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從這裏開始,特別要警戒作上帝子民的人不可沾染了敬拜他神的惡俗,因為那是可憎的,且明言這些人將承受極重的刑罰。
1. 招致咒詛之因(15-21節)
這裡提醒以色列人列邦偶像的不可靠,它們只是金石木頭,既不能自保,更難以保護別人(16-17節)。雖然如此,卻仍然有人偏離上帝,尋求它們(18節)。
無論甚麼人,平民百姓或民中的領袖,倘若如此行,他們必自招咒詛,落入上帝可怕的刑杖之中。
敬拜偶像,事奉別國的神,乃是惡根。『惡根』,指潛在的因素;由這種可憎的根源發展出來的,便只有苦果(18-19節)。
此處苦菜實為一種毒果,與出埃及記(十二8)的苦菜不同,後者無毒,是逾越節必吃的食物。茵蔯為一種苦味的植物;意思是說偏離上帝去拜偶像,心裡生出邪惡的毒汁,以致行為不正,招來災禍(參何十4;摩五7)。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19節)『這咒詛的話』就是本書第二十七、二十八章中所記咒詛的話,這是人心高氣傲的真實寫照,也是上帝不得不追討罪惡之因。
愚頑人的狂妄自誇,只是報應的時候未到;一旦上帝預定審判的時候到來,做惡連累他人的,必受到上帝烈怒的懲罰(20節)。「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21節)
與上帝立約起誓做祂子民的是以色列人,違背這書上約中的話的人,將被從以色列中剔除出來。這種被摒棄於以色列眾支派之外者,亦即是受咒詛的人。
2. 遭受咒詛的可怕(22-28節)
這裏所提的災罰與二十八章所列的相似,包括疾病(22節)、天災(23節)。 一城一地若破壞條約,必將之徹底燒毀。覆以硫磺、鹽鹵,乃古代通行的懲罰,使其地永不能再有人居住。而他們受災的原因,是他們違背耶和華所立的約(25節)。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四城(23節)是死海南端的五城之四城(創十19;十四2、8)。但創世記只說到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其餘二城見何西阿書(十一8),先知在那裡為此二城命運歎息。這些城市的遺址已深沉死海中。
以色列地土荒涼,人民被擄外邦的主要原委,就是離棄上帝和祂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25-27節)。這裏強調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包括三項:
(1)上帝是以色列人列祖的上帝。
祂護庇眷顧了他們,向他們應許後裔眾多,並要得迦南地為他們和他們的後裔永遠為業;
(2)上帝是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祂是以色列人的救主;
(3)上帝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
因此,離棄上帝去敬拜事奉別神,就是毀約,就必為自己招來這約上所寫的一切咒詛。
3. 人的責任是遵行明顯的啟示(29節)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
上帝選定一些隱秘的事不向我們顯明,可能為著以下的原因:
(1)我們的思維有限,不能充分明白上帝的本性與宇宙的無限(參傳三11);
(2)有些事要等到我們更為成熟之時才會明白,目前不需要知道;
(3)上帝是無限而全知的,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祂所知的一切事。
這一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雖然沒有把一切的事告訴我們,卻叫我們知道順服祂就夠了。所以不順服上帝是出於意志的行為,並不是缺少知識。
人從祂的話語「聖經」,就足以認識祂,因信祂兒子主耶穌而得救,願意事奉他。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慧製造藉口,不讓祂管理我們的一生。
廿九章的全部經文,都在囑咐立約的子民,要記取歷史的教訓作為殷鑑。
因此在結束這章經文的這末段,就以旁觀者察看以色列地的地土荒涼,人民遭災生病,而發出「為甚麼會這樣」的問號;又以第三者回答,是因為他們離棄上帝,不遵守祂的約,而去事奉別神。
所以,作者以此警戒和安慰被擄的以色列民。要他們不必再追問過去,因為上帝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乃要扎根於現在。
現在我們已有這些歷史的教訓,就當回轉頭來,真誠的敬愛獨一的上帝,甘心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為何說敬拜偶像,事奉別國的神,乃是惡根,這惡根將生出甚麼?
2. 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包括哪三項?
3.上帝為何選定一些隱秘的事不向人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