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段約翰再一次複述以前已經提過好幾次的主題,就是在末日,惡勢力將全體齊集共同和上帝爭戰。這個敘述十分簡單,瞬息之間即告結束;上帝的得勝是既肯定又迅速。
3. 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7-10節)
當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裏被釋放(7節),並要出來到地上四方去迷惑一切與基督敵對的列國,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名稱是「歌革和瑪各」,人數多如海沙(8節)。
撒但從監牢裏被釋放之後,重拾迷惑各國的活動,活動範圍比前更大了。正如上述(十六13-16)的狀似青蛙的「污穢之靈」所作的,撒但將列國集合作最後一次的爭戰。
這裡的「歌革和瑪各」,與以西結書所提到的,不可彼此混淆。以西結書所說的瑪各,是以色列北方極處的蘇俄(參結卅九2),歌革是該地的領袖。
而這裡的「歌革和瑪各」,應該只是用來與以西結的記載連結,是末日戰爭的象徵性說法。象徵「敵對上帝的政治勢力」,並非真正指著什麼特定的國家或君王。
並且,以西結書所說的是千禧年之前的處境;這裏所說的,是千禧年之後的處境。
魔鬼招募了一大隊由不虔的叛徒所組成的軍隊後,便向那「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進軍。然而有火從天降下,將整隊軍隊燒滅了(9節)。
戰事即將開始,卻不見有爭戰。正如前面所記(十九19-21),仗還沒有打,馬上便看見火從天降,將惡人的燒滅(參結三十八22)。約翰的描寫每次都是一樣:上帝的權能是如此的可畏,上帝要消滅惡勢的時候,是絕不需要任何的爭戰。
4.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11-15節)
約翰以極度的尊嚴,描寫這最後審判的一幕:一個白色大寶座,坐在寶座上者可畏到一個地步,在祂面前連「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11節)。也就是說,審判要在現今的天地毀滅後(彼後三10),在永恆裏進行。
我們應該曉得,父上帝是審判者,但祂通過基督施行審判(「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
這裡有兩副案卷,一是記載各人所行的書卷,正如但以理所說的:『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七10);另有一卷,名叫生命冊,列出已接受上帝所賜永生的人的名字。
復活的基督曾對撒狄的教會作出應許,凡得勝的信徒,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三5);凡名字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中的人,必招致滅亡(啟十三8)。死了的人,都憑著案卷的記載,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2節)。
「海」會交出一切葬身其中者的屍體;「墳墓」(死亡)會交出一切埋在其中沒有得救者的屍體;「陰間」也會交出一切在不信中死去者的靈魂。身體與靈魂重新結合,站在審判者面前(13節)。
海、以及死亡和陰間分開來說,意在強調「全部死人」都包括在內,一個也不漏。有一個有趣的疑問,在前面(11節)記載,海已消滅,為什麼這裡又說到海?
因為前面他所想的是末日來臨,宇宙都要廢去。在此他是在強調,已死的,不論死在何處,都不能逃過審判。所以,這可說是文學的表達法。
正如先前獸和假先知以及魔鬼被扔入火湖(十九20,二十10),現在死和陰間也被扔在湖裏(14節)。這真不容易解釋。約翰大約就是要我們知道,死和陰間最終也必如一切惡勢力,完全失去權勢,再也無能為力。
地獄是惡人最終受囚禁的地方。這就是火湖、地獄,和第二次的死。
在這次最後審判中,名字若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必被判扔進火湖裏(15節),與他們所跟從的主「魔鬼」,一同接受毀滅的厄運;但是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死亡已被他們永遠戰勝了。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上帝對歷世歷代所有不信主的人的大審判,主要是為了定罪。這就是「死後之審判」(參來九27),是最公正無私的審判(白色)。
(1) 死:
死亡不是永遠的刑罰,只是上帝給予人類犯罪的警告(參創三),也是暫時制止罪惡的方法。
(2) 受審者:
受審是所有已經死了的人。天地都要逃避,但沒有一個死了的人能夠逃避這個審判,他們都要復活受審判。凡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都必受刑(15節)。
(3) 審判的根據(12節):
審判不是根據律法,乃是按他們在世為人時所行的受審判。這些都被記錄在「案卷」上,那時候,甚至每一句閒話都要被供出來(太十二36)!
(4) 永遠的刑罰(14-15節):
硫磺火湖(10節)是一個熱度非常高的地方。死亡和陰間都被扔在其中,從此以後死亡的權勢沒有了!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要被扔在火湖裏,與魔鬼、假先知和敵基督永遠在一起!這就是第二次的死!這才是最可怕的!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當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裏被釋放做甚麼?誰會跟從牠?對你的提醒是甚麼?
2.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為誰預備的?審判的根據是甚麼?結果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