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今天開始讀申命記。申命記的字意是『第二律法』或『重述的律法』,意指第二次申述律法。
這是摩西對於出埃及的第二代百姓,再次重申上帝在西乃山的命令。它將律法和舊約中所敘述的以色列歷史銜接起來,是摩西五經中的最後一卷。因此,可以將它看成是律法的最高點。
上帝是在西乃山頒下律法,從西乃山到約但河東岸,以色列民在曠野飄流了約三十九年,當初在西乃山下領受律法的二十歲以上成年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兩人之外,全都倒斃在曠野裡。
為了教導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因此有必要向他們重申律法。
申命記實際上是三合一的:它是一本律法書,一本講道集,也是一本歷史書。作為一本歷史書,它承接民數記,一直說到摩西去世以及約書亞被任命為摩西的繼承人。
就文體來說,申命記幾乎全是演說,不是事件的記載。書中提到許多個別的律法,但同時發現有許多的講道詞或演說,是摩西對以色列人的長篇勸告。律法就包括在其中一個演說裏。
因此,可以這樣說,律法是在演說之中,而演說又是在歷史架構之內。
本書是「摩西五經」中的最後一本,一般公認作者乃是摩西。內證是書中有「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二十九1;三十二48),「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三十一9,24)等。
外證是主耶穌、使徒及保羅都認定本書是摩西所寫(參太十九7~8對申二十四1;可十二19對申二十五5;約一17和七19對申四44;約一45和徒三22對申十八15;來十28對申十七2~7等)。清楚證明本書乃是摩西親筆所寫。
至於本書第三十四章寫到摩西之死,它是獨立的一段,語氣並未接連三十三章最末一節,故可認定是後人所補充,多數解經家認為是摩西的後繼者約書亞所附加的一段「跋」作為交代。
申命記大概的綱要如下:
一、序言(一1-5)
二、第一篇講詞(一6~四40)與附錄(四41-43)
三、第二篇講詞(四44~十一32)
四、頒佈律例典章(十二1~廿六15)
五、律例典章頒佈的結束語(廿六16~廿八69)
六、第三篇講詞(廿九1~三十20)
七、遺言與死葬(卅一1~卅四12)
一、序言(1-5節)
一開始為全書的序言,這序言目的在說明這卷書,是摩西在臨終前一個多月,在約但河外的摩押地,對以色列人所留的遺訓。摩押地在死海東面,亞拉伯沙漠西邊的約但高地,南連以東人之地。
1. 環境的變更(1-2、5節)
以色列人現在身處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5節),與應許之地一水之隔,他們將要預備進住土產豐美的迦南地。摩西藉此機會,向百姓重申上帝的律法及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叫他們謹記心中。
2. 時間的流逝(3-4節)
出埃及迄今已40年多,在這段時間中,那些因不信而被上帝懲罰的人,已相繼離開世界(二14)。新生的一代正要起來,承擔攻佔迦南地的責任,此時正是向他們重申律法與應許的良機,讓他們奮勇地為上帝爭戰。
二、第一篇講詞(一6~四40)與附錄(四41-43)
第一篇講詞主要有兩個明顯不同的部分:一是歷史的回顧(一6~三29),二是語重心長的訓勉(四1-40)。
(一)從何烈至加低斯的回顧(一6-43)
從本節開始,敘事的口氣比前面(1-5節)的序言有了很大的轉變。在序言中提到摩西和以色列人時,都是用第三人稱的的稱謂:從本段起,卻改為第一人稱了。
摩西對於新時代的百姓有很高的期望。四十年時間耗費掉了,進迦南地就在須臾之間,在這關鍵的時刻,他還可以做甚麼呢?他決定把上帝最重要的託負,就是上帝的律法,清清楚楚的告訴這些百姓。
1. 從何烈山啟行(6-8節)
摩西述說以色列人四十年行程的摘要,不是從埃及而是從何烈(西乃)山開始(6節)。他為甚麼將出埃及的頭一部分略去?因為他並不是要列出詳盡的行程,只是摘述民族的發展。
他認為,以色列族不是在埃及,乃是在西乃山下開始形成的,因為上帝在那裡與祂百姓立約(參出19,20章)。他們與神立約後,就有了全備的知識與責任。他們既自願選擇信服上帝,就必須知道怎樣信從祂。
因此上帝賜下詳細的律法與原則,說明祂期望百姓過怎樣的生活(這些律例典章記載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和民數記中),從此他們不能再推諉,說不懂得分辨是非。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離開西乃向前進發,並應許賜迦南地為業(7-8節)。進迦南地是神的應許,是以色列人的使命;是以色列人,就要進迦南地,這是別人無法代替的。
在出埃及的過程,以色列人面臨了許多的戰役和艱辛。但是,使命還沒完成,仗就沒有打完。應當記得的是,他們的使命是迦南地,上帝曾經向他們應許進迦南地,並應許他們必定獲得最終的勝利。
2. 領導團隊的必須(9-13節)
摩西若獨力引領全族,確是個極大的重擔,他一個人難以完成任務(9節)。如今以色列百姓多到難以數算,管理民中的事務變得越來越複雜(10節)。期待上帝的賜福如同祂所應許的,越來越多,甚至千倍(11節)。
摩西承認他一個人無力承擔所有的責任,於是作了明智的決定,叫更多的人與他一同擔負領導工作(12節)。於是提出加入領袖團隊者的條件(13節):
(1) 有智慧,較偏重於治事的才幹;
(2) 有見識,較偏重於分辨的能力;
(3) 為眾人所認識的,較偏重於經驗和信譽。
3. 領導團隊的建立(14-18節)
於是各支派都熱心舉薦他們所認識的才幹人物,供摩西選拔任命(14節)。
摩西按所管理的人數,並照支派立他們為官長管理百姓,包括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15節,參出十八25;民十14-25)。
又吩咐各級審判官審理案件時,不可按外貌取人,無論其身分如何,皆須照公義的原則施行審判(16節)。審判的時候,不也可根據其身分地位,不可畏於權勢。因為審判是經過上帝的授權,代表上帝,故毋須顧慮「人」的因素(17節)。
這些原則,在何烈山的時候都做了詳細的吩咐(18節)。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申命記的字意是甚麼?摩西為何要寫申命記?
2. 摩西為何需要建立領導團隊?這些領袖須具備甚麼條件?