶穌末了的話語重心長,願意我們的心眼打開,認識這位救贖的主,只有祂是我們的拯救。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耶穌指出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包括哪五重見證?
2. 主耶穌提出,人不肯接受上帝的兒子,有哪五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