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十二章說到以色列人的信仰所潛伏的危險,其中之一,就是存在迦南地各地之異教廟宇。本章指出另一個危險,是潛藏在思想中的,那就是那些能說服其他人放棄真正信仰,轉而崇拜其他神祇的人。
這裏說到三種狀況,都是舉例說明。
1.不可受假先知行神蹟奇事的引誘(1-5節)
首先是先知。因為設置中央聖所的目的,是要人唯獨事奉唯一的真神上主,所以要求進佔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不可隨從當地人的惡俗。在這些惡俗中,具重大影響力的,就是那些能行神蹟奇事的先知或作夢的人。
這些人,甚至話語有應驗,神蹟顯果效,如果他的目的是引導人離棄那領你們出埃及的上主,去隨從別神,便要記得這是上主所給的試驗(1-3節)。
假先知既是妖言惑眾,引誘人隨從別神,使民心無法在同事一位上主中統一,就要治以死罪(4-5節)。
為這理由,耶利米曾被認為是假先知,想治他死罪;約亞敬並殺害了被當代人認為是假先知的烏利亞(耶廿六8-24)。只是,他們所對付的是真的耶和華的先知,所以必須自己承擔罪責。
在撒迦利亞書,於認定預言已過的世代,若有人說預言,甚至生他的父母都要將他刺透(亞十三3)!對於假先知的處置法,目的是藉此把那惡(引誘人離棄上主的惡)從你們中間除掉(5節)。
現今也是如此,若有人說是為上帝發言,我們就要留心察看,他們是否講真話,說真理?是否以上帝為中心?他們的話與你所知的真理是否一致?有些人講真理,使人歸向上帝;另有些人有說服力,卻使人歸附他們。
這些人所講的雖頭頭是道,卻引領人走上歧途。上帝不反對人有新主張,但祂也要人慎重。當聽到新穎的、吸引人的新主張,要先仔細察驗,不要立刻熱烈回應。現在到處是假先知,智慧人懂得用聖經真理來判斷。
2.不可受妻兒和親朋的引誘(6-11節)
其次是親友。這段經文是進一步的論到控制思想,只要有人提議去事奉敬拜別神,這提議人不論是何人,就算是你至為親密的家人或好友,都要把他暗中的密議揭露出來,作公開的控告(6-8節)。
在定他為有罪後,這位作證的親人或好友,甚至要先舉手拿石頭打,然後眾人一齊拿石頭打,直到把罪犯治死(9-10節)。這樣作是要殺一儆百,以免效尤(11節)。
本段經文嚴肅的提到五個「不可」和一個「要辦的事」(8-9節):
(1) 不可依從他:不可容讓他得逞的意思。
(2) 不可聽從他:不可順服其意的意思。
(3) 不可顧惜他:不可姑息的意義。
(4) 不可憐恤他:不容他生存的含義。
(5) 不可遮庇他:不可將他的惡念隱藏不讓人知,也不可維護他不予治罪。
(6) 總要殺他:原意是「總要公開的揭發他」,待公開揭發,被定為有罪時,才治以死罪。否則就可能會有很多錯案冤情的發生。
家族之間血濃於水,有足夠的信賴度,很容易讓人礙於人情產生信賴,以至於走上犯罪之路。親友之間彼此信賴本是好事,但是必須經得起真理的篩選,所以也必須小心分辨。
誤導人的話不一定是大聲吆喝,有可能是低聲細語,尤其是出於自己所愛的人,「喁喁細語」更易使人接受。不過愛親人絕不應超過愛上帝和對上帝的敬畏。我們在禱告中向上帝傾吐,殷勤查考聖經,就能抵制甜言蜜語的引誘。
3.不可受任何群眾的引誘(12-18節)
第三是群體。若是一個城市勾引其他城市的人去事奉別神,就要把那全城毀滅,絕不可顧惜。
這是另一種情況,城市是政治運作的團體,在城市運作下,百姓往往失去個人意志,也容易採取團體行動。所以,在群眾運作下的偏離真理,所要面對的懲罰是整個城市為範圍的,因此特別嚴厲。
在風聞某城有壞分子煽動事奉他神時,當進行明查暗訪,核對事實(12-14節)。並在發現真有此事時,就當用刀殺了全城人口和牲畜,將他們的城和其中的貨財,都當作燒化祭焚毀,又要使城荒廢,成為亂堆(15-16節)。
至於當滅之物,則一點都不可取用,免得當事人和全以色列族受連累而遭受咒詛(17-18節)。
這裡所規定嚴厲的矯正方法,非常徹底,幾乎是釜底抽薪(15-16節)。這事讓我們想起耶穌所說那些驚人的話: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
我們知道,主耶穌的意思不是要我們殘暴不仁,在他生平中也從未有類似的行為;而是要我們有「對付罪惡的決心」,並且不惜代價去對付犯罪的動機和原因。
同樣,本章並不是要人按照字面的意思去行使。但是,要知道離棄上帝所要付的代價極大,我們一定要嚴嚴對付那些使我們離開上帝的罪。
讀申命記,就是幫助我們立定界線,清楚安全區域,使我們生命得以被保守,享受主所賜福的生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舊約聖經中的先知角色是甚麼?從今天的經文思想一下,應當如何分辨真假先知?
2. 本章列出哪三種情況人容易被引誘離開純正信仰?應當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